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省人大常委会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9-28 17:12 1

摘要:如何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如何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如何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专题询问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省人大代表、网友代表围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热点难点问题逐一提问;省检察院和省法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卫

9月25日,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如何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如何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如何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专题询问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省人大代表、网友代表围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热点难点问题逐一提问;省检察院和省法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卫健委等单位负责人到会回答询问,既梳理介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进展和成效,也直面存在的短板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举措。

提高司法保护整体质效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游美萍率先提问:“我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哪些突出成效和亮点?”

省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表示,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他介绍,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全面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双向保护等理念,既依法惩治各类涉未成年人犯罪,又依法监督未成年人保护执法司法活动,参与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在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机制方面,坚持依法督促而非替代履职,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探索建立“督促监护令”“春蕾安全员”等机制,并在全国、全省推广;联合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救助、检校合作普法、专门学校离校学生控辍保学协作、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等机制,出台省级层面规范性文件8个,协同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体系。

在打造未成年人检察特色品牌方面,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充分协作、形成合力;打造省域未检工作品牌——“未检闽e站”,指导和创建漳州“水仙花”、泉州“刺桐花”、三明“麒麟未士”等未检工作品牌,建立横向融通、上下联动的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格局。

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可以说办理的是孩子的人生,关乎到背后家庭的幸福安宁。“在办案中如何更好地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马必钢提问。

省法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欧岩峰回应,省法院始终坚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指导,持续推进少年审判专业化建设,努力构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体系。如省法院创新审判机制,推行“三合一”综合审判模式(将涉未成年人民事、刑事、行政案件集中由专门团队审理),让涉少案件的裁判尺度更加统一,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更加到位。刑事案件中,全面落实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制度。涉少民事案件在涉少案件中占比大,且主要是婚姻家事案件,则更加注重通过调解,突出未成年人权益的优先保护。涉少行政案件较少,关注的是涉及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生存权等权益保障,通过个案审理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司法实践中,一些涉未成年人案件,往往与抚养、监护、教育等民事、行政合法权益保障息息相关,有的还涉及公共利益保护。省检察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施忠华表示,省检察院通过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坚持“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模式,综合运用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令、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多元化保护措施,形成全流程保护体系。

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建立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建立专门学校离校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制度、建立“检察官教老师、老师教学生”检校合作普法机制……我省在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惩治和预防方面采取一系列有力的举措。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引发社会关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丁文清提问:“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还需要从哪些方面完善和提升?”

省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一是坚持惩治也是挽救,持续加大犯罪惩处力度。注重惩防并举、惩教并重,综合运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等职能,统筹推进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

二是做实预防就是保护,全面推进分级干预矫治。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已有措施落实,推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体系、罪错未成年人干预矫治体系。推动加强未成年人监护和教育工作,解决未成年人失管失教问题,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前伸后延做好源头预防。加强犯罪原因的分析研究,提出综合治理的对策建议。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法治观念。

专门学校对开展罪错未成年人矫治教育、促进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起着重要作用。2025年省委省政府将专门学校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我省已建成9所专门学校。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金麦子认为,专门学校还面临数量和学位难以满足实际需求、课程设置适应性还不够、矫治教育效果还有待提升等问题。她十分关注下一步如何持续对这些方面的问题加以完善。

省教育厅副厅长陈洪尧回应,省教育厅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专门学校建设基本标准等文件,完善政策保障。下一步,将指导正在建设专门学校的设区市加快进度,确保年底实现“一市一校”全覆盖;加快建设女子专门学校,推进有需要的地方增量布局建设专门学校;健全专门教育体系,因生制宜制定教育矫治方案。

如何依托专门学校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教育矫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省公安厅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厅长王锡章表示,省公安厅将紧抓一体化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全链条规范教育矫治流程、沉浸式开展分级分类教育矫治、闭环式跟踪帮扶等四个方面的工作,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利于消除未成年人因为犯罪记录而产生的“标签效应”,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请问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措施加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天明询问。

省公安厅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厅长王锡章表示,将严格规范执行封存制度,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应封尽封”。同时进一步规范封存条件以及告知、查询等相关程序,全力保障其合法权益,帮助他们“无痕”回归社会。此外,还将优化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工作和畅通异议诉求救济渠道。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强制报告制度是及时发现侵害、阻断和预防犯罪的重要措施,但实践中仍然还有一些应报未报的情况,影响了制度效能的充分发挥。

“如何在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中进一步推动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省人大代表卢灵询问。

省教育厅副厅长陈洪尧表示,省教育厅严格督促各地各校认真执行法律和有关规定,要求学校教职工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督促各地各校落实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

省卫健委主任杨闽红介绍,省卫健委制定相关制度规范,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本机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以及工作流程,确保报告统一规范。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与未成年犯管教作为非监禁与监禁两种刑罚执行方式,共同构成了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的关键环节。涉罪未成年人普遍心智不成熟,需要结合他们个性特点来管理和教育,更好促进他们回归社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智提问:“如何在未成年人刑罚执行工作中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特殊制度?”

省司法厅厅长林玫瑰回应,省司法厅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贯穿始终,积极帮助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如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对入监服刑的未成年犯实行专门关押,严格执行“半天文化学习、半天习艺”的管理制度。对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有别于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主要采取单独报到、单独教育、个别谈话等管理措施,做好其身份信息的保密工作。

专题询问还进行了网络图文直播。网友“小蕾”提问:“如何采取措施,让更多发生在隐蔽角落的校园欺凌早点被发现、早点被处理?”

省教育厅副厅长陈洪尧回应,省教育厅制定实施相关文件,明确中小学生欺凌的界定,提出预防学生欺凌措施,明确各方责任和学生欺凌事件处置程序。组织各地各校充分运用“1530”机制,开展中小学生防范校园欺凌知识科普工作。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欺凌防治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畅通举报和求助渠道,设立学生欺凌举报和咨询平台。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周联清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强责任担当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好检察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协同配合,以更大工作力度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专题询问持续了1个多小时,在一问一答中,回应了群众关切,提出了明确的思路和具体工作措施。常委会组成人员希望省检察院和省直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以更加优质的检察履职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以法治力量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东南沿海消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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