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月19日,国税总局的《税案通报》栏又发布了六条信息,主要是三家网络相关单位(其中两家是MCN机构)的涉税案件和相关说明。以前夹头被查的时候,还专门解释过,他把偷税的责任推给了他的MCN机构,从这些案子中,可以看一看究竟是不是这样。
9月19日,国税总局的《税案通报》栏又发布了六条信息,主要是三家网络相关单位(其中两家是MCN机构)的涉税案件和相关说明。以前夹头被查的时候,还专门解释过,他把偷税的责任推给了他的MCN机构,从这些案子中,可以看一看究竟是不是这样。
涉及MCN机构的分别位于湖南长沙和河北保定,两家MCN机构的主要问题是,支付旗下签约主播直播业务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河北**文化传媒公司和湖南**文化传媒公司分别少代扣代缴359.7万元和208.86万元。
这个怎么弄呢?能不能让这两家MCN机构补税呢?不用了,补税的责任由这些签约主播来付。至于说是不是这两家已经代扣了未上缴呢?通报中没有明确说,我个人估计是没有的,因为如果有的话,会说一句“代扣后未上缴,并已补缴”。
也就是说,夹头说MCN机构的责任可能是对的,但少缴的税款归了他本人,也是真实的,该他去补税的事也是法律所规定的。因为,只有已经代扣了没上缴的情况,责任才全是MCN机构的。上次一个朋友分红数百万元,我们就通过其“个人所得税”APP查看了扣缴方的代缴情况,人家是按规定申报和上缴了的,说夹头不会看,身边没人会看,谁信呢?
回头来说这些税案,这两家MCN机构就没有责任了吗?当然有,税款由税务局去找主播追缴,但罚款的权利还是有的,两家分别被罚款215.82万元和104.43万元。也就是河北**文化传媒公司被罚了少代扣代缴税款的60%,湖南**文化传媒公司被罚了少代扣代缴税款的50%。
是不是保定的税务局好像要严一些呢?其实也不是,因为河北**文化传媒公司还有其他问题,通过虚伪开发票、虚抵进项税等少缴税款1261.51万元。他们算是一次犯了两件事,比长沙这家MCN机构要严重一些。付出的代价也要惨重一些,除了前面的罚款之外,这边还补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010.06万元。
另一件案例是沈阳的,网络主播李**以个人及其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名义从事网络直播带货,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243.50万元。最终被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02.14万元。
去年12月,国税总局的《税案通报》栏就公布过三位主播偷税的案例,当时我撰写了《网络主播被查税越来越普遍,中小城市以后可能要抢主播这个税源了》一文,就提醒过,以后这类查税会越来越多,因为这既方便查,又不是太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就业等情况。
本次当然还是重要的信号,通过这类网络行业赚到钱的主播和MCN机构,应该说成本和风险等方面都比搞工厂之类的企业要强,承受能力也要大得多。在面对白花花的收入时,可别昏了头,该交税可得交,别以为没有工厂或者实体的店铺,各种违法的行为当地税务部门就不能掌握。
今年6月发布并实施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本次国税总局要求MCN机构要按此规定报送网络主播及合作方涉税信息,并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
上述三个案件,显然是这些规定之前的,没有平台报送的信息,通过大数据共享和这些MCN机构等的开票和报税等情况,税务部门也是可以办案的。可以说,这两家MCN机构和他们的签约主播等,在这些税案中损失是不小的,可能比合法筹划并按实申报多交了至少一倍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出去。
为何在网络环境下的涉税案件情况反而会更多了呢?除了前面说过的没有实体的工厂和店铺之类的设施后,很多人都主观认为不应该交什么税。而这个主观认为的原因是,他们都是由小做大的,在规模特别小的时候,不管是MCN机构,还是主播个人,确实都在免税的范围内。
由于主播和MCN机构的前期投入小,导致参与者很多,能够在竞争做大,做到本次税案中当事人规模的比例,可能低于5%,甚至低于1%。他们得到的相关信息,更多是参照另外的95%的同行和自己以前规模较小时的情况。至于说有没有中介这些专业机构在当中瞎搅和的事,以前说得比较多了,本次就不说了,给他们留些体面吧。
主播朋友们,请关注自己的收入流水,当你觉得收入水平可能已经不低的时候,就要引起重视了。到时候一定要找靠谱的机构或人去咨询,不要一听到你要交税的意见就反感,或许,那才是最省钱的解决方案。
来源:苕国土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