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代谢功能障碍相关脂肪性肝炎(MASH)是一种与代谢紊乱密切相关的肝脏疾病。MASH是代谢功能障碍相关脂肪性肝病(MASLD)的严重亚型,由肥胖、糖尿病等代谢综合征因素引发,以肝脏脂肪堆积、炎症和肝细胞损伤为特征。而MASH在MASLD的基础上,进一步出现了炎症
代谢功能障碍相关脂肪性肝炎(MASH)是一种与代谢紊乱密切相关的肝脏疾病。MASH是代谢功能障碍相关脂肪性肝病(MASLD)的严重亚型,由肥胖、糖尿病等代谢综合征因素引发,以肝脏脂肪堆积、炎症和肝细胞损伤为特征。而MASH在MASLD的基础上,进一步出现了炎症和肝细胞损伤,可能导致肝纤维化、肝硬化甚至肝细胞癌等严重后果。
UBT251注射液是联邦制药全资附属公司联邦生物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开发的一款长效GLP-1受体(GLP-1R)、胰高血糖素依赖性胰岛素促进多肽受体(GIPR)和胰高血糖素受体(GCGR)激动剂。
该药通过激活GLP-1、GIP和GCG三种代谢相关受体,协同调控血糖、体重及代谢指标。其中,GLP-1可促进胰岛素分泌、抑制食欲、延缓胃排空;GIP能增强胰岛素敏感性;GCG可调节血糖平衡并促进能量消耗。这些作用协同作用,有助于改善代谢紊乱,减少肝脏脂肪沉积,从而有望对脂肪肝的治疗产生积极影响。
研究药物:UBT251注射液(II期)
登记号:CTR20252753
试验类型:对照试验(VS 安慰剂)
适应症:代谢功能障碍相关脂肪性肝炎(MASH)
申办方:联邦生物科技(珠海横琴)有限公司
用药周期
UBT251注射液的规格:12mg/1.2mL/瓶;用法用量:皮下注射液给药,每周1次。用药时程:48周。
入选标准
1、年龄18~75周岁,性别不限。
2、肝组织病理学确诊的MASH患者,且需满足以下:1)NAS评分≥4分;2)CRN纤维化分期为2期或3期。
3、筛选时磁共振成像质子密度脂肪含量测定≥8%。
4、随机前至少6周体重变化<5%;如果使用历史肝活检,还需有记录的历史活检至随机时体重变化<5%。
5、筛选时至少存在以下一项代谢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1)体重指数≥24.0kg/m2,或者腰围:男性≥90cm,女性≥85cm;2)血压≥130/85 mmHg,或正在接受降血压药物治疗;3) 空腹甘油三酯≥1.70mmol/L且<5.6 mmol/L,或正在接受降脂药物治疗;4) 空腹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男性≤1.0 mmol/L, 女性≤1.3mmol/L;或正在接受降脂药物治疗;5) 空腹血糖≥6.1mmol/L 或糖化血红蛋白≥5.7%,或2型糖尿病病史,或稳态模型评估胰岛素抵抗指数≥2.5。
6、若受试者合并2型糖尿病,筛选访视时糖化血红蛋白≤9.0%,且筛选前至少3个月内采用稳定的治疗方案:进行饮食运动控制,或同时稳定剂量使用抗糖药物,要求如下:1) 单纯饮食运动控制;2) 稳定剂量使用二甲双胍、磺脲类等,稳定剂量的胰岛素定义为每日变化不超过每日总胰岛素剂量的35%。
7、受试者自筛选至完成试验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试验期间愿采用避孕措施,以及试验完成后6个月内无捐献精子、卵子计划。
8、受试者在试验前知情同意,并且自愿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9、自愿遵守试验随访相关要求,对方案依从性良好,愿意并能够按照方案接受肝活检。
排除标准
1、已知对本试验药或其制剂辅料过敏或对其它GLP-1受体激动剂类药物过敏者,或既往有临床显著的多种或严重药物过敏史者,或现症过敏疾受试者或高敏体质者。
2、既往使用以下任何一种药物或治疗者:
1)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GLP-1受体激动剂(GLP-1R)或GLP-1R/GCGR 激动剂等;
2) 筛选前 3 个月内累计使用≥4 周、筛选前1个月内使用过或拟在试验期间使用维生素E、噻唑烷二酮、多不饱和脂肪酸、熊去氧胆酸药物;
3) 筛选前3个月内累计使用≥4周、筛选前1个月内使用过或拟在试验期间使用与肝损伤、肝脂肪变性或脂肪性肝炎相关的药物:包括胺碘酮等药物或服用限制性药物或任何被认为可能干扰试验疗效和安全性评价的药物;
4) 筛选前1个月内未稳定剂量使用他汀类、贝特类、PCSK9药物。
3、有以下任何一种疾病的病史或证据者:
1) 除MASH以外的慢性肝病;
2) 诊断为1型糖尿病或其它特殊类型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痊愈者除外;
3) 筛选前1年内有急性胰腺炎发作或慢性胰腺炎、胰腺手术病史;或筛选前1年内有症状性胆囊疾病史;
