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推进服务高质量发展“铸剑”行动及“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在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管,严打违法行为,查办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如下。……(世界食品网-www.shiji
核心提示: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推进服务高质量发展“铸剑”行动及“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在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管,严打违法行为,查办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如下。……(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入推进服务高质量发展“铸剑”行动及“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在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管,严打违法行为,查办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茶陵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生鲜店销售以马肉冒充的驴肉案
2025年6月9日,株洲市茶陵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生鲜店(个体工商户)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94.94元;2、罚款人民币15000元。
2025年4月30日,茶陵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将采购的马肉冒充成驴肉销售给顾客。涉案马肉共计19.48千克,货值金额为1562.94元,违法所得共194.94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相关规定,茶陵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通过对生鲜店用马肉冒充驴肉的行为进行处罚,有效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避免其被误导消费、权益受损。同时,对个体工商户这类贴近民生的经营主体形成警示,遏制其为逐利掺假造假的侥幸心理,引导其坚守诚信经营准则。此外,也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食品掺假行为的严格管控,能推动更多市场主体重视食品安全与经营诚信,助力营造安全、透明、可靠的食品消费环境。
茶陵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超市有限公司销售以猪肉冒充的“五香风味酱牛肉”案
2025年4月27日,茶陵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超市有限公司经营产假掺杂食品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扣押的用于制作“五香风味酱牛肉”的“精品酱肉”70斤和由“精品酱肉”加工后冒充的“五香风味酱牛肉”19.35斤,共计89.35斤;2.没收违法所得1379.81元;3.罚款人民币85000元。共计86300元上缴国库。
2025年3月7日,茶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购进以猪肉为主要原料的“精品酱肉”,再以“五香风味酱牛肉”的名称对外售卖。至案发时,共加工“精品酱肉”冒充的“五香风味酱牛肉”总量为79.88斤,货值金额7734.59元,获利1379.81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相关规定,茶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此案以有力处罚打击了超市用猪肉冒充牛肉的造假行为,首先直接保障了消费者知情权与健康权,避免其因误食掺假食品遭受权益损害与潜在健康风险。其次,对超市这类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经营主体形成强力震慑,警示其摒弃逐利枉法的侥幸心理,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同时,也彰显了监管部门对食品造假“零容忍”的态度,能引导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推动形成企业自律、监管有力、公众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天元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会所无证经营散装熟食案
2025年7月11日,天元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元区某轰趴会所未经许可从事散装熟食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62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5年4月,天元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线索,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向顾客售卖腐竹、花甲、油炸花生米等散装熟食。经查,当事人从2025年2月10日起开始销售散装熟食,销售金额共计262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天元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本案的查办,切实为消费者筑牢食品安全防线,避免无证经营的散装熟食因卫生隐患损害公众健康;同时为轰趴会所等新兴经营业态划定经营边界,警示其不得超范围开展食品售卖;还以“处罚与教育结合”的方式,让更多市场主体重视食品安全,推动形成主动合规经营、共同守护饮食安全的社会氛围。
荷塘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母婴生活馆经营未经注册的婴儿配方食品案
2025年7月17日,株洲市荷塘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荷塘区某母婴生活馆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1.没收未经注册的“iSainte®深爱敏佳特殊医学用途婴儿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食品”1厅;2.没收违法所得294.77元;3.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5月7日,荷塘区市场监管局核查投诉,对该生活馆进行了现场检查,在货架上发现一厅“iSainte®深爱敏佳特殊医学用途婴儿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食品”,该产品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且瓶身未标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号。经查,该产品是由该生活馆通过“中创跨境”微信小程序购买的韩国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未在国内注册。购进12厅,至案发时售出11厅,库存1厅。本案涉案食品货值金额共计4226元,违法所得共计294.77元。当事人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荷塘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作出行政处罚。
特医食品一般涉及到特殊群体,其配方需严格遵循医学标准,未经注册的配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虽然法律明确规定特医食品需注册审批,但部分经营者仍通过跨境电商等渠道违规销售。通过此类案件的查处,可有效打击非法进口和销售行为,避免不符合标准的配方食品流入市场,保障了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日期:2025-09-27
来源:食品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