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5760-2025 英文版/翻译版 金属切削机床 安全防护通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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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注 : 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 ,本文件中的 “金属切削机床 ”以下简称为 “机床 ”。

标准翻译网提供下列标准英文版

金属切削机床 安全防护通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针对金属切削机床存在的主要危险规定了所采取的基本安全防护技术要求 、措施以及验证 方法 。

本文件适用于所有金属切削机床及其附属设备和附件的设计 、制造和检验 。

注 : 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 ,本文件中的 “金属切削机床 ”以下简称为 “机床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 注 日期的引用文 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 本文件 。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251(所有部分) 人类工效学

GB/T 2893(所有部分)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T 3167 金属切削机床 操作指示图形符号

GB/T 3168 数字控制机床 操作指示形象化符号

GB/T 5226. 1—2019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 1部分 :通用技术条件

GB/T 6576 机床润滑系统

GB/T 7247. 1 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 1部分 :设备分类和要求

GB/T 7247. 4 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 4部分 :激光防护屏

GB/T 7247. 5 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 5部分 :生产者关于 GB/T 7247. 1 的检查清单

GB/T 7247. 14 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 14部分 :用户指南

GB/T 7932—2017 气动 对系统及其元件的一般规则和安全要求

GB/T 8196—2018 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的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 11291. 2 机器人与机器人装备 工业机器人的安全要求 第 2部分 :机器人系统与集成 GB/T 12265 机械安全 防止人体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

GB/T 13379 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场所照明

GB/T 14775 操纵器一般人类工效学要求

GB/T 14776 人类工效学 工作岗位尺寸 设计原则及其数值

GB/T 15241. 2 与心理负荷相关的工效学原则 第 2部分 :设计原则

GB/T 15706—2012 机械安全 设计通则 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

GB/T 16251 工作系统设计的人类工效学原则

GB/T 16754 机械安全 急停功能 设计原则

GB/T 16855. 1—2018 机械安全 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件 第 1部分 :设计通则

GB/T 16855. 2 机械安全 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件 第 2部分 :确认

GB/T 16856 机械安全 风险评估 实施指南和方法举例

GB/T 17161 机床 控制装置的操作方向

GB/T 17421. 5 机床检验通则 第 5部分 : 噪声发射的确定

GB/T 17454(所有部分) 机械安全 压敏保护装置

GB/T 17888(所有部分) 机械安全 接近机械的固定设施

GB/T 17799. 2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第 2部分 :工业环境中的抗扰度标准

GB 17799. 4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第 4部分 :工业环境中的发射

GB/T 18153 机械安全 用于确定可接触热表面温度限值的安全数据

GB/T 18209. 2 机械电气安全 指示 、标志和操作 第 2部分 :标志要求

GB/T 18209. 3—2010 机械电气 安 全 指 示 、标 志 和 操 作 第 3 部 分 : 操 动 器 的 位 置 和 操 作 的 要求

GB/T 18569(所有部分) 机械安全 减小由机械排放的有害物质对健康的风险

GB/T 18717(所有部分) 用于机械安全的人类工效学设计

GB/T 18831 机械安全 与防护装置相关的联锁装置 设计和选择原则

GB/T 19436. 1 机械电气安全 电敏保护设备 第 1部分 :一般要求和试验

GB/T 19436. 2 机械电气安全 电敏保护设备 第 2 部分 :使用有源光电保护装置(AOPDs) 设 备的特殊要求

GB 19436. 3 机械电气安全 电敏防护装置 第 3 部分 :使用有源光电漫反射防护器件(AOPD- DR)设备的特殊要求

GB/T 19436. 4 机械电气安全 电敏保护设备 第 4部分 :使用视觉保护装置(VBPD)设备的特 殊要求

GB/T 19670—2023 机械安全 防止意外启动

GB/T 19671 机械安全 双手操纵装置 设计和选择原则

GB/T 23572 金属切削机床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 23573 金属切削机床 粉尘浓度的测量方法

GB/T 23574 金属切削机床 油雾浓度的测量方法

GB/T 23819 机械安全 火灾预防与防护

GB/T 23821—2022 机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GB/T 26118. 1 机械安全 机械辐射产生的风险的评价与减小 第 1部分 :通则

