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网传“阳江市第三中学、第七中学受‘桦加沙’台风影响,发生教学楼楼顶被掀翻的坍塌事故”,引发网友关注。
近日,网传“阳江市第三中学、第七中学受‘桦加沙’台风影响,发生教学楼楼顶被掀翻的坍塌事故”,引发网友关注。
经阳江市第三中学、田家炳学校(原阳江市第七中学)两所学校核查,并不存在楼顶掀翻的情况。田家炳学校校长表示,网传图片不是该校,请广大市民和网友不信谣、不传谣,一切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
图为阳江市第三中学实际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民在网络上发布信息时,
要真实、客观、准确,不能指鹿为马、张冠李戴。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青岛网警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