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选主播彻底变天 签约改合伙血拼生死局,60%分成背后谁在裸泳?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23 18:51 1

摘要:当直播间的聚光灯还没熄灭,辛选的主播们突然发现手里的合同变了天——从“辛选签约艺人”到“独立公司法人”,只差了一纸“合伙人协议”。60%的分成比例看似比过去涨了不少,可合同背面那行“自负盈亏、法律责任独立承担”的小字,像一根细针,扎破了所有人对“涨工资”的幻想

当直播间的聚光灯还没熄灭,辛选的主播们突然发现手里的合同变了天——从“辛选签约艺人”到“独立公司法人”,只差了一纸“合伙人协议”。60%的分成比例看似比过去涨了不少,可合同背面那行“自负盈亏、法律责任独立承担”的小字,像一根细针,扎破了所有人对“涨工资”的幻想。初瑞雪在镜头前笑着说“这是给大家松绑”,可主播们摸着刚拿到的“营业执照”,手心全是汗——这场被称为“联邦制升级”的改革,到底是给主播发船票,还是扔救生圈?

直播行业的老主播们都记得,早期MCN机构和主播的关系,更像“家长带孩子”。公司给流量、给供应链、给脚本,主播只要负责在镜头前“喊麦卖货”,哪怕卖砸了,工资照发、社保照交,出了问题有公司兜底。这种“签约制”曾是行业主流,就像传统娱乐圈的经纪公司模式——你是“辛选的人”,公司自然要护着你。

可辛选这次的“改革”,直接把这层“保护罩”撕了。

按初瑞雪的说法,主播现在是“自己独立公司的CEO”,辛选只负责“供应链赋能”。翻译过来就是:以前公司给你搭好舞台、配好团队,你只要唱戏;现在公司只提供“戏台子租赁”和“道具采购渠道”,至于请不请得起乐队、卖不卖得出票、观众不满意要不要退票,全是你自己的事。最关键的是,以前你拿30%分成,公司赚70%但承担所有风险;现在你拿60%分成,公司只收5%“服务费”,可风险也跟着分成比例一起“转移”了——你赚了是你的,赔了也是你的,连直播间说错一句话被罚款,都得从你自己公司账上扣。

这哪是“升级”?分明是“断奶”。

有老主播私下算过一笔账:以前一场直播卖100万,公司抽成70%,自己拿30万,但不用管退货。现在拿60万分成,可退货率要是超过20%(直播行业平均退货率在15%-30%),20万退货损失就得自己扛;再加上团队工资(一个小主播团队至少需要运营、客服、助理3个人,月薪合计2万)、直播间场地费(辛选以前免费提供,现在可能要收费)、设备损耗,最后到手可能还不如以前拿30%多。更别说万一踩雷“虚假宣传”——去年某主播因夸大产品功效被罚款50万,放以前是辛选掏钱,现在得自己公司破产还债。

这种“高分成+高风险”的模式,本质是把主播从“打工人”逼成“创业者”。可问题是,大多数主播根本没做好“创业”的准备。他们擅长的是镜头前的情绪调动、话术技巧,不是工商注册、税务申报、合同审查。当一个每天研究“如何喊出321上链接”的主播,突然要对着《公司法》和《广告法》条文头疼时,这场“改革”就成了一场残酷的“能力筛选”——能活下来的,必须是既会卖货又会算账的“复合型选手”;活不下来的,只能被淘汰。

在初瑞雪的口中,“法人身份”是给主播的“荣誉勋章”。可懂行的人都知道,在中国的商业环境里,“法人”这两个字,从来都和“责任”绑在一起,尤其是“独立公司法人”。

第一道关:法律责任关。以前主播在直播间说“这款燕窝是百分百纯品”,哪怕最后被查出是糖水,罚款、道歉、赔偿都是“辛选公司”的事,主播最多停播几天。现在不一样了——你的公司是“独立法人主体”,你作为法定代表人,要对所有“经营行为”负责。根据《广告法》,虚假宣传最高可罚200万;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欺诈销售要“退一赔三”;要是涉及偷税漏税,法人可能直接被列入失信名单,连高铁都坐不了。去年某平台主播因公司偷税漏税被追刑责,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辛选这步棋,等于把“法律风险”从公司层面,转移到了每个主播的个人头上。

