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03月10日08时24分许,马某某驾驶号牌为蒙C*****白色吉利牌小型普通客车,沿鄂托克旗棋盘井镇沿乌珠尔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裕兴煤矿丁字路口处的道路上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73m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
因酒醉驾被交警部门查获的机动车驾驶员
通常会痛定思痛
认真掂量违法成本
拒绝酒驾
可现实生活中
有个别驾驶员却不知悔改
喝了酒还抱有侥幸心理
铤而走险二次酒驾
在酒驾的红线上反复横跳
案例曝光
2025年03月10日08时24分许,马某某驾驶号牌为蒙C*****白色吉利牌小型普通客车,沿鄂托克旗棋盘井镇沿乌珠尔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裕兴煤矿丁字路口处的道路上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73mg/100ml。
在进一步核查驾驶人信息时,发现该男子并非第一次酒驾被查。马某某曾于2021年03月2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鄂旗大队查处过,此次查获属于“二次酒驾”。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马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
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
第二次饮酒后驾驶被查获
均属于“二次酒驾”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暖城交警提醒:
请广大驾驶人
要坚决摒弃侥幸心理
时刻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鄂尔多斯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