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肉何以变身驴肉上了餐桌?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23 23:25 1

摘要:“马肉和驴肉都是紫红色,马肉纤维较粗,驴肉纤维细点。驴肉脂肪大部分是白色的,马肉脂肪是黄色的,但味道没什么特殊。可马肉的进货价比驴肉可便宜不少……”这是肉品供货商张某的供述。

“马肉和驴肉都是紫红色,马肉纤维较粗,驴肉纤维细点。驴肉脂肪大部分是白色的,马肉脂肪是黄色的,但味道没什么特殊。可马肉的进货价比驴肉可便宜不少……”这是肉品供货商张某的供述。

在更高的利润面前,张某买通饭店厨师长,成功将马肉当成驴肉供给饭店。一年时间内,厨师长拿了“好处费”视而不见,饭店对进货食品没有查验制度,总金额达80.79万元的“假驴肉”食品,就这样堂而皇之地端给了消费者。

这起案件成为北京首例食品安全领域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审理,肉品供货商张某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张某和涉案饭店被责令连带支付惩罚性赔偿金80余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日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了此案相关细节。

为牟利,驴肉变马肉

2023年1月起,肉品供货商张某开始向涉案饭店供应驴肉,并很快和饭店的厨师长李某熟络起来。为了巩固合作,张某每次按照每斤肉1元到2元的标准向李某支付“好处费”,每月大约600多元。

由于品质较好的驴肉进货价较高,对比给饭店的售价,张某觉得利润太低。他发觉,马肉和驴肉相似,但进货价便宜不少,如果以马肉冒充驴肉供货可以获得更高利润,便动了歪心思。

起初,张某还是谨慎地将马肉、驴肉真假参半送到饭店,厨师长李某因收了“好处费”,心照不宣地对此视而不见。久而久之,从差价中尝到甜头的张某越来越大胆,后来干脆全部以马肉代替驴肉来供货。

2024年3月,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饭店经营的驴肉进行检测,结果检测出马源成分而未检测出驴源成分。该饭店随即因销售假驴肉及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销售记录等相关凭证被行政处罚。

“东窗事发”后,经不住老板反复追问,张某不得不承认了自己销售假冒驴肉的行为。

漏洞多,假驴肉上餐桌

2024年9月,张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被移送至石景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中提出,此案可能侵害食品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向公益诉讼部门移送线索。

石景山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通过调阅销售台账、核查资金流水、询问餐饮企业负责人、征询市场监管部门专业意见等,查明2023年1月至2024年2月间,饭店只从张某一家购买“驴肉”,并向消费者销售未经检疫的驴肉菜品累计金额达80.79万元。

在此过程中,张某没有向饭店提供检疫合格证明,饭店也没有查验张某提供生肉的检疫合格证明、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双方均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关于禁止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规定。

检察机关认为,双方上述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对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产生了公益损害风险,即便无实际损害发生,仍构成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符合法律规定的追责要件。

经过充分研究,石景山检察院决定对此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以民事部分查明的销售金额为基数,提出销售金额一倍暨80.79万元惩罚性赔偿及要求二被告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并全部获得法院支持。

检察官提示:

经营未经检疫的肉类会造成许多危害:

一是病原体传播风险高,可能携带多种人畜共患病原体;

二是有毒物质残留,养殖过程中可能累积铅、汞等重金属、兽药残留或污染物质,长期食用会导致慢性中毒,损伤神经系统和肝肾功能;

三是食物中毒与食源性疾病,死因不明或病死的动物肉易滋生沙门氏菌、大肠杆菌,引发急性食物中毒,严重时可致器官衰竭甚至死亡。

来源: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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