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 月 10 日,演员谢孟伟(“嘎子”)在缉毒剧拍摄间隙,身着带肩章、臂章的警察制式服装开启直播。镜头里,他一边强调 “参演省厅重点项目”,一边推销电子产品;面对 “能否穿警服直播” 的质疑,竟爆粗口回怼质疑者 “蹭流量”。警服的严肃性与带货的商业性形成强烈反
一、场直播引发的连锁反应
9 月 10 日,演员谢孟伟(“嘎子”)在缉毒剧拍摄间隙,身着带肩章、臂章的警察制式服装开启直播。镜头里,他一边强调 “参演省厅重点项目”,一边推销电子产品;面对 “能否穿警服直播” 的质疑,竟爆粗口回怼质疑者 “蹭流量”。警服的严肃性与带货的商业性形成强烈反差,网友截图举报后,事件迅速发酵。
5 天后,嘎子发声明称服装是 “剧组戏服”,向人民警察道歉;但仅 4 天,云南耿马县公安局通报其违反《人民警察法》,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7 日。从 “戏服辩解” 到法律处罚,“流量套路” 在法律面前彻底失效。
内容嘎子道歉声明警方通报发布时间9 月 13 日9 月 17 日发布主体嘎子谢孟伟个人社交账号云南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核心内容称服装为剧组专用戏服,对穿警服直播行为道歉,提及网友用 AI、P 图软件制作恶搞视频和图片,诋毁人民警察公众形象,自己有主要责任谢某某(嘎子谢孟伟)在拍摄电影休息期间,身着带有明显警用标志的服装直播带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7 日态度倾向试图将部分责任推给网友,道歉内容避重就轻,未深刻反思自身利用警服带货及面对质疑爆粗口等不当行为严肃、公正,明确指出其行为违法及造成的不良影响,并依法依规作出处罚目的平息舆论风波依法处置违法行为,维护法律权威及警察职业形象的严肃性二、警服不是 “流量道具”
(一)法律红线不容触碰
《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警用标志、制式服装严禁非警察使用;影视拍摄使用警服需省级公安批准,且 “非拍摄时不得使用”。即便嘎子未戴警号胸徽,肩章臂章已构成对警察形象的误导,法律认定不因其 “戏服” 身份豁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影视制作单位和文艺团体因拍摄、演出需要,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应当报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并严格保管。非拍摄、演出时不得使用。
(二)公众信任彻底透支
作为《小兵张嘎》里的 “小英雄”,嘎子曾靠正义人设圈粉。但近年直播卖假酒、手机价格虚标等争议,已让口碑下滑;此次穿警服带货,更被批 “消费职业光环割韭菜”。网友直言 “演英雄却不懂敬畏英雄”,20 年积累的公众信任,终被商业投机碾碎。
三、直播带货不能无底线
嘎子事件并非孤例:有人穿护士服卖保健品、穿军装推户外装备,把特殊职业服装当 “博眼球工具”。警方通报中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的定性,正是对这类行为的精准打击。
更值得关注的是,行政拘留后,嘎子千万粉丝的快手账号被封禁 —— 这是他第三次重大翻车。平台处置与公众抵制形成合力,标志着 “靠争议博流量” 的模式已行不通。
四、给网红行业的 “普法课”
对公众人物而言,“角色红利” 永远伴着 “社会责任”。扮演警察,更应知晓警服的庄严,而非将其异化为带货道具。此次事件撕开 “戏里戏外两张皮” 的隐患,提醒所有主播:脱离法律与道德的 “人设” 终将崩塌。
随着《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落地,行业已进入 “严监管时代”。网红想要长久发展,唯有敬畏法律、尊重公序良俗,建立 “选品 - 形象 - 话术” 全链条合规体系,才能在流量浪潮中站稳脚跟。
从 “全民嘎子” 到 “被拘主播”,这场翻车是个体教训,更是行业警示。记住 “戏服有剧本,法律无彩排”,才是嘎子事件留给所有网红的深刻启示。
来源:迪迦吃瓜一点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