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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妍妍
编辑|妍妍
溥仪这一生跌宕起伏,从末代皇帝到新中国公民,身份的转变堪称传奇。然而他去世后,留下的却不只是历史话题,还有一段持续十年的遗产之争。
他的妻子李淑贤未改嫁,为了一份遗产,她一路打官司打了整整十年,案子一度闹得沸沸扬扬。到底溥仪留下了什么样的东西,能让她这样坚持?
从皇宫到劳改
1950年,在抚顺战犯管理所的小房间里,44岁的溥仪开始写下自己的悔过材料。
这位曾经高高在上的"天子",如今只是一名正在接受改造的战犯。
纸笔成了他与过去对话的唯一工具,那些曾经辉煌的皇宫岁月,那些耻辱的伪满洲国经历,都在他笔下一点点成形。
在劳改所里,他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过去。每天的政治学习和体力劳动之余,溥仪开始在纸上倾诉。这些最初的文字,后来成为《我的前半生》的雏形。
1959年,特赦出狱的溥仪回到北京,被安排在北京植物园工作。这位昔日的皇帝,开始过上了平凡人的生活。
他住在简陋的房子里,骑着自行车上下班,领着固定工资。这样的生活对他来说是全新的体验,但也给了他继续整理自己人生故事的机会。
溥仪的回忆录初稿内容杂乱,逻辑不清,需要专业人士帮助整理。1960年,出版社派遣了编辑李文达协助溥仪修改稿件。
李文达是一位有经验的编辑,也是知名侦探小说作家,曾经当过战地记者和公安干警。他的经历和专业能力,使他成为帮助溥仪的最佳人选。
奇怪的合作
李文达和溥仪的合作从1960年开始,一直持续到1964年《我的前半生》正式出版。
这四年里,李文达几乎承担了大部分的写作和修改工作。他需要把溥仪那些凌乱的记忆和思考,整理成一本完整的、有逻辑的自传。
李文达每周都会去溥仪家中工作,两人坐在一起,溥仪讲述,李文达记录。
这种合作方式很奇特:一个是曾经的皇帝,现在的普通公民;一个是专业编辑,肩负着把皇帝的故事变成可读性强的出版物的任务。
在这个过程中,李文达不仅仅是一个记录者和整理者,他实际上也参与了创作。他需要把溥仪零散的记忆和想法,组织成一个完整的叙事。
他需要调研历史资料,核实溥仪回忆中的一些事件,甚至需要帮助溥仪填补一些记忆的空白。
最终,李文达和溥仪一起完成了一部50万字的自传。这本书不仅记录了溥仪从皇帝到公民的转变,也反映了中国近代史上一段特殊的历史。
书中详细描述了溥仪如何从一个被架空的傀儡皇帝,变成日本的傀儡,最后接受改造,成为新中国的普通公民。
1964年,《我的前半生》正式出版,立即引起了广泛关注。这本书的稿费总共约一万多元,溥仪和李文达各得一半,每人拿到了5000多元。
在当时,这是一笔不小的收入。然而,在出版时,李文达的名字被隐去了,书上只有溥仪一个人的名字。这个决定,为日后的版权纠纷埋下伏笔。
一场迟来的平凡婚姻
1962年,56岁的溥仪迎来了他生命中的最后一段婚姻。
他的新娘是38岁的浙江护士李淑贤。这已经是李淑贤的第三次婚姻,也是溥仪的最后一次婚姻。
李淑贤年轻时貌美,性格干练。她在杭州一家医院当护士时认识了溥仪。当时溥仪因病住院,李淑贤负责照顾他。
两人相处中,逐渐产生了感情。虽然溥仪年纪大了许多,但他温和的性格和特殊的身份,吸引了李淑贤。
婚后,李淑贤搬进了溥仪在北京的住所。她开始适应与一个前皇帝一起生活的日子。
溥仪的生活习惯很特别,他保留了一些宫廷的习惯,比如喜欢喝茶、写毛笔字。李淑贤尽力适应丈夫的生活方式,也帮助他更好地融入普通人的生活。
然而,这段婚姻并不完全幸福。溥仪因为生理缺陷无法生育,这让李淑贤很失望。她曾经希望能够有自己的孩子,但现在这个愿望落空了。
夫妻俩因为这个问题经常发生矛盾。有时候,李淑贤会抱怨溥仪不能给她一个完整的家庭;而溥仪则感到愧疚和无奈。
尽管如此,李淑贤还是选择了留在溥仪身边。她照顾溥仪的起居,陪伴他度过晚年。
在《我的前半生》出版后,溥仪的知名度再次提高,他们的生活也稍微改善了一些。
李淑贤开始参与溥仪的一些社交活动,作为前皇帝的妻子,她也获得了一定的社会地位。
1967年,溥仪因尿毒症住院。病情恶化得很快,最终在医院里去世,享年61岁。临终前,溥仪握着李淑贤的手,感谢她这些年的陪伴。
溥仪的离去,让李淑贤失去了依靠,也让她面临一个重要的抉择:是否要为丈夫的遗产而战?
