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解答: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七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因不可抗力导致未订立的;(二)因劳动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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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单位与员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无需向员工赔付双倍工资?
解答: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七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因不可抗力导致未订立的;(二)因劳动者本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订立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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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未离婚,一方以子女名义主张分居期间的抚养费,应否支持?
解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答疑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上述问题涉及对该条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对此,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因此,子女向父母一方或者双方请求支付抚养费,以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为要件,而不以父母离婚为要件。第二,请求的主体是“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而不是父母一方。第三,“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判断标准为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即有履行条件和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主观上存在可追责性,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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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亲戚因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想问,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不予起诉或者免予情形处罚?
解答: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行为人认罪认罚并积极配合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为近亲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且系初犯、偶犯的;(三)配合司法机关追查上游犯罪起较大作用的;(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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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在进入执行程序前合法转让债权的,债权受让人可否直接作为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
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6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5)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故,司法实践中,若债权受让人在申请执行前已取得债权,其向法院申请执行时需提供“生效法律文书、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证明文件”等材料,以证明转让合法有效。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会以债权转让的主要构成要件为标准,对执行申请进行形式审查,符合债权受让人条件的,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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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单位能否向实习学生收取保证金、违约金?
解答:依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实习单位可以根据实习协议主张违约金,但违约金金额受到一定限制。在不构成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双方作为平等民事主体,可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就违反约定义务的情形约定违约责任,但相应违约金数额不应过分高于因实习生违约给实习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失。
本期在线解答律师:
金玮律师 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编辑 | 朱洁
责编 | 陆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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