GB/T 26118. 2 机械安全 机械辐射产生的风险的评价与减小 第 2部分 :辐射排放的测量程序

GB/T 26118. 3 机械安全 机械辐射产生的风险的评价与减小 第 3 部分 :通过衰减或屏蔽减小 辐射

GB/T 28780 机械安全 机器用整体照明系统

GB/T 32812 金属加工液 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和测定方法

GB/T 36954 机械安全 人类工效学原则在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中的应用 GB/T 40806 机床发射空气传播噪声 金属切削机床的操作条件

JB/T 5062 信息显示装置 人机工程一般要求

JB/T 8356 机床包装 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706—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 1

机床安全 safety ofmachine tools

机床在按说明书规定的预定使用条件下(或给定期限内) ,执行其功能和在运输 、安装 、调整 、维修 、 拆卸和处理时不对人员产生损伤或危害健康及设备损坏的情况 。

注 : 预定使用指根据制造商提供的信息对机床合理 使 用 。 预 定 使 用 要 与 说 明 书 中 的 说 明 相 一 致 ,并 且 要 适 当 考 虑 可预见的误用 。

3.2

伤害 harm

对健康产生的生理上的损伤或危害 。

[来源 :GB/T 15706—2012,3. 5] 3.3

机床危险 machine toolsdanger

机床在静止或运转时 ,可能使人员受到伤害 、设备损坏的情况 。

3.4

风险 risk

伤害发生的概率与伤害严重程度的组合 。

[来源 :GB/T 15706—2012,3. 12] 3.5

加工区 machining area

机床上刀具切削工件经过的区域 。

3.6

工作区 working area

可能出现在工作过程的区域 。

注 : 包括机床运动部件所需的位置 、上下料所需的位置 , 以及操作 、调整和维护机床所需的位置 。

3.7

安全防护装置 safeguard

防护装置或保护装置 。

[来源 :GB/T 15706—2012,3. 26] 3. 8

防护装置 guard

设计为机器的组成部分 ,用于提供保护的物理屏障 。

注 1: 防护装置可以 :

— 单独使用 。对于活动式防护装置 ,只有 “闭合 ”时才有效 ;对于固定式防护装置 , 只 有 处 于 “牢 固 的 固 定 就 位 ”才有效 。

— 与带或不带防护锁定的联锁装置结合使用 。在这种情况下 ,无论防护装置处于什么位置都能起到防护作用。 注 2: 根据防护装置的结构 ,可称作外壳 、护罩 、盖 、屏 、门和封闭式防护装置 。

注 3: 防护装置类型 的 术 语 在 GB/T 15706—2012 的 3. 27. 1? 3. 27. 6 中 定 义 。 防 护 装 置 的 类 型 及 其 要 求 也 可 见 GB/T 15706—2012的 6. 3. 3. 2 和 GB/T 8196。

[来源 :GB/T 15706—2012,3. 27] 3.9

保护装置 protectivedevice

防护装置以外的安全防护装置 。

注 : GB/T 15706—2012的 3. 28. 1~ 3. 28. 9 给出了保护装置的示例 。

[来源 :GB/T 15706—2012,3. 28]

3. 10

操作模式 modeofoperation;MO

在预定义的保护措施下 ,提供一定数量的机床功能的集合 。

注 : 操作模式并不是一项功能 。 只有特定的操作模式被激活时 ,才能使用该操作模式下所涵盖的功能 。

[来源 :ISO 16090-1:2022,3. 4]

3. 11

远程服务 remoteservice

与不同地域(区域)的机床进行数据传输 ,提供故障查找 、诊断 、维护 、数据分析或优化的服务方式 。 注 : 服务方与机床之间的远程连接可以通过各种通信方式进行(如电话网络 、移动无线网络 、以太网) 。

3. 12

使用信息 information foruse

由信息载体(如文本 、文字 、标记 、信号 、符号 、图表)组成的保护措施 ,可单独或组合使用这些载体向 使用者传递信息 。

[来源 :GB/T 15706—2012,3. 22]

