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有一回,她出门办事,撞见个书生倒在雪地里,冻得嘴唇发紫,眼看就快没气了。晓梅心善,赶紧让人把他抬回家,又是灌姜汤又是焐暖炉,折腾了大半宿,总算把人从鬼门关拉了回来。这书生叫赵文轩,醒了之后一瞧,眉清目秀的,鼻梁高挺,皮肤白净,那模样俊得让晓梅看直了眼。
老林家就这么一个独生女,宝贝得跟眼珠子似的,名叫林晓梅。
有一回,她出门办事,撞见个书生倒在雪地里,冻得嘴唇发紫,眼看就快没气了。晓梅心善,赶紧让人把他抬回家,又是灌姜汤又是焐暖炉,折腾了大半宿,总算把人从鬼门关拉了回来。这书生叫赵文轩,醒了之后一瞧,眉清目秀的,鼻梁高挺,皮肤白净,那模样俊得让晓梅看直了眼。
打那以后,林晓梅像是丢了魂儿。茶不思饭不想,满脑子都是赵文轩的影子,非说这辈子就得嫁给他。家里人一听都急了 —— 虽说赵家书生模样周正,可毕竟是外乡人,家底儿薄得叮当响,哪配得上自家精心养大的闺女?
晓梅却铁了心,哭闹起来没个完。有天晚上,她抹着眼泪跟爹妈说:“你们要是不答应这门亲事,我就收拾行李去城郊的尼姑庵,这辈子青灯古佛,再不踏回家门半步!” 林老爹看着女儿通红的眼睛,又气又心疼,跺着脚叹口气,终究还是心软了。
赵文轩知道后,拉着晓梅的手,眼圈红红的,赌咒发誓说:“晓梅,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更是我的心上人。这辈子我赵文轩要是对不住你,天打雷劈,不得 好死!”
本来林家合计着,让赵文轩入赘过来。家里就这一个闺女,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她嫁去别家受委屈。可赵文轩一听就急了,红着脸跟林老爹解释:“伯父,不是我不愿意,实在是有难处。我打小就想考科举,就盼着有朝一日能金榜题名,光宗耀祖。可家里穷,一直没条件读书。您也知道,当朝规矩严,入赘到商户家,就没资格参加科举了。”
林老爹没辙了,总不能真断了人家孩子的前程,更怕女儿再闹出家的事儿。思来想去,干脆在城里另买了处宅子,风风光光地把林晓梅嫁了过去,嫁妆清单写了满满三页纸,金银首饰、绸缎布匹堆得跟小山似的,明摆着是给女儿撑场面。
刚成亲那阵子,小两口的日子过得确实甜。赵文轩每日里帮着料理家事,晚上就陪着晓梅在灯下说话,有时候还念几句新写的诗给她听。晓梅瞧着丈夫温文尔雅的样子,心里像揣了蜜,总跟丫鬟念叨:“你看我没选错吧?”
可这好日子没持续多久。赵文轩拿着晓梅嫁妆里的银子当盘缠,一路进京赶考,竟顺顺当当考中了秀才,没过两年又中了举人。消息传回来那天,赵家门槛都快被贺喜的人踏平了。
有个开绸缎庄的王掌柜,想攀附新科举人,托人说和,硬是送了个叫艳红的姑娘过来做妾。这艳红年方十六,柳叶眉、杏核眼,一笑俩酒窝,走起路来腰肢扭得像水蛇,比起相貌清秀却不算出挑的林晓梅,真是艳光四射。
赵文轩初见艳红时还假意推托了两句,可架不住姑娘嘴甜会来事,没几日就被迷得晕头转向。夜里歇觉,十有八九也是往艳红那屋钻。对林晓梅,他渐渐没了往日的热络,说话时眼神都飘着,偶尔碰面也只是淡淡一句 “你歇着吧”。
林晓梅心里像堵了团火,烧得她夜夜睡不着。瞧见艳红穿着自己陪嫁的绫罗绸缎在院里晃悠,听见前院传来两人说笑的声音,她就忍不住攥紧拳头。对艳红,她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吩咐活儿的时候故意挑难的;对赵文轩,更是没好脸色,他一进正屋,她就摔摔打打,要么就冷着脸不吭声。
起初,赵文轩心里还有几分愧疚。毕竟晓梅是结发妻子,当初若不是她救了自己、林家帮衬着,哪有他今日的风光?偶尔他会硬着头皮来晓梅房里坐会儿,想解释几句,可刚开口就被晓梅顶回去:“别跟我说这些,我可不敢耽误举人老爷陪美人!” 次数多了,他也懒得再费口舌。
这时候,跟着晓梅陪嫁过来的几个贴身丫鬟可急坏了。大丫鬟春桃趁屋里没人,拉着晓梅的手劝道:“少奶奶,您别总跟老爷置气啊。男人嘛,新鲜劲儿上头难免糊涂,您得顺着点,服个软,把他的心慢慢拉回来才是正经。” 旁边的小丫鬟也跟着点头:“是啊奶奶,您总这么绷着脸,反倒把老爷推得更远了。”
可林晓梅终究是咽不下这口气。她对着劝她的丫鬟们冷笑道:“要我服软?门儿都没有!明明是他赵文轩违背誓言,忘了当初是谁把他从雪堆里刨出来的,是谁拿嫁妆供他赶考的!他对不起我,凭啥要我低三下四去求他?该认错道歉的是他!”