第二道关:成本控制关。签约制下,主播的工资、社保、团队开销、流量投放,全由公司承担。现在变成“独立公司”,这些都得自己掏腰包。有中小主播算了笔账:一个月直播20场,每场流量投放至少要5万(不然没人看),团队工资2万,场地租金1万,再加上设备维护、样品采购,固定成本就超过13万。要是月销售额达不到30万,连成本都覆盖不了。可直播行业早就过了“随便喊喊就能卖爆”的时代,中小主播一场直播卖10万都算不错,这意味着他们每个月都在“倒贴钱上班”。

第三道关:供应链议价关。初瑞雪说“辛选负责供应链赋能”,可“赋能”不等于“免费供应”。以前公司统一采购,量大价低,主播拿到的是“内部价”;现在主播自己是“独立公司”,向辛选采购就得按“市场价”,甚至可能要“预付款”。有供应商透露,辛选最近给独立主播的供货价,比以前签约时高了10%-15%。这意味着主播的“进货成本”涨了,售价却不敢涨(怕失去观众),利润空间被进一步压缩。

这三道关,像三道筛子,正在把那些“只会卖货不会经营”的主播,一个个筛出去。辛选要的,从来不是“让大家都好”,而是“让能活的人活下去”——至于活不下去的,自然会被淘汰,省得公司还要养着“闲人”。

辛选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推“合伙制”?答案藏在两个时间点里:8月18日,辛巴宣布“因肺部严重疾病退出直播行业”;随后,辛选传出“裁员消息”。

一个创始人突然退圈,公司交给妻子管理,紧接着裁员、改革——这不是巧合,是“自救”。

辛巴在时,他是辛选的“流量发动机”,一个人贡献了公司70%以上的销售额。他退圈后,流量缺口谁来补?初瑞雪显然压不住场子。这时候,公司的固定成本就成了大问题:以前养着几百个签约主播,每个月工资、社保、流量投放就是一笔天文数字,现在销售额下滑,这些成本就成了“负担”。

“合伙制”正好解决了这个问题:把“固定成本”变成“可变成本”。

以前公司要给主播发固定工资,现在不用了——主播赚了才有钱拿,赔了和公司无关;以前公司要承担主播的法律风险,现在主播自己是法人,出事了法院找的是主播公司,不是辛选;以前公司要花钱给主播买流量,现在主播自己买,辛选还能收“流量渠道费”。最妙的是那5%“服务费”——不管主播赚不赚钱,只要用了辛选的供应链、用了辛选的直播基地,就得交这笔钱。相当于辛选把自己从“主播运营方”,变成了“流量和供应链的二道贩子”,旱涝保收。

天眼查的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辛选控股最近投资了多家公司,这些公司很可能就是为主播成立的“独立法人主体”。辛选通过持股这些小公司,既能控制主播的供应链和流量入口,又不用承担直接管理责任——这就是初瑞雪说的“联邦制”,本质是“母公司控股+子公司自负盈亏”的集团化操作。

更关键的是,这场“改革”还能帮辛选“甩包袱”。那些粉丝少、带货能力弱的中小主播,以前公司辞退要给赔偿金,现在改成“合伙制”,他们自己经营不下去倒闭,公司一分钱不用赔,还能顺理成章地“优化人员结构”。这哪里是“淘汰机制”?分明是“低成本裁员”。

任何改革都会有“受益者”和“受害者”,辛选这场“合伙制革命”也不例外。

头部主播可能在“狂欢”。比如那些粉丝量过千万、一场能卖上亿的大主播,他们有足够的资金储备、成熟的团队和议价能力。60%的分成比例对他们来说是“真金白银”,自己成立公司还能合理避税(公司税率比个人所得税低),甚至可以接“私活”——以前只能卖辛选的货,现在自己公司能对接外部品牌,赚两份钱。对他们来说,这确实是“松绑”。

可中小主播只能“裸泳”。他们没粉丝、没资金、没团队,连养活自己公司都难。有个刚签辛选半年的新主播,粉丝才20万,一场直播最多卖50万,按60%分成拿30万,扣除15万退货损失、5万流量投放、3万团队工资,最后到手只剩7万,比以前拿固定工资时还少。更惨的是那些“腰部主播”,不上不下,改革后分成涨了但成本更高,每天睁眼就在想“今天卖不够10万就要赔钱”,直播间的笑容都带着僵硬。