4) 有甲状腺髓样癌或2型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病个人既往史或家族史;
5) 既往有严重精神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抑郁症等;
6) 筛选前6个月内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的心脑血管疾病病史;
7) 筛选时研究者评估有视网膜疾病且需紧急治疗者;
8) 曾有严重低血糖昏迷病史或者入组前2个月内曾有频繁低血糖;
9) 合并有胃轻瘫或其他胃肠排空障碍相关疾病、未控制的胃食管反流病、研究者评估为增加用药后风险的胃肠道疾病;
10) 筛选前1个月内有重大手术、严重创伤、严重感染,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11) 既往有恶性肿瘤病史;
12) 并发其他疾病,如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精神疾病等,研究者认为影响受试者安全、疗效评价或依从性。
4、筛选时有符合下列任一情形的检查异常者:
1) 肝、肾功能损害,根据各医院实验室的参考值指标,血清ALT和/或AST>5倍正常值范围上限(ULN);血清总胆红素≥1.5×ULN;肾小球滤过率估测值(eGFR)<60 mL·min-1·1.73m-2。
2) 碱性磷酸酶>2.0×ULN;
3) 血小板计数
4) 血清降钙素≥50pg/mL;
5) 血清淀粉酶或脂肪酶>2.0×ULN;
6) 筛选时国际标准化比值>1.2×ULN;
7) 白蛋白
8) 控制不佳的高血压,高血压未控制的受试者可在开始或调整降压治疗1个月后重新筛选;
9) 筛选时伴有未能以稳定药物剂量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异常,或筛选时甲状腺功能检查结果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且需要启动治疗;
10) 筛选时具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异常者;
11)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等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且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对受试者构成重大风险或干扰对疗效、安全性或PK结果评价而不适宜参加该试验者。
5、筛选时有以下任一肝活检禁忌症者且研究者评估不适合肝穿者:(1)肝血管瘤、肝多房棘球蚴病;(2)肝外梗阻性黄疸;(3)有明显出血倾向,或严重血小板减少、凝血功能障碍;(4)昏迷或其他疾病不配合者;(5)穿刺路径有感染病灶。
6、筛选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阳性、乙肝核心抗体阳性、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查阳性且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超出参考值范围上限,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查阳性或梅毒抗体检查阳性者。
7、筛选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400mL,或接受过血液或血液成份输注者;或并发血红蛋白病、溶血性贫血、镰状细胞性贫血者。
8、有磁共振成像禁忌者,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的密闭恐惧症、大面积纹身、内耳植入物等。
9、在筛选前3个月内或研究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10、筛选前12个月内有过量饮酒史,定义为每周饮用乙醇男性>210g,女性>140g,持续>3个月。乙醇摄入量=饮酒量×酒精度数%×0.8。
11、哺乳期女性或妊娠期女性。
12、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或晕血史者。
13、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其他情况。
研究中心
北京
天津
吉林长春
安徽合肥
上海
江苏南京、徐州、镇江
浙江杭州、温州、宁波
福建厦门、福州
山东青岛
广东广州
重庆
四川成都
云南昆明、普洱
陕西西安
贵州贵阳
河南郑州、洛阳
湖南长沙、岳阳
具体启动情况以后期咨询为准
来源:家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