自那以后,她对赵文轩更是冷得像块冰。他进正屋,她就转身进内室;他说话,她要么装没听见,要么就顶得他哑口无言。
一来二去,赵文轩那点仅存的愧疚也被磨没了。有次两人在院里撞见,晓梅瞪着他不说话,他憋了半天终于发作:“你到底要怎样?我如今是举人,总不能天天围着你转!” 晓梅立刻回嘴:“举人就了不起了?忘了自己当初是怎么求着我的?”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吵得面红耳赤,最后赵文轩甩下句 “不可理喻”,拂袖而去。打那以后,他看晓梅是越看越不顺眼,觉得她刻薄又善妒,干脆连正屋的门都不踏进一步,整日价就跟艳红腻在西厢房里。
林晓梅本就心高气傲,哪受得了这份冷落?她越想越气:赵文轩这忘恩负义的东西,不光忘了救命之恩,连功名都是靠她的钱换来的,如今刚有点出息就翻脸不认人,真是狼心狗肺!她把自己关在屋里,对着铜镜里憔悴的模样掉眼泪,恨自己当初瞎了眼。
可赵文轩这边,却觉得林晓梅越来越碍眼。她总摆出一副 “你欠我的” 的恩人架子,说话夹枪带棒,好像他赵文轩这辈子都得跪着谢她似的。他如今是堂堂举人,身边该是艳红这样温顺解意的女子,哪容得下这般强势的正妻?夫妻俩最后真成了陌生人,同住一个院子,十天半月都碰不上一次面,碰上了也懒得说一句话。
那艳红虽说看着娇弱,手段却厉害得很。她爹原是个小官,后来被罢官抄家,她年纪轻轻就被卖进教坊司,受过专门的调教,对付男人的手段一套接一套。对着赵文轩,她时而娇滴滴地往他怀里钻,说些 “老爷可要疼我” 的软话;时而缠着他讲赶考的趣事,听得两眼放光,满眼都是崇拜;偶尔还会耍点小脾气,赌着气不理人,等赵文轩哄两句,又破涕为笑,抱着他的胳膊撒娇。到了夜里,更是花样百出,把个赵文轩迷得魂都飞了,对她是百依百顺,她说东绝不往西,家里的银钱账目,渐渐都交到了她手里。
后来,艳红的肚子一天天鼓了起来,诊脉的大夫笑着恭喜赵文轩要添丁了。赵文轩乐得合不拢嘴,对艳红更是宝贝得不行,日日让人炖燕窝海参补身子,家里大事小事都不让她做。
艳红摸着肚子,心里的算盘打得噼啪响。她看着赵文轩对自己言听计从的样子,野心像野草似的疯长。凭什么林晓梅那个商户家的女儿能占着正妻的位置?论出身,自己好歹是官宦之后;论手段,林晓梅那点能耐根本不够看;如今自己又怀了赵家的骨肉,这正室之位,本该是她的!
