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律作为反映社会现实的一面镜子,其所具有的客观性是很多史料无法比拟的,《法律选编》作为伊苏里亚王朝唯一因偶然因素保存下来的官方法律文献,再现和反映了伊苏里亚王朝的历史与社会状况。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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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构建与反映的帝国社会
法律作为反映社会现实的一面镜子,其所具有的客观性是很多史料无法比拟的,《法律选编》作为伊苏里亚王朝唯一因偶然因素保存下来的官方法律文献,再现和反映了伊苏里亚王朝的历史与社会状况。
6世纪末至8世纪初,由于帝国战争不断、社会动乱,在挣扎中求生存的帝国百姓中,鲜有出现书文治史者,帝国进入“黑暗时代”;及至8世纪伊苏里亚王朝建立,帝国渐复安定,但因所谓的“破坏圣像运动”的发生,使后世俗教王室贵族对该运动的发起者憎恨至极,其著书立说也被付之一炬,致使后世部分学者将伊苏里亚王朝的历史与6—8世纪初的“黑暗时代”相提并论,国内外学者在谈及这一段历史时,除了对其王朝更替、皇位继承和破坏圣像运动论述比较清晰外,其他方面的论及可谓是少之又少。
《法律选编》作为当时一部留存下来的官方法典,对我们进一步认识这一所谓“黑暗时代”的社会状况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理由有二:第一,作为唯一一部官方法律文件,且是偶然得以流传的结果,其客观性和公正性,不仅弥补了教会史家作品中的偏颇阐释,且通过与不同著述的比较,也可以达到正史的效果;第二,法典主体虽有“缺失”,但其所包含内容的广泛性要超过同时代其他史学著述,加之其与附录所构建起来的“完整性”法典,对我们能比较清晰勾勒出这一时期的社会现实状况大有助益。
通过对婚姻法和继承法的分析可知,“家父”的“家长权”受到限制,在对待子女婚姻的问题上,不再是“家父”一言堂,妻子也有权参与其中;同时妻子还获得了对子女的监护权和对丈夫财产的继承权范围,夫妻之间可以互相继承财产。可见在伊苏里亚王朝,妇女和孩子的权利得到了充分的扩大,尤其是妇女的地位已经上升到一个很高的高度,已经不再是丈夫的附庸,而是独立的个体。以此,也就不难解释,为何在一个具有优良法制传统的帝国,会允许像伊琳娜这样的外姓女子顺利称帝,因为是《法律选编》在提高妇女地位方面所做出的努力,恰恰为其称帝提供了法理方面的依据。
除此之外,法典中减少死刑和无息贷款的规定,说明人口的减少和经济的下滑,严重影响了帝国稳定,表明伊苏里亚皇帝希望以休养生息、发展人口的方式促进经济增长,恢复帝国的繁荣;而法典强调法律的平等与公正,同罪同罚,说明之前司法的混乱引起的社会不公,使皇帝决心在司法方面做出改革;对奴隶释放条件的进一步宽松化和对农民土地纠纷的规范,表明这一时期,奴隶制经济已经不再适应当时社会发展的要求,统治者已经注意到封建土地所有制关系的形成,并就此在法律方面做出了新的调整;作为附录的《罗得海商法》《士兵法》等专门规定,也都是对8世纪伊苏里亚王朝社会经济生活的真实反映,“仁爱”与“严苛”的理念不仅成为伊苏里亚王朝立法的重要原则,也是对这一时期帝国思想的最好总结。
二 法制链条上的重要一环
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法的内容自然是对所处时代社会和经济关系的反映,但其产生与出台也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纵观罗马—拜占庭法律史,我们发现,任何一部法典的问世都与其时代背景紧密相连,《法律选编》自然也不例外,作为拜占庭帝国第一部希腊化官方法典,在罗马—拜占庭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众所周知,拜占庭帝国严格沿袭了罗马的法制传统,自君士坦丁大帝始,各朝皇帝都以最高立法者为己任,积极投身于帝国立法当中,产生了一大批名垂千古的法律典籍,这些法律典籍之间的关系,既非标新立异,也非单纯复制,而是在继承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的时代需求,进行增减修订,所展现出来的都是代表各自时代特征的立法。古典时期,罗马的立法来源具有多样性,皇帝的敕令、元老院的法令、执政官的律令等,都可以具有法律效力。君士坦丁大帝统一帝国,登上帝位之后,随着其皇权的加强,皇帝的敕令就逐渐成为法律的主要来源,但君士坦丁大帝的一些敕令仍具有古典时代罗马法的特征。
君士坦丁大帝去世后,帝国复又陷入其几位子侄的分而治之的混乱状态中。至狄奥多西大帝时虽结束了这种分裂局面,但是其395年将帝国一分为二由阿卡迪和霍诺留东西分治的敕令,不仅加速了东西方政治、经济和文化差异的扩大,为帝国的最终分裂埋下祸根,也使帝国法令出现了混乱之局。在此背景下,狄奥多西二世登基后,其主要面临的问题,就是恢复帝国统一,使政令能顺利下达到帝国的各个角落,为此他成立立法委员会,修订了著名的《狄奥多西法典》。该法典是皇帝法令的汇编,既是皇权不断加强的表现和结果,也是皇帝希望以此达到罗马帝国统一的手段。
但是狄奥多西的愿望并未能如愿以偿,476年伴随着西罗马的灭亡,帝国西部疆域落入蛮族手中,这些蛮族们在西罗马的土地上,继承了罗马拉丁文化的传统,建立起一些拉丁蛮族小国,而东部帝国的希腊文化则逐渐由民间向上层复兴,甚至皇室也逐渐出自东方,帝国东西方之间的文化差异越来越大。但是这种形式在查士丁尼大帝凭借强有力的政治家手腕,在“一个帝国、一个教会和一部法典”的梦想支撑下,通过数年的南征北战,又将东西方统一在一起,地中海再次成为罗马帝国的内湖。一个统一强大的罗马帝国,自然也需要有一部统一的帝国法典与之陪衬,于是查士丁尼大帝召集立法委员会,用数年时间编订出《民法大全》这部举世宏著,该著作也成为帝国拉丁文化的最高水平的代表。
