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执行工作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持续关注的热点之一。近年来,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以机制创新为动力、联动协作为抓手、流程再造为突破,推动执行工作从“单打独斗”向“协同作战”、从“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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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作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持续关注的热点之一。近年来,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以机制创新为动力、联动协作为抓手、流程再造为突破,推动执行工作从“单打独斗”向“协同作战”、从“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引领”的深刻转变,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注入司法动能。
扩大执行“朋友圈”
“没想到贷款批得这么快,房产证也拿得这么快!”购买法拍房的林女士对平潭法院司法拍卖的高效率赞不绝口。
曾经,手续多、流程长是司法拍卖的一大难点堵点问题。如何破题?为此,平潭法院与税务局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协作机制,解决了司法拍卖税费缴纳、预告登记房产办证等涉民生执行问题。协作机制开展以来,已累计成交涉案房产411处,成交金额6.13亿元。拿到不动产产权证的林女士感慨道:“以前听朋友说法拍房贷款过户都很麻烦,没想到这次这么快、这么省心,我跑了一次就拿到了崭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平潭法院太给力了。”
与税务局的协同合作,是平潭法院突破“法院单干”传统执行工作思维的一个缩影。
“列车已开始检票,目标已锁定!”得益于平潭法院在平潭高铁站设立的“同心圆”法治驿站,在铁路公安的协助下,司法警察大队队长郑飞紧盯执勤终端,一声令下,3名佩戴执法记录仪的司法警察呈战术队形包抄正在检票的被执行人,并迅速完成身份核验,将其带离。
平潭法院在平潭高铁站拘留被执行人。
“同心圆”法治驿站是平潭法院在机场、高铁、离岛乡等地布设的集基层治理、督促执行、服务群众、法治宣传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司法服务平台。在机场公安、铁路公安等协助下,已拘传拘留被执行人190人次,扣押车辆64辆。
“我们与实验区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建立的常态化信息共享和执行行动协作机制,解决车辆扣押评估、人员查找的问题,让涉案人财物查得到、控得住、拍得快,快速兑现当事人权益。”平潭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健介绍道。
主动扩大执行“朋友圈”,与公安局、税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平潭法院正一步步构建起“党委领导、法院主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执行工作体系。这些查人找物、过户办证等工作效率的提升,都是在部门联动大格局下的执行成果。
激活团队“新动能”
“执行现场全程直播,这才是真正的阳光司法”“原来强制执行这么辛苦”“原来法院扣押了这么多车”……在今年开展的平潭法院“夏季风暴”专项执行攻坚行动和法拍车云看样的两场直播活动中,不少网友发出这样的感慨。
这两场活动是平潭法院以直播形式,实时展示集中腾房扣车、集中处置财产、集中拘传等强制执行的过程,累计吸引39万多人次观看,形成了强大执行声势和震慑力。而法拍车直播云看样活动,更是达到了直播车辆拍卖成交率80%,总成交金额78.7万元,最高溢价率达101%,平均溢价率为41%,溢价金额19.34万元的“高效”局面。
平潭法院开展“夏季风暴”集中执行行动。
执行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人案矛盾突出一直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平潭法院为什么能够做到执行事务集中办理、涉案财物集中处置?
吴健解释道:“我们改变传统的‘一人包案到底’模式,推行团队作战,化零为整,重塑执行流程,组建了‘执行工作6+1’专业团队,即在执行指挥中心下成立前端查控、财产处置、外勤机动、执行警务、‘终本’管理以及旧案管理6个专业化集约小组,通过流水线作业、集约化管理,让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全面提升案件执行工作效率。”团队运行以来,财产处置平均天数缩短50天,效率翻倍。
数智赋能,科学执行。平潭法院自主研发“执行工作监督管理电子台账”,让各组执行事务以信息化的形式衔接流转,提高效率,形成动态闭环管理,成为执行工作的“最强辅助”。
深耕基层“试验田”
“这个被执行人我熟悉,现在人在某工地打工,我联系他家里人,看看他能不能回来一趟……”金井片区东崑村老支书薛由佳向执行法官说道。一起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案件终于出现转机。
“入驻法庭后,离群众更近了,和村干部更熟了,执行工作比以前更好开展了。找不到人的时候,遇到交流困难的时候,我都会第一时间想到村支书,很多难题便迎刃而解了。”刚入驻人民法庭的执行法官高华燕感慨道。
平潭法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密结合平潭海岛地域分布特色,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率先推出“法庭+执行”工作模式,即执行法官各带1名书记员1名法警下沉入驻4个派出人民法庭,与所辖片区、村居深度交流融合。
平潭法院运用“法庭+执行”机制调解案件。
“执行法官入驻法庭不仅给法庭带来了活力,还促进审判阶段的调解工作。”金井法庭负责人潘瑜说道,“在案件审理阶段,特别是做调解工作的时候,执行法官能以‘第三人’身份参与,对执行阶段的工作做好释法明理,往往能够促成双方的和解,真正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推动矛盾纠纷从‘末端执’向‘源头治’转变。”
“多亏了执行法官提前介入。”金井片区金井镇建新村党支部书记魏文纲谈起去年村里发生的一起因雇佣关系引发的赔偿纠纷时说道。
2024年5月,郭某某雇佣邻村的林某某在自家渔排从事海产品养殖工作,工作期间,林某某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陈某向郭某某索赔120万元的赔偿金,而郭某某仅愿意出于人道主义补偿5万元。巨大的赔偿金额差异,引发双方产生分歧。
该案经多次调解未能缓和,诉至法院后,派驻金井法庭执行法官立即启动“法庭+执行”机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所、派出所以及当事人所在村居的村委干部、网格员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通过“群众说事+干部说情+法官说法”三步齐驱,按下定分止争快捷键。最终,郭某某同意按照16.5万元金额进行补偿,并当场支付。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正如平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宇所说:“执行工作不能满足于就案办案,要学会借智借力借势,更要向机制要效能、向管理要效率,从机制创新和源头治理上破解执行难题,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引导,全方位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机制运行以来,平潭法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4372件,同比提升30.51%。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