有了这心思,艳红对赵文轩更是百般讨好。夜里枕边风不断,今儿说 “姐姐好像不太喜欢我,是不是我哪里做得不好惹她生气了”,明儿又叹 “要是能给老爷生个大胖小子就好了,就是怕姐姐嫌我占了她的位置”。几句话说得赵文轩心里直冒火,越发觉得林晓梅容不下人,对艳红反倒多了几分怜惜。
等艳红真的生下个白胖儿子,赵家上下更是欢天喜地。赵文轩抱着襁褓里的孩子,亲了又亲,当即赏了艳红一整套赤金头面,还把西厢房旁边的院子也划给了她,让她带着孩子单独住。林晓梅在赵家,算是彻底成了个多余的人。下人们见风使舵,捧高踩低,对她的吩咐也是能拖就拖,连顿热乎饭都常常端不及时。
这时候,林老爹的身子骨已经垮了。常年操持生意落下的病根,加上担心女儿在赵家受委屈,老人家一病不起,卧床榻前全靠几个老仆伺候。林晓梅每次回娘家,都强撑着笑脸,跟爹说赵家一切都好,赵文轩对她也敬重,可转身背对爹的时候,眼泪就忍不住往下掉。林老爹浑浊的眼睛看着女儿消瘦的脸颊,心里跟明镜似的,却半句重话都没说,只是拉着她的手叹:“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父女俩心照不宣,谁都没提赵文轩为啥一次都没踏过林家的门槛。
没过半年,林老爹还是走了。林晓梅穿着孝服跪在灵前,哭得肝肠寸断,却连个能替她撑场面的人都没有 —— 赵文轩只派了个管家来送了一些纸人纸马,连灵堂都没进。更让她心寒的是,爹刚下葬,那些平时八竿子打不着的族人就像闻着血腥味的狼,一拥而上要分林家的家产。铺子、宅子、田产,被他们抢得一干二净,连爹留给她的几箱旧物都被翻出来瓜分了。
林晓梅气疯了,攥着爹生前写的遗嘱去衙门告状。她以为赵文轩好歹念着点旧情,就算不帮她争家产,也该说句公道话。可没想到,升堂那天,赵文轩竟穿着一身官服坐在旁边,对着县令拱手道:“大人,林氏一族分家乃是族内事务,晓梅年轻不懂事,还望大人多体谅族中长辈的难处。” 一句话,彻底把她推向了深渊。
林晓梅彻底绝望了。娘家没了,丈夫靠不住,在这世上,她成了孤苦伶仃一个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她把自己关在空荡荡的正屋里,不吃不喝待了三天,最后揣着爹留给她的一块玉佩,一步步走到了城外的悬崖边。
寒风刮得她单薄的身子直打晃,崖下是深不见底的云雾,像一张能吞噬一切的巨口。她心里难受得像被刀剜,心想自己这一辈子,真是活成了个笑话。当初为了个赵文轩,跟爹妈闹得死去活来,如今落得这般下场,就算死了,恐怕也没人会为她掉一滴泪。爹以前总摸着她的头说:“梅儿啊,你这性子太倔,一点小事就火冒三丈,喜怒哀乐全挂在脸上,没点城府,以后怕是要吃大亏。” 那时候她还不服气,觉得爹是老糊涂了,现在看来,爹说得太对了…… 要是当初没救那个书生,要是当初听爹的话,是不是就不会落到今天这步田地?她真后悔,悔得肠子都青了,可再后悔,也晚了……
林晓梅闭上眼睛,纵身就要往下跳,手腕却突然被人死死拉住,一股蛮力把她硬生生拽了回来。
她踉跄着站稳,惊魂未定地睁眼一看,拉着她的是个穿着粗布衣裳的妇人,相貌平平,脸上还有几颗淡淡的雀斑,看着就像街坊里随处可见的婶子。那妇人松开手,拍了拍她的胳膊,开口问道:“妹子,你这是咋了?好好的日子不过,咋要寻短见呢?” 声音倒挺温和,带着点自来熟的亲切。
林晓梅愣愣地看着她,嘴唇哆嗦着,还没来得及说一个字,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噼里啪啦往下掉。积压了这么久的委屈、愤怒、绝望,在这一刻全涌了上来,她蹲在地上,抱着膝盖嚎啕大哭,哭得浑身发抖,把这些日子的苦水一股脑儿全倒了出来。从当年救赵文轩说起,说到自己非他不嫁的执拗,说到婚后的甜蜜与变故,说到艳红的得势和赵文轩的绝情,说到爹的离世和族人的欺压,最后说到赵文轩在公堂上的那番话,每说一句,心就像被狠狠揪了一下。
那妇人就蹲在她旁边,安安静静地听着,时不时叹口气,等她哭得没那么凶了,才递过去一块皱巴巴的帕子,慢悠悠地问:“妹子,你叫晓梅是吧?我姓胡,你就叫我胡大姐。依我看啊,这世上的路不止一条,除了死,你就没别的想法了?”
