产投三佳科技修订公司章程:注册资本1.58亿元 完善公司治理与利润分配机制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10-29 17:27 1

摘要: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月日召开2025年第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订稿)》。新章程对公司经营宗旨、股份结构、公司治理、财务制度等核心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月日召开2025年第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订稿)》。新章程对公司经营宗旨、股份结构、公司治理、财务制度等核心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公司概况与经营范围明确化

修订后的章程显示,公司注册名称为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位于安徽省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843万元。公司系由铜陵市宏光模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于2002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未在公告中提及。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半导体塑料封装及设备、化学建材及精密工装模具的研发与制造,环保设备、机械电子设备、发光二极管和微电子技术的研发与制造,以及注塑、冲压、电子材料、电镀产品制造及销售等业务,同时涉及超高压变压器、智能电网设备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股份结构与股权管理规则细化

章程第三章详细规定了公司股份发行、增减及转让规则。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全部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当前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843万股,无其他类别股。

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3780万股,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410.0090.22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200.005.30深圳市世纪之舟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40.001.06安徽金岸工贸有限责任公司30.000.79铜陵市科技发展总公司10.000.26合肥创源智能网络有限责任公司50.001.32合肥新创经贸有限责任公司30.000.79铜陵黄河通讯有限责任公司10.000.26合计3780.00100.00

章程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股票交易行为需遵守6个月内不得反向操作的规定,违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

股东会职权与议事规则

章程明确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董事会报告、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等重大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临时股东会可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

对于对外担保事项,章程规定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后的任何担保,均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金额占净资产5%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事项,同样需提交股东会表决。

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设置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则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

独立董事制度强化

章程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任职条件及职权作出详细规定。独立董事需具备法律、会计或经济等专业背景,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独立董事可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对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特别职权。重大关联交易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

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明确"持续、稳定"原则,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分配形式包括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章程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的情况下,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

利润分配方案需在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若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需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原因及资金用途。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司将扣减其应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偿还占用资金。

其他重要制度安排

章程还对股份回购、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作出规定。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需符合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等法定情形,其中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收购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且需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

在公司治理方面,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规定公司党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法律法规,董事会、经理层研究重大经营管理问题前应听取党组织意见建议。

本次章程修订是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流程的重要举措,将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修订后的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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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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