3. 13

操作者 operator

对机床进行安装 、使用 、调整 、维护 、清理 、修理或运输的人员 。

4 机床分类和操作模式及配置

4. 1 机床分类

根据应用和相关危险 ,机床可分为四种类别 ,见表 1。

表 1 机床类别及说明

类别 名称 特征

手动机床 不具有数控功能的手动控制机床 。

具备以下特征 :

— 所有运动的起动和控 制 由 操 作 者 完 成 , 每 次 操 作 只 能 起动一种运动 ;

— 由机械手轮 控 制 轴 运 动 , 或 由 机 械 、电 气 或 其 他 动 力

控制单轴运动(但无法执行程序进行多轴运动)

具有有限数控功能的手动机床 利用有限数控功能进行手动控制机床 。 不具备以下特征 :

— 自动程序起动 ;

— 自动换刀 ;

— 无限速轴向运动 ;

— 自动更换工件或棒料进给系统

3类 数控机床 由数值控制(NC) 或 计 算 机 数 值 控 制(CNC) 进 行 自 动 操 作 的机床

类别 名称 特征

4类 组合 机 床 、自 动 线 和 柔 性 系 统 、 单轴和多轴自动机床 通过预先确定的加工操作 顺 序 和 工 艺 参 数 , 加 工 预 先 指 定 的工件或批量工件的自动操作的机床

4.2 机床操作模式

根据应用 ,机床操作模式可分为 5 种(见表 2)并符合下列要求 :

a) 手动选择机床操作模式的设置 ,只有授权人员才可进行 ;

b) 应限制被授权人员数量 , 防止模式选择装置意外起动或被滥用起动 ;

c) 应采用激活方式激活选定的操作模式 。

表 2 机床操作模式分类

操作模式 代号 符号 特征

手动模式

MO 0 操作者手动完成全部加 工 的 操 作 模 式 , 即 不 使 用 预 先 编 制程序的非自动操作模式

4.3 机床类别和操作模式的配置

4.3. 1 机床类别和操作模式的配置按表 3 的规定 。

表 3 机床类别和操作模式的配置

操作模式代号 机床类别

4.3.2 具 有 多 个 操 作 模 式 (MO) 的 机 床(2类 、3 类 、4 类) , 应 设 置 一 个 操 作 模 式(MO) 选 择 控 制 装 置 , 并应符合 6. 4. 7 的规定 。

5 机床危险

5. 1 机床风险评估

应按 GB/T 15706—2012中第 4 章和第 5 章 、GB/T 16856、GB/T 36954 的有关规定 ,对机床进行 风险评估 ,包括危险识别和风险分析 , 以估计和评价机床的风险 。

5.2 机床危险识别

在机床危险识别时 ,应结合床使用周期(试运行 、操作 、调整 、清理 、维修和维护) 中各种条件下可能 产生的危险 ,包括(但不限于) :

— 意外起动 ,

— 控制系统失效 ,

— 操作者和其他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所产生的危险 ,

— 可合理预见的操作者和其他人员的误用(见 GB/T 15706—2012中 3. 23和 3. 24) ,

— 与机床相关的其他重大危险 。

5.3 机床存在的主要危险

表 4列出了机床存在的主要危险 。

6 安全要求和/或安全措施

6. 1 通用要求

6. 1. 1 本质安全设计

应通过本质安全设计措施尽可能消除或减少所有潜在的危险因素 ,不采用安全防护或补充保护措 施消除或减少危险 。

6. 1.2 安全防护和/或补充保护措施

由于预定使用和可合理预见的误用 ,通过本质安全设计措施不能避免或充分限制的危险 ,应采取必 要的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装置 、保护装置)和/或采用急停装置 、被困人员的逃生和救援措施 、隔离和耗散 能量的措施 、方便和安全搬运重型零部件的措施 、安全进入机床等补充保护措施 。

6. 1.3 使用信息

对于无法通过本质安全设计措施消除或减少的 ,而且安全防护装置对其无效或不完全有效的剩余 风险 ,应通过使用信息通知和警告操作者 。不应仅通过使用信息代替本质安全设计措施 、安全防护 、补 充保护措施的正确使用 。

6. 1.4 机床安全要求和/或风险减少措施

机床应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安全要求和/或风险减少措施 。此外 ,对于本文件未考虑的机床其他风 险 ,也应按 6. 1. 1~ 6. 1. 3 的规定采取措施 。