林晓梅接过帕子擦了擦脸,眼睛红肿得像核桃,茫然地摇了摇头:“我…… 我也不知道!” 她现在脑子里一片空白,娘家没了依靠,夫家容不下她,她就像一叶漂在水里的孤舟,不知道该往哪儿去,也不知道活着还有啥奔头,眼泪又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胡大姐看着她这模样,忽然从怀里掏出个小小的木盒子,打开来,里面铺着一层软布,布上爬着一只虫子。那虫子是橘红色的,圆头圆脑的,身子胖乎乎的,只有拇指那么大,看着倒有几分憨态可掬。“这样吧,晓梅妹子,” 胡大姐用指尖轻轻碰了碰那虫子,虫子动了动,她抬头笑眯眯地看着林晓梅,“我这儿有只媚虫,你要是愿意养,我就送给你。”
林晓梅的目光落在那虫子身上,一脸疑惑地问:“这就是媚虫?它…… 它有啥用啊?看着也没啥特别的啊。”
“你可别小看它,” 胡大姐把木盒子往她面前递了递,声音压低了些,带着点神秘,“这媚虫原本是宫里的宝贝,从不外传的,娇贵得很,很难养。但只要你用心伺候,把它养大了,用处可大了去了。” 她顿了顿,看着林晓梅的眼睛说,“要是把养好的媚虫给男人吃了,不管那男人以前多花心、多绝情,往后都会对养虫的人一心一意,百依百顺,你让他往东,他绝不敢往西,你让他撵狗,他绝不敢追鸡。不过啊,这虫有个讲究,养它的人可不能对那男人动心,要是动了半分真情,就会被它反噬,到时候啊,会痛得生不如死,那滋味,可比现在难受多了。”
林晓梅听得心头一跳,眼睛里闪过一丝异样的光,但很快又皱起眉头,好奇地追问:“那…… 那要是给女人吃了呢?” 她脑子里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艳红,那女人害得她这么惨,要是这虫子对女人也有用……
“要是女人吃了这媚虫,能变成天底下最妖娆妩媚的模样,不管啥样的男人见了,都会为她着迷发疯。但这样的女人,大多没什么好结局。传说西施、貂蝉都吃过这东西,她们的下场,可不就应了‘红颜薄命’这句话嘛。” 胡大姐说得诚恳。
林晓梅听了,小声嘀咕:“这么说,这媚虫也不咋样啊。”
胡大姐笑了:“你反正都打算死了,不如就试试这媚虫?成了,能换个活法;不成,大不了还是一死,也没啥损失。”
林晓梅苦笑一声:“也是,大不了就是一死!”
