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月10日,泗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招摇撞骗案件,中国建设银行泗阳支行30余名职工及部分人大代表受邀走进法庭现场旁听。
庭审 观摩
4月10日,泗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招摇撞骗案件,中国建设银行泗阳支行30余名职工及部分人大代表受邀走进法庭现场旁听。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法庭通过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清晰呈现了被告人逐步深陷犯罪以及认罪悔罪的全过程,被告人利用伪造身份或虚构事实,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庭审结束后,该案将适时依法判决。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本次观摩,对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同时在工作和生活中,要加强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行业规章的学习,时刻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安全防线。
下一步,泗阳法院将持续发力,不断深化普法教育工作,广泛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通过组织实地参观、旁听庭审、举办座谈会等多种交流互动形式,全方位展示法院工作,让大家深入感受法院文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编辑 | 徐子涵
校对 | 薛 宇
审核 | 胡彦壮
来源:浩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