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治日报 | 上林县塘红乡:和解是双赢“最优选”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10-17 09:25 2

摘要:“这样的调解结果我很满意,今后大家就不用再为这件事烦心了,谢谢!”9月28日,上林县塘红乡通过“乡综治中心统筹、执法队+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的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因木材运输损坏村道引发的矛盾纠纷,当事人覃某与苏某签订调解协议,矛盾得到圆满解决。

《广西法治日报》2025年10月15日刊发

“这样的调解结果我很满意,今后大家就不用再为这件事烦心了,谢谢!”9月28日,上林县塘红乡通过“乡综治中心统筹、执法队+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的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因木材运输损坏村道引发的矛盾纠纷,当事人覃某与苏某签订调解协议,矛盾得到圆满解决。

苏某在上林县塘红乡龙祥村内建庄承包林地期间,其运输木材的车辆对村内道路造成严重损坏,影响了覃某等村民的日常出行。双方因道路修复责任与赔偿问题产生争议,遂拨打市长热线反映问题,并向基层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上林县塘红乡综治中心接到调解申请后,立即启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机制,组建以乡执法队队长谭伟艺、司法所工作人员刘珍、石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蓝常谋为核心的联合调解工作组。9月26日,工作组赶赴现场,实地勘查并测量损毁路面面积。

“把路压坏了,你让我们怎么走?”

“赔偿金额太高,我无法接受!”

调解初期,双方情绪激动,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工作组经过商议,制定了调解步骤:先梳理矛盾焦点,再“背靠背”掌握双方意愿,最后各个击破达成共识。

经过调查,工作组梳理出责任认定与赔偿数额的争议、出行保障与生产运输冲突、道路后续维护责任划分等三大矛盾焦点。

随后,工作组召集双方代表及村民代表在石门村村委会召开矛盾纠纷协调会,采取分步调解的策略开展调解。

谭伟艺带领乡执法队队员通过专业勘查的现场照片和数据,客观指出重型运输是道路损坏的主因,促使苏某正视自身责任,为后续调解奠定了事实基础。

刘珍则精准援引民法典的相关条文,引导双方理性评估赔偿数额。

蓝常谋充分发挥“人熟、地熟”的优势,用方言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从“远亲不如近邻”的乡情伦理出发,劝双方各退一步。蓝常谋还巧妙地为双方“算了笔账”:对比运输停滞给苏某带来的巨大损失与道路修复的成本,引导他们认识到和解是双赢的“最优选”。

经过三轮调解,工作组提出“经济补偿+运输规范+责任分割”的方案,双方协商后达成协议:苏某自愿一次性支付1.4万元,作为对龙祥村内建庄受损道路的修复补偿。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覃某等村民不再阻拦苏某进行正常的木材砍伐及运输作业。为减少对道路的后续损害,苏某承诺从该区域驶过的运输车辆,每车重量不得超过13吨。苏某完成木材砍伐及运输后,道路的后续维修工作由覃某负责,苏某不再承担相关责任。

“调解员说得有理有据,我们愿意接受。”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

事后,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并称“基本问题都解决了,感谢政府,感谢相关人员”。

“这起纠纷的成功调解关键在于多部门协同作战,既讲法律定分止争,又用乡情消解对立,我们通过现场勘验固定证据、分层分类沟通诉求,最终找到双方利益平衡点。”乡综治中心负责人表示,他们将推广“预防+调解+回访”模式,实现对基层矛盾的早发现、早干预,为乡村振兴营造和谐环境。

来源:南宁政法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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