6. 1.5 各类机床基本安全要求 6. 1.5. 1 1 类机床

1类机床的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应设置防护装置防止接近切削刀具或旋转工件 ;

b) 轴线连续进给运动速度不应超过 2 m/min;

c) 采用保持-运行控制的快速移动速度 ,应不超过 5 m/min(小型机床)或 10 m/min(大型机床) ;

d) 停止或紧急停止时 ,进给运动应不迟于主运动停止 。

6. 1.5.2 2 类机床

2类机床的安全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工作区应采用固定式和/或活动式防护装置 。若由于工件的尺寸 、几何形状 、机床其他具体特 性或其应用造成工作区无法封闭时 ,应采取其他组合方式(如采用控制室 、周边围栏 、其他保护 装置)进行安全防护 ;

b) 活动式防护装置打开时(如调整) ,机床运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轴线进给运动由保持-运行控制 ,速度不应超过 2 m/min,步进移动在 6 mm 以下 ;

2) 主轴运转应由保持-运行控制 ,主轴(磨床为工件轴) 应不超过 50 r/min, 或手动数据输入

(MDI)后执行 “循环启动 ”指令 ;

3) 启动停止指令 ,在无刀具情况下 ,主轴(磨床为工件轴) 应在 2 转内停止 ; 出现断电或意外 11情况下 ,允许主轴惯性停止运转 ;

注 : 对于采用普通交流电动机的机床 ,允许主轴惯性停止运转 。

4) 停止或紧急停止时 ,进给运动应不迟于主运动停止 。

6. 1.5.3 3 类和 4 类机床

当 3类和 4类机床的防护装置打开时 ,应在满足 6. 1. 5. 2 b)要求下才能进行机床运动 。安全防护应 符合下列规定 。

a) 工作区应采用固定式和/或联锁活动式防护装置封闭 。若由于工件的尺寸 、几何形状 、机床其 他具体特性或其应用造成工作区无法封闭时 ,应采取其他组合方式(如采用控制室 、周边围栏 、 其他保护措施)进行安全防护 。

注 : 磨床除外 。

b) 断电后会出现 持 续 一 段 时 间 运 行(如 主 轴 滑 行 或 旋 转) 的 机 床 , 应 采 用 带 锁 定 机 构 的 防 护 装 置 , 防止接近机床危险运动 。

注 : 磨床除外 。

c) 人员整个身体接近或滞留在危险区内不易被操作者察觉到的机床 ,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

1) 采用感应保护装置 。

2) 采用技术手段(如采用安全挂锁)防止关门 。

3) 双重确认(内部和外部防护装置) 。

4) 从允许查看危险区域的位置确认(直接启动防护锁定机构) 。

5) 提供保护装置(例如重力 、弹簧操作或挂锁) , 防止防护装置关闭或自动关闭 。

d) 机床(如单台 3类机床)有多个工作区 ,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如固定式或活动式联锁防护装置 或保护装置)防止接近危险工作区 。应使用限制装置(如机械制动器 、限位开关或光幕等)防止 未经授权机床运动进入相邻工作区 。

e) 停止或紧急停止时 ,进给运动应不迟于主运动停止 。

6.2 机床结构

6.2. 1 稳定性

机床的结构和外形布 局 应 确 保 具 有 足 够 的 稳 定 性 。使 用 机 床 时(按 说 明 书 规 定 的 预 定 使 用 条 件 下) ,不应存在意外翻 倒 、跌 落 或 意 外 移 动 的 危 险 。 由 于 机 床 的 结 构 和 形 状 原 因 不 能 确 保 足 够 稳 定 性 时 ,应在说明书中规定其固定措施 ,包括地脚螺栓 、运动限制 、加/减速限制 、负荷限制 、接近稳定极限和 负荷极限时发出报警等 。如使用地脚螺栓 ,机床制造商应明确规定使用的螺栓和地基要求 。

6.2.2 外形

6.2.2. 1 可接触的外露部分不应有可能导致人员伤害的锐边 、尖角 、粗糙面 、凸出部分和开 口 。钣金件 边缘应去除毛刺 、折边或倒角 。对导致陷入的开 口 ,应安全可靠地封闭或覆盖 。

