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谢谢检察官,我一定改过自新,感谢你们给予我重新开始的机会。”4月7日,古丈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与处于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的未成年人李军(化名)进行联系时,他这样说到。
“谢谢检察官,我一定改过自新,感谢你们给予我重新开始的机会。”4月7日,古丈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与处于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的未成年人李军(化名)进行联系时,他这样说到。
“足不出户把钱赚,时薪400元起。”看到这样的网络兼职广告,你是否怦然心动?殊不知,高额薪酬的背后潜藏着危险的陷阱。
“我当时就是想挣点零花钱,其他的也没去想那么多,存有侥幸心理,现在真的非常后悔。”李军对检察官说到。
2023年10月,李军从某APP上了解到帮忙拨打电话可以赚取高额佣金,在与上线取得联系后,对方更开出1小时400元作为报酬。
“只要动动手指、按提示拨打电话、不用自己说话。”面对高回报的诱惑,涉世未深的李军心动了。
于是,李军便通过他人购买了3张电话卡,按照上线的指示进行操作,一边使用自己手机通过QQ联系上线,一边使用另一部手拨打上线诈骗分子发来的电话号码,接通后由上线对被害人直接实施诈骗。
接着,李军如法炮制,帮助上线又实施了两起诈骗行为。同年10月16日,李军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之后,李军以涉嫌诈骗罪由古丈县公安局移送至古丈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李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为其提供通讯传播通道等帮助,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共同犯罪。
为深入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办案检察官在后续依法对李军进行了社会调查,经查明,李军性格温和,平日无不良嗜好,居民对其评价较好,结合其具有未成年人、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量刑情节并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决定对李军附条件不起诉,并设置八个月的考验期限。
同时,针对李军父母监管缺位、家庭教育缺失、亲子沟通不足等问题,承办检察官对其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引导监护人重视家庭教育,反思教育方法,加强监管力度。监护人表示已经深刻意识到自己的监护职责缺位造成的后果,会认真反思家庭监护失责的问题,今后一定加强对孩子的日常关爱和监管。
检察官提醒:帮助诈骗团伙架设呼转设备、提供通信线路、拨打转接电话等,均涉嫌违法犯罪。在这类案件中,未成年人不在少数,所以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子女的引导,防范诈骗,在看到孩子使用两个手机操作或者下载登录陌生软件时要加强警惕,不仅要防范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者,更要坚决避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参与者,切勿让孩子为了蝇头小利,落入诈骗陷阱,沦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工具。
来源:古丈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