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台“美丽岛电子报”董事长吴子嘉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在台媒节目直播时四次公开指称,前行政机构负责人苏贞昌、前卫福部门负责人陈时中靠BNT疫苗“A了一亿美金”等言论,遭陈时中提告求偿1000万元新台币。台北地院判赔300万元新台币,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
台“美丽岛电子报”董事长吴子嘉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在台媒节目直播时四次公开指称,前行政机构负责人苏贞昌、前卫福部门负责人陈时中靠BNT疫苗“A了一亿美金”等言论,遭陈时中提告求偿1000万元新台币。台北地院判赔300万元新台币,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11)日改判赔偿200万元新台币,金额比一审少了100万元新台币,可上诉。
台“高院”认为,吴子嘉的说法,客观上足使社会大众质疑陈时中任卫福部门负责人期间就疫苗决策及执行采购之守法性、公正性及廉洁度,已构成名誉侵害,且吴子嘉无法提出具体证据证明其言论为真实。
法院进一步指出,吴子嘉无法合理推论陈时中涉及高价采购疫苗并图利一亿美金,法院认定,吴子嘉未尽合理查证义务。
卫福部门早已透过新闻稿与记者会多次公开疫苗采购信息,吴子嘉抗辩,当局信息不透明、查证困难并不足取。
台“高院”认为,吴子嘉言论透过网络平台广泛传播,侵害情节重大;吴子嘉言论已明示该笔疫苗交易并未成交,且陈时中作为公众人物,具备较高的自清能力。此外,当局一再公开疫苗采购进度与细节,已达一定程度澄清效果,因此撤销改判200万元新台币,可上诉。
来源:海峡脉动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