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好美华庭小区业主张女士介绍,该小区的广州丽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源物业”)自7月起,在小区门禁处循环播报欠费业主的信息,有业主被播报的欠费金额高达2万余元。
“您已欠物业费超过26761.93元,
请尽快缴费。”
自今年7月起
广州市花都区的好美华庭小区的业主
频繁在小区门禁处听到这样的播报
据悉,物管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更换了门禁系统,并增设了欠费信息播报功能。
门禁播报欠费引不满
违约金存在争议
据好美华庭小区业主张女士介绍,该小区的广州丽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源物业”)自7月起,在小区门禁处循环播报欠费业主的信息,有业主被播报的欠费金额高达2万余元。
业主们核查发现,这些所谓的“欠费”存在明显猫腻。张女士说,在物业声称的2万余元欠费中,仅有1万余元是本金,剩余被标注为“违约金”。然而,小区业主与丽源物业签订的前期物业协议中,根本没有“违约金”相关条款,物业此前提及的相关费用也仅为“滞纳金”。
根据张女士提供的一份《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暂计6893.70元及滞纳金暂计6696.50元,最终判决则未支持滞纳金。
张女士表示,物业还通过电话向部分法律意识较弱的业主,尤其是对老年业主施压,声称“不缴物业费会进黑名单,影响子女入学、工作”。不少老年业主信以为真,不仅补缴了本金,还缴纳了本不应收取的“滞纳金”。
有业主透露,自己身边就有邻居缴纳了700多元,事后要求物业退还滞纳金,却遭到拒绝。
物业资质存疑
业主对服务水准不满
业主们对丽源物业的不满,远不止门禁播报欠费这一件事。通过调查,业主们发现,丽源物业从进驻小区开始,就存在“违法嫌疑”。
张女士介绍,好美华庭小区业主通过调档得知,早在2012年,丽源物业就与开发商“相互勾结”,通过篡改政府地名文件、缩小小区面积的方式进驻小区。“两个文件不同,把小区20.96万平方米改为了19.56万平方米。”张女士说。
两份文件对比
该物业公司的资质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不过,2018年3月8日,住建部正式废止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标志着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全面取消。
此外,张女士表示,小区消防水泵有两台损坏,自2023年业主反馈问题后,物业一直拖延维修。直到近期业主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物业才回复称“修好了一台,另一台已购买但未维修,需业主出钱”。双方就此陷入僵局,另一台损坏的消防水泵至今无人维修。“物业这是置业主生命安全于不顾!”张女士说,业主们对于物业公司收取每平方米2元的物业费也多有不满,服务与收费完全不对等。
业主多次向12345反映问题
物业回应:
只是提醒,未播报个人信息
此前,有业主已经将此事投诉给12345。今年8月,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就此事出具了整改通知,要求物管公司服务好业主,同时可私下电话或微信催费。
有业主认为,如果业主欠费的话,物业可以通过合法手段去催收,或者通过提升自己的服务让业主满意,从而愿意去支付这笔费用,“而不是说通过这些强迫的手段,让业主来屈服”。
针对业主不满门禁处播报欠费信息一事,记者致电丽源物业得到回复:“只是播放了欠费的提醒,我们并没有透露房号、业主个人信息等。”对方表示,他们会继续沿用门禁系统播报这种方法提醒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已经有部分业主来缴纳了物业费,还有部分业主未缴。
律师观点:
播报追缴方式欠妥
广东伟伦(广州)律师事务所罗漪铭律师表示,这种在门禁播报催缴物业费的方式是欠妥的。
“物业服务是物业管理方提供服务、业主支付费用的双务合同,现实中可能存在业主因物业服务未达标而暂缓缴费的情况。这种在公共场合的催缴行为,相当于把合同履行的争议事项变成单方催债行为,而且在公共场合对号入座式的催缴方式可能涉嫌名誉侵权。”
罗漪铭律师提出,如果针对具体的业主催缴具体金额,即使不公开姓名亦属于针对特定对象,很容易让同一小区的邻居对号入座;在公共场合播报欠债人的身份,实质是一种负面评价,若内容未经充分核实,可能涉嫌名誉侵权。
此外,如果每次出入小区都通过播报催缴,即使有真实债务存在,这种催缴频率也超过必要的限度,也会造成日常生活的过度干扰,容易激化双方矛盾,反而不利于问题解决,同样是不适当的。
来源:哈尔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