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醒时刻 | 严明纪律规矩,杜绝不正当交往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29 19:14 1

摘要:军人作为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守护者,其婚恋交友不仅关乎个人幸福,更直接影响部队形象、战斗力建设和国防安全。然而,少数军人在婚恋交友中因思想偏差、纪律松弛或警惕性不足,陷入不正当关系,最终付出沉重代价。

军人作为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守护者,其婚恋交友不仅关乎个人幸福,更直接影响部队形象、战斗力建设和国防安全。然而,少数军人在婚恋交友中因思想偏差、纪律松弛或警惕性不足,陷入不正当关系,最终付出沉重代价。

不正当婚恋行为轻则违反军队纪律

面临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重则触犯法律,构成重婚罪、破坏军婚罪等

最终导致身败名裂、家庭破裂

甚至失去宝贵的军旅生涯

下面跟小编一起来学习

相关的法律知识

日常交往中,这些行为不能有

1

以恋爱名义玩弄感情

2

暴露军人身份

3 网上涉黄行为

4

组织参与不健康的消费娱乐活动

5

添加来历不明的好友

6

使用违规社交软件

古人讲“万恶淫为首”

历史与现实的案例告诫我们

色与衰难解难分

色与恶近在咫尺

色与祸如影随形

如果欲望不加节制

必将误入歧途,锒铛入狱

警钟常敲响,这些刑罚须谨记

尊法是前提 学法是基础

守法是根本 用法是目的

下面让我们认真了解

关于不正当交往

可能涉及犯罪的法律法规

切莫碰触红线

以身试法

01

强奸罪

《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4.两人以上轮奸的;

5.奸淫不满10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6.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不满14周岁的幼女自愿与之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认定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并不以幼女本人是否同意为标准,因为我国刑法认定不满14周岁的幼女对发生性行为的同意在法律上无效。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明知对方为幼女。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02

强制猥亵罪

《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此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什么是猥亵?是指以刺激或者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什么是侮辱?是指用下流动作或者淫秽语言调戏他人的行为。

胁迫网络裸聊构成犯罪吗?猥亵包括线下接触性猥亵和隔空非接触性猥亵,所以通过网络实施胁迫他人发送裸照等违背他人意志、侵犯他人性自主权的行为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传播隔空猥亵犯罪过程的截图、录屏,或传播胁迫、诱骗方式获取的被害人裸体视频图片,同时暴露被害人身份的,属于“有其他恶劣情节”。

相关司法解释明确:

①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生于同性之间。

②在他人处于熟睡、醉酒等不知抵抗、无法抵抗时实施猥亵,构成强制猥亵犯罪。

③利用职务或职权上的优势地位实施猥亵,即使未使用直接暴力或语言威胁,但因心理压迫而无法反抗,也构成强制猥亵犯罪。

03

猥亵儿童罪

《刑法》规定,猥亵儿童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1.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2.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3.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相关司法解释明确:

①“儿童”是指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因此,即使没有身体接触,引诱14岁以下儿童发送裸照或视频,即便其表面“同意”,行为人仍涉嫌构成猥亵儿童罪;诱骗14-18岁未成年人发送隐私照片或视频涉嫌构成强制猥亵罪。

04

聚众淫乱罪

《刑法》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相关司法解释明确:

①组织、策划、指挥3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参加聚众淫乱活动3次以上的,构成聚众淫乱犯罪。

②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构成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犯罪,从重处罚。

05

嫖娼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是否认定为嫖娼行为?是。

嫖娼对象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如何处理?以强奸罪论处。

党员嫖娼应当受到怎样的党纪国法惩处?开除党籍,且不适用减轻处分。

06

传播淫秽物品罪

《刑法》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利用AI技术合成他人裸体影像或性行为视频是否构成犯罪?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若用于公开羞辱、贬低他人人格则涉嫌侮辱罪或诽谤罪;若用于销售、传播牟利则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07

重婚罪

《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司法解释明确:

①已登记结婚,又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或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犯罪。

②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其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犯罪。

③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构成破坏军婚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08

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

1.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规定:

1.调戏、侮辱妇女或者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义务兵、军士给予降衔处分,军官给予降级、降衔(职)处分。

2.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义务兵、军士给予降衔处分,军官给予降级、降衔(职)处分。

面对诱惑时,这些方面想一想

择偶恋爱想一想 真诚为贵莫欺心

家庭责任想一想 逾越红线终害己

军旅生涯想一想 色令智昏前程断

网络交友想一想 慎言慎行防被控

线下见面想一想 安全防范首当先

广大战友要

筑牢信仰之基 坚守原则底线

打造干净清爽的

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严守纪律规矩 远离禁区红线

凝聚强军合力 聚焦主责主业

来源:江苏武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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