查士丁尼以武力统一的帝国注定是不会长久的,其去世后不久,帝国复又陷入征战与内乱中,至伊苏里亚王朝建立时,帝国人口、疆域、经济等都出现了大规模下滑和衰落,西部疆域几乎丢失殆尽,所剩余地区多为希腊化程度较深,民族成分复杂的地区,因此帝国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生存问题。而在法律方面,就需要一部能反映希腊文化,促进经济恢复,确保社会安定的实用性法典来规范帝国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这样的现实状况下,《法律选编》就成了帝国皇帝们的最终选择。
之后,随着帝国经济的复苏,社会的稳定,至马其顿王朝建立,帝国再次迎来了黄金时代,特别是在马其顿皇帝们南征北战中,帝国疆域又进一步扩大,小亚的奇里乞亚、叙利亚的安条克、地中海上的塞浦路斯、克里特等复归拜占庭帝国,帝国逐渐出现了繁荣昌盛的局面。在此背景下,原来的法律小册子《法律选编》自然不能适应帝国发展的要求,故而才会出现罗马法的希腊化法典《帝国法典》。
可见,在帝国发展史上,法典的出现与帝国命运紧密相连,帝国每一次的重大立法,都是帝国状况发生巨变的情形下发生的。虽然《法律选编》是对《民法大全》的摘选,在很多方面不仅继承了民法大全的立法思想和术语,甚至还将合伙、借贷、买卖等契约内容直接引用过来,但是该法典无论从内容,还是结构安排上,都不如其他法典的浩瀚,而是将其进行了精简。但正是其简短精致的特点符合了伊苏里亚王朝社会发展之所需。一方面,帝国疆域的缩小,管理体制的精简,使帝国不像其他繁荣时期那样拥有复杂的司法体制,所以,皇帝将法条简化,就是为了取缔繁杂程序,提高司法效率;另一方面,该法典的内容关乎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将编排体系简化,有利于律师和百姓寻求法律依据,而不必诉诸浩瀚的法律文献。
《法律选编》在继承和发展《民法大全》的同时,还将基督教的“仁爱”这一普世价值观进一步融入相关条款中,虽然其目的是增加人口,发展经济和适应帝国已经基督教化现实,但是在客观上却促进了该法典的影响和传播。在帝国内部,对《法律选编》一度嘲讽和贬低的皇帝瓦西里一世,在其两部立法文献《法学手册》和《法学导论》中却无一不大量引入《法律选编》的条款和延续发展“仁爱”与“严苛”原则。这种现象的出现,不是因为马其顿王朝的皇帝偏爱,而是《法律选编》中的这些原则适应了当时社会发展的要求,表明“仁爱”与“严苛”是法制发展的方向。不仅如此,这部法典还在异族中有广泛流传,保加利亚王国的《审判法》是以《法律选编》第17章和14章为基础,编订而成的保加利亚法,罗斯人的《罗斯法典》则也大量引用了《法律选编》中的内容。这些异族之所以比较喜欢《法律选编》,而舍弃当时浩瀚的《民法大全》,除了有语言方面的限制这一因素外,本书认为,结合这些异族当时社会发展状况看,《法律选编》的实用性和普世性以及“仁爱”与“严苛”理念适应了周边民族的社会需求,才是其选择该法典的根本原因。
因此,无论从帝国法律史上,还是异族法律史上,简短的《法律选编》凭借其实用性的特质,“仁爱”与“严苛”的核心理念,对以拜占庭文明为中心的东正教文化圈都产生了很重要的影响,它不仅继承了《民法大全》的立法原则和思想,也创建了很多新的规定,特别是提升“仁爱”与“严苛”的立法理念,开启了拜占庭法律史上的新篇章,成为拜占庭—东欧社会法制链条上的重要一环。
仁爱与严苛的统一:拜占庭《法律选编》研究
李继荣 著
拜占庭帝国作为罗马帝国的延续,不仅在疆域上囊括了帝国东部大部分领土,在政治和法制上也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其政治模式和法律制度。因此,法在拜占庭帝国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各朝皇帝均积极致力于法律编纂活动,如《狄奥多西法典》和《民法大全》构成了罗马帝国晚期(早期拜占庭帝国)向中世纪拜占庭帝国转型阶段的重要成果。伊苏里亚王朝《法律选编》的主要来源是《民法大全》,但仅保留了古典立法传统这一躯壳,其实质已经被拜占庭学者所认为的决定拜占庭发展的三要素“罗马的政治观念、希腊的文化和基督教的信仰” 所取代。因此,作为拜占庭帝国史上第一部希腊语的官方基督教化法典,自然也成为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拜占庭法,开启了拜占庭帝国立法的新篇章,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 作者简介:
李继荣,山西古县人,东北师范大学世界史博士,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副教授,精通英语、希腊语、拉丁语,专事希腊史、拜占庭史、罗马—拜占庭法的教学与研究,2013—2015受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赴希腊留学,多次受邀参加科隆大学、美因兹大学等大学的学术交流活动,出版译著1部(第一译者),在《古代文明》《中南大学学报》等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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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姚成浩
发布人:张旖轩
审核人:王斌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