这其实是辛选的“阳谋”:通过“高分成+高风险”筛选优质主播,把资源集中到头部,放弃尾部。就像养鱼塘,以前是“大小鱼一起喂”,现在是“把小鱼捞出来扔掉,只喂大鱼”。可问题是,一个健康的生态不能只有“大鱼”——没有中小主播的“生态多样性”,观众迟早会看腻,头部主播也会失去“参照物”,最后整个平台都会变成“一潭死水”。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场“改革”可能会让直播行业的“马太效应”更严重。头部主播垄断流量和供应链,中小主播被挤压到生存边缘,最后整个行业只剩下几个“超级主播”和无数“炮灰”。这不是“良性竞争”,是“丛林法则”。

辛选这场改革,绕不开一个人:初瑞雪。

8月18日辛巴宣布“因肺部严重疾病退出直播行业”,把公司交给妻子初瑞雪时,很多人怀疑她“镇不住场子”。毕竟在直播行业,“夫妻店”的模式并不少见,但“女主外”成功的案例屈指可数。初瑞雪需要用一场“大动作”证明自己——“合伙制改革”就是她的“投名状”。

从商业逻辑看,这场改革确实是“止损”的好办法。辛巴退圈后,辛选的销售额至少跌了40%(头部主播的带货能力直接影响公司营收),裁员、收缩成本是必然选择。把主播变成“独立法人”,既能减少固定支出,又能规避风险,还能给外界一种“公司在创新”的假象,一举三得。

可从长远看,这步棋太“短视”。直播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从来不是“供应链”,而是“人”——是主播和观众之间的情感连接。当主播们每天都在为“下个月公司能不能发工资”焦虑时,他们哪还有心思研究“如何和观众互动”?当镜头前的笑容变成“强颜欢笑”,观众是能看出来的。

更关键的是,辛选把“风险转移”当成“改革创新”,本质上是在透支主播的“信任”。以前主播和公司是“利益共同体”,现在变成“零和博弈”——公司赚得越多,可能意味着主播承担的风险越大。这种“信任破裂”一旦发生,就很难修复。等到有一天,连头部主播都觉得“被公司收割”,选择跳槽或单干时,辛选剩下那5%的“服务费”,又能从哪里收?

其实辛选的改革,不是孤例。这两年直播行业从“野蛮生长”进入“存量竞争”,MCN机构的日子都不好过。头部机构如谦寻、美ONE,早就开始尝试“主播独立化运营”,只不过辛选做得更“彻底”——直接让主播当法人。

这背后是整个行业的“成人礼”:以前靠“流量红利”就能赚钱,现在得靠“精细化运营”;以前公司和主播是“上下级”,现在得是“合作伙伴”。可“合作伙伴”的前提是“平等”,而不是“风险转移”。真正健康的模式,应该是公司和主播“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而不是公司只拿“无风险收益”,把所有风险甩给主播。

比如有的机构尝试“保底分成+利润分成”:主播每月有保底工资,超过保底部分按比例分成,风险由公司和主播按分成比例共同承担。这种模式既给了主播安全感,又激励他们努力带货,才是真正的“双赢”。

辛选现在的“合伙制”,更像是“单边风险转移”——公司拿走“确定的5%服务费”,把“不确定的风险”全给主播。这种模式或许能让辛选“活下去”,但很难让它“活得好”。毕竟,主播才是直播间的“灵魂”,当灵魂开始害怕“呼吸”,再华丽的舞台也会失去光彩。

当直播间的灯光再次亮起,那些刚拿到“营业执照”的主播们,或许会在镜头前比以前更卖力地喊“321上链接”。只是这一次,他们喊的不是“为辛选带货”,而是“为自己活命”。初瑞雪说“希望大家都好”,可商业世界从来没有“皆大欢喜”的童话——当改革的潮水退去,我们总会看清:谁在裸泳,谁在真正地“活下去”。而辛选这场“联邦制实验”的最终结局,或许要等第一批“独立公司”倒闭时,才能见分晓。

来源:科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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