6.2.2.2 机床的各种管线布置排列应合理 、无障碍 , 防止产生绊倒等危险 。

6.2.2.3 机床的凸出部分 、移动部分 、分离部分应采取安全措施 , 防止产生磕伤 、碰伤 、划伤 、剐伤危险 。

6.2.3 运动部件

6.2.3. 1 有可能造成缠绕 、吸入或卷入等危险的运动部件和传动装置(如链 、链轮 、齿轮 、齿条 、带轮 、带 、 蜗轮 、蜗杆 、轴 、光杠 、丝杠 、排屑装置等)应予以封闭或设置安全防护装置或采用警告信息 , 除非其所处位置是安全的 。

6.2.3.2 运动部件与运动部件之间或运动部件与静止部件之间 ,不应存在挤压危险和/或剪切危险 ,否 则应按 GB/T 12265的有关规定采取安全措施 。

6.2.3.3 有惯性冲击的机床往复运动部件应设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必要时可采取可靠的缓冲措施 。若 设置限位装置有困难时 ,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

6.2.3.4 可能由于超负荷发生损坏的运动部件应设置超负荷保险装置 。 因结构原因不能设置时 ,应在 机床上(或说明书中)标明机床的极限使用条件 。

6.2.3.5 运动中有可能松脱的零件 、部件应采取防松措施(如设置防松装置) 。

6.2.3.6 对于单向转动的部件应在明显位置标出转动方向 。

6.2.3.7 在紧急停止或动力系统发生故障时 ,运动部件应就地停止或返回设计规定的位置 ,垂直或倾斜 运动部件的下沉不应造成危险 。

6.2.3. 8 运动部件不准许同时运动时 ,其控制机构应联锁 。不能实现联锁的 ,应在控制机构附近设置警 告标志 ,并在说明书中说明 。

6.2.4 夹持装置

6.2.4. 1 通用要求

夹持装置应确保不会使工件 、刀具坠落或被甩出 。 夹持装置应清楚标明其最高安全转速(夹头除 外) ,并在说明书中规定随机供应的夹持装置的最高安全转速 。

紧急停止或动力系统发生故障时 ,夹持装置应采取安全措施 , 防止危险产生 。

6.2.4.2 手动夹持装置

手动夹持装置应采取安全措施 , 防止意外危险(如钥匙或扳手停留在夹持装置上随机床运转 ,可采 取联锁防护或采用自动弹出钥匙) 。

手动上下工件 、刀具时 ,应采取安全措施 , 防止产生挤压手指等危险 。

6.2.4.3 动力夹持装置

动力夹持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机床运转的开始应与动力夹持装置夹紧过程的结束相联锁 ;

b) 动力夹持装置的松开应与机床运转的结束相联锁 ;

c) 应监控动力夹持装置的状态 ,如夹紧力 、夹紧行程(直接值)或压力 、电流等(间接值) ,未达到规 定值时机床不应起动 ;

注 : 如果无法监控夹紧行程等 ,则提供其他安全措施 。

d) 传感器或反馈装置动作 ,不应引起夹持装置的危险运动 ;

e) 活动式联锁防护装置打开/保护装置暂停时 ,动力夹持装置的运动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运动速度不应超过 15 m/min(若仅有冲击危险) ;

2) 采用保持-运行控制 ,夹紧行程不应超过 4 mm 或运动速度不应超过 5 m/min(若仅有挤 压 、剪切或卷入危险) ;

3) 采用双手控制方式 ;