版权纠纷的开始
溥仪去世后,李淑贤没有再婚。她过着相对平静的生活,靠自己的工作和溥仪留下的一些收入维持生计。
到了1984年,意大利导演贝纳多·贝托鲁奇计划拍摄一部关于溥仪的电影。他找到了李淑贤,希望购买《我的前半生》的电影改编权。
对李淑贤来说,这是一笔意外之财。她以为自己作为溥仪的遗孀,自然拥有这本书的全部权利,于是私自与贝托鲁奇签订了合同,卖出了改编权。
这个消息很快传到了李文达耳中。作为《我的前半生》的实际撰写者,李文达认为自己对这本书有著作权,李淑贤无权独自卖出改编权。
李文达决定为自己的权益而战,他上书中央,要求承认他的贡献,并获得相应的权益。
1985年,李淑贤得知李文达的行动后,也上书中央,坚持认为《我的前半生》是溥仪的个人作品,她作为溥仪的遗孀,应该是唯一的权益继承人。
1987年,电影《末代皇帝》在全球公映,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包括奥斯卡最佳影片在内的多个奖项。
电影的成功,让《我的前半生》的版权变得更加值钱,也让版权纠纷变得更加激烈。
同年,李淑贤正式起诉李文达侵权。她认为李文达只是一个编辑,帮助溥仪整理材料,不应该享有著作权。
而李文达则坚持认为,他不仅仅是一个编辑,而是这本书的实际创作者,他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书的内容和形式都有重大贡献。
1989年,李淑贤再次起诉李文达。这一次,她提供了更多的证据,试图证明《我的前半生》完全是溥仪的作品。
败落的编辑家族
1993年,75岁的李文达去世。但这并没有结束这场官司。
李文达的家人决定继续上诉,为李文达争取应有的权益。他们认为,李文达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来完成这本书,不应该被历史遗忘。
李文达的家人提供了一些证据,试图证明李文达的贡献。
他们找出了李文达的工作笔记、与溥仪的通信,以及一些证人证言。这些材料显示,李文达确实在《我的前半生》的写作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然而,法院最终没有接受这些证据。1995年至1996年,法院陆续做出判决:认定《我的前半生》的著作权应该归李淑贤所有!
法院的理由是:尽管李文达参与了写作,但他是受出版社委派协助溥仪的,而且当时也拿到了相应的稿费,不应该再享有著作权!
最终李淑贤虽然赢得了官司,但她并没有太多时间享受胜利的果实。仅仅一年后的1997年,72岁的李淑贤因病去世。她在世时,一直过着相对清贫的生活。
尽管《我的前半生》在全球畅销,但由于版权纠纷,她并未获得多少版税收入。那场旷日持久的官司,消耗了她晚年大部分的精力和有限的积蓄。
更讽刺的是,在李淑贤去世后,这本书的版权之争并未结束。2006年,溥仪的弟弟溥任突然出面,声称自己应该继承这本书的版权。
但法院最终在2007年认定,由于李淑贤去世时没有法定继承人,且溥仪与溥任之间的兄弟关系不构成法定继承关系,《我的前半生》的版权应当成为"无主财产",归国家所有。
这场关于《我的前半生》的版权之争,最终以一种奇特的方式结束——所有主要当事人都已离世,而这本记录了中国近代史重要一页的自传,其版权归于国家!
这场围绕《我的前半生》的版权纠纷,看似是溥仪遗孀与编辑的个人恩怨,实则折射出更深层的问题。
一位皇帝的自述,经由他人之手整理成书,版权归属本就复杂。李淑贤赢得了法律意义上的胜利,却也在争斗中耗尽了晚年。
无论如何,溥仪的故事已通过这本书和电影传播开来,他复杂多舛的一生,成为了中国近代史上不可磨灭的一页!
参考资料: 《中国近代史研究》 《溥仪生平研究资料汇编》 《新中国著作权纠纷典型案例分析》 《末代皇帝影像全记录》
来源:蜀山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