4) 需用手支撑工件安装或调整时 ,应采用三位脚踏开关控制 ,运动速度不应超过 5 m/min。

f) 采用气动夹持装置时 ,应防止将切屑 、粉尘和气体吹向操作者 。

6.2.4.4 磁性夹持装置

6.2.4.4. 1 通用要求

磁性夹持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应通过启动控制装置松开或夹紧工件 。

b) 应在控制装置中显示夹紧力或标称值(通过间接测量计算) 。应根据制造商的规定 ,在规定的 时间间隔 ,验证所产生的夹紧力与显示的夹紧力值或标称值是否对应 。

c) 一旦断开连接 ,夹紧力应保持夹持装置上工件不发生意外危险 。

6.2.4.4.2 电磁吸盘

电磁吸盘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其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54, 其保护联结电路应符合 GB/T 5226. 1—2019 中 8. 2 的 有 关 规定 ;

b) 应符合 6. 2. 4. 3 的有关规定 。

6.2.5 平衡装置

6.2.5. 1 与机床部件及其运动有关的构成危险的配重 ,应采取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将其置于机床体 内或置于固定式防护装置内使用等) ,并应防止由于配重系统元件断裂而造成的危险 。

6.2.5.2 采用动力平衡装置时 ,应防止动力系统发生故障时机床部件跌落 。

6.2.6 自动上下料装置

采用自动上下料装置时 ,应设置固定式防护装置或联锁的活动式防护装置或设置警告标志 。

采用机器人上下料时 ,应符合 GB 11291. 2 的规定 。

在上下料时应防止工件被甩出的危险 。

6.2.7 刀库、换刀装置

6.2.7. 1 采用刀库和换刀装置时 ,应设置固定式防护装置或联锁的活动式防护装置或设置警告标志 , 除 非其所处的位置是安全的 。

6.2.7.2 刀库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当活动式防护装置打开/保护装置暂停时 , 接近刀库应使刀库动作按 GB/T 5226. 1—2019 中

9. 2. 2 中规定的适合停止方式停止 。在做刀具补充 、维修或调整时 ,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

1) 刀库动作采用保持-运行控制 ,一次只能交换一个刀位 ;或

2) 采用双手操纵装置才允许刀库连续动作 ;

3) 运动最大圆周(线)速度应不超过 2 m/min,或从位于危险区域以外的控制装置进行操作 。

b) 当整个身体进入刀库区域 ,应提供装置防止接近刀库的任何运动或其他接近机床危险的动作 。

c) 夹持刀具的设计数据(如刀具最大质量 、最大直径 、最大长度 、转动惯量 ,及刀具回转空间范围 等)应提供给用户 。

6.2.7.3 换刀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当活动式防护装置打开/保护装置暂停时 ,应使换刀装置的驱动和其他危险动作停止且下一步 的运动被禁止 。 只有在符合下列规定时 ,才允许换刀运动 :

1) 方向控制和使能装置结合的方式 ;

2) 在远离危险区域位置 ,运动速度不超过 5 m/min(仅存在冲击危险) 或 2 m/min(存在挤 压 、剪切或卷入危险) ,或危险运动在 4 mm 内能停止的情况下 ,采用保持-运行控制进行 换刀运动 ,不准许整个身体接近 ;或

3) 采用双手控制方式(双手操纵装置)进行换刀运动 ,不准许整个身体接近 。

b) 任何传感器或反馈装置的动作不应引起换刀过程产生危险运动 。

c) 在任何运行条件下(包括断电) ,刀具应被牢固夹持在换刀装置中 ,避免刀具掉下或甩出 。

6.2. 8 排屑装置

排屑装置不应对操作者构成危险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必要时可与防护装置的打开和机床运转的停止联锁 。若联锁防护装置打开时 ,排屑装置需运 行(如用于清理) ,应满足下列条件 :

1) 采用保持-运行控制装置 ,或 ;

2) 采用使能装置和起动装置结合的方式 ,且最大周边速度降低至 5 m/min或以下 。 只有激 活使能装置时才能起动和保持运动 。松开使能装置应起动安全相关停止功能 ,或 ;

3) 采用双手控制方式 。

b) 防护装置的设计和安全距离应符合 GB/T 23821—2022中表 3 的规定 。

c) 排屑装置集屑口应减少切屑滞留 。

d) 排屑装置集屑口的可视外表面应设置警告标志 。

e) 排屑装置集屑口的周边或周边地板应设置黄-黑色警告标志 。

f) 应提供有关操作/装卸排屑装置和容器的信息 。

6.2.9 工作平台、通道、开口

6.2.9. 1 工作平台

工作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不能在地面 操 作 的 机 床 , 应 设 置 钢 梯 和 工 作 平 台 。 工 作 平 台 和 通 道 应 防 滑 、防 绊 倒 和 防 跌 落 ,并应使操作者不接近机床危险区 。必要时可设置踏板和栏杆 。 钢梯 、栏杆 、踏板和工作平 台应符合 GB/T 17888(所有部分) 的有关规定 。 开口应朝向安全位置 , 防止意外打开产生的 危险 。

b) 工作平台的物料额定负荷 、人员数量 、最大允许的负荷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

c) 固定式或活动式工作平台的设计应至少有 1. 3倍的安全系数 , 以确保其稳定性 。

d) 工作平台 ,在静态下应能承受 1. 25倍的负荷 ,在动态下应能承受 1. 1倍的负荷 。

e) 应在工作平台处设置标志 ,标明最大允许负荷能力和允许承载的最多人员数量 。

6.2.9.2 通道

通道应符合 GB/T 18717(所有部分)的有关规定 。

6.2.9.3 开口

根据操作和维修需要 ,机床可设置用于进出的开 口 ,开口的尺寸应符合 GB/T 18717(所有部分)的 有关规定 。

6.2. 10 地坑

若机床结构包括地坑 ,应满足下列规定 。

a) 应设置地坑盖板(如网格盖板)防止坠落危险 。若无法设置地坑盖板 ,应按下列优先顺序任选 一种措施 :

1) 设置围栏 ;

2) 距地坑 1 m~ 2 m 处 ,设置警告标志和起阻碍作用的警戒物(如链条 、带子 、缆绳) ;

3) 距地坑 1 m 处 ,设置带黄-黑色警告标志的警戒物(如链条) 。

b) 若因观察 、调整或维护需要进入地坑 ,应设置活动式防护装置或带联锁的活动式防护装置 。

c) 地坑内机床运动部件不应产生冲击 、挤压或卷入等危险 ,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 。

6.3 电气系统

6.3. 1 触电

为防止触电危险 , 电气设备的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带电体的防护应符合 GB/T 5226. 1—2019中第 6章的有关规定 ;

b) 电气设备绝缘防护应符合 GB/T 5226. 1—2019中 6. 2. 3、6. 3. 2. 2、12. 3 的有关规定 ;

c) 电气设备保护联结应符合 GB/T 5226. 1—2019中 8. 2、13. 1、13. 2 的有关规定 ;

d) 电气设备的动力电路 、控制电路耐压应符合 GB/T 5226. 1—2019中 18. 4 的有关规定 ;

e) 电气部件外壳本身以及外壳以外的所有电气部件的防护等级 ,如果有液体溅到外壳 ,应至少达 到 IP 54。 电气外壳内的带电零部件应至少达到 IP 2X;

f) 控制装置外壳的防护等级应至少为 IP2X,并应符合 GB/T 5226. 1—2019 中 6. 2. 2 的规定 。加 工区域内的控制装置的防护等级应为 IP55(1类机床除外) ;

g) 电气柜应放置在不易被刀具和/或工件甩出而造成损坏的位置 。带电部件不应被触及到(见 GB/T 5226. 1—2019中 6. 2. 2) 。

6.3.2 保护

为防止意外危险 , 电气设备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电气设备过电流的保护应符合 GB/T 5226. 1—2019中 7. 2 的有关规定 ;

b) 电动机过热保护应符合 GB/T 5226. 1—2019中 7. 3 的有关规定 ;

c) 电动机超速保护应符合 GB/T 5226. 1—2019中 7. 6 的有关规定 ;

d) 电压波动 、电源中断的保护应符合 GB/T 5226. 1—2019中 7. 5、7. 9 的有关规定 ;

e) 接地故障(或残余电流)的保护应符合 GB/T 5226. 1—2019中 7. 7 的有关规定 。

6.3.3 导线、电缆和配线

电气系统的导线 、电缆和配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导线 、电缆应符合 GB/T 5226. 1—2019中第 12章的有关规定 ;

b) 配线应符合 GB/T 5226. 1—2019中第 13章的有关规定 。

6.3.4 电动机

电动机应符合 GB/T 5226. 1—2019中第 14章的有关规定 。

6.3.5 静电

电气设备应防止或限制静电放电 ,必要时可设置放电装置 。

来源:之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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