胡大姐把养媚虫的法子细细告诉了她,从喂食的露水要怎么收集,到温度得怎么控制,一一交代清楚。林晓梅记在心里,揣好装着媚虫的木盒子,慢慢回了赵家。
刚推开大门,就见艳红抱着孩子在院里站着,见她进来,立刻笑着迎上来,嘴里甜甜地喊着 “姐姐回来了”,那声音听着恭敬,眼里却明晃晃地带着恨和挑衅,像是在炫耀自己如今多受宠。
换作以前,林晓梅见她这副样子,早就气得跳起来,当场就得训斥她几句。可今天,她手往怀里按了按,摸到那冰凉的木盒子,硬生生把火气压了下去。胡大姐特意嘱咐过,养这媚虫最忌讳动怒,一发脾气,虫子就活不成了。她现在啥都没了,就剩这点念想,可不能让虫死了。
林晓梅深吸好几口气,胸口起伏着,把那股冲到嗓子眼的火气一点点咽下去。她只淡淡地扫了艳红一眼,那眼神里没带多少情绪,像看个不相干的物件,然后径直从她身边走过,连脚步都没停一下。
艳红愣在原地,抱着孩子的手都松了些。她脸上的笑僵着,心里纳闷得厉害:自己那眼神里的敌意都快溢出来了,明摆着就是挑衅,按林晓梅以前的性子,不说扑上来撕打,至少也得指着鼻子骂几句,今儿这是咋了?跟换了个人似的?她望着林晓梅的背影,眼里的疑惑渐渐变成了一丝不安。
林晓梅进了自己那间冷清的正屋,反手就把门闩插上了。她靠在门板上,心脏还在砰砰直跳,刚才强压怒火的滋味真不好受,像是有团火在五脏六腑里乱窜。缓了好一会儿,她才走到桌边,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那个木盒子。
打开盒子,那只橘红色的媚虫正趴在软布上一动不动。林晓梅想起胡大姐的话,赶紧找出家里剩下的一块上等丝绸,又寻了个干净的瓷碗,往碗里铺了层丝绸,轻轻把媚虫挪进去。她摸了摸碗壁,怕太凉,又找了块棉絮裹在碗外,这才把碗放在靠窗的小几上,那里能晒着点太阳,温度正合适。做完这一切,她看着碗里那圆滚滚的小虫子,心里才算踏实了些。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林晓梅就起来了。院子里的花都刚开,花瓣上沾着一层薄薄的露水,晶莹剔透的,在晨光里闪着光。她想起胡大姐说的,媚虫的早餐就得喝这花瓣上的露水,赶紧找了个干净的小瓷勺,蹲在花丛边,小心翼翼地把露水一点点刮进勺里。
刮了小半个时辰,才刮满小半碗。她端着露水回屋,又按照胡大姐教的法子,找了块细密的纱布过滤了三遍,接着把过滤好的露水倒进一个小铜锅里,放在小火上慢慢蒸馏。等折腾完,太阳都升得老高了,最后得到的就那么几滴清澈的水。她又从胡大姐给的小纸包里倒出一点点特制的药水,掺进露水里,这才用小勺舀了一滴,慢慢滴到媚虫嘴边。
那媚虫像是闻到了味儿,慢悠悠地动了动,伸出个小小的口器,把那滴露水舔了个干净。林晓梅看着它吃东西的样子,嘴角难得地牵起一点笑意。
中午的时候,艳红果然又来了。她抱着孩子,一进门就扬着嗓子喊:“姐姐,你看文轩哥给孩子买的长命锁,纯金的呢,上面还镶了红宝石,多好看!” 她故意把孩子往林晓梅眼前凑,那孩子穿着一身簇新的锦缎小袄,脖子上的金锁确实晃眼。
“文轩哥昨儿抱着孩子说,这可是我们赵家的根,以后要好好培养,将来肯定比他还有出息呢。” 艳红絮絮叨叨地说着,眼睛却一直瞟着林晓梅的脸色,想从她脸上看出点嫉妒或者愤怒来。
林晓梅正坐在桌边摆弄着刚摘来的花瓣,那些花瓣是她精挑细选的,最嫩、最艳、香味也最浓。她抬眼瞥了一下那孩子,白白胖胖的,确实招人疼。她心里像被针扎了一下,有点酸,又有点涩 —— 自己嫁过来这么久,连个子嗣都没有,如今赵文轩的心思全在这娘俩身上,说不难过是假的。
但她很快就收回目光,继续低头忙活手里的花瓣。她把花瓣放进清水里仔细洗了,捞出来放在竹筛里,拿到院子里晒了会儿太阳,等半干的时候,又拿回屋放在石臼里捻成碎片。接着,她又往碎片里加了点特制的药水,用手捏成一个个小团,这才端到媚虫跟前,喂给它当午餐。
到了晚上,艳红没亲自来,却特意打发了个丫鬟过来。那丫鬟站在门口,下巴抬得老高,用一种幸灾乐祸的语气传话:“我们奶奶让我跟大奶奶说,她求了老爷好半天,想让老爷来您这儿坐坐,可老爷说啥也不肯,还说要去西厢房歇着呢。”
这话明晃晃地就是挑衅,像是在说林晓梅在赵文轩心里早就没了位置。林晓梅捏着衣角的手猛地收紧,指甲都快嵌进肉里,要不是眼角余光瞥见窗台上那个装着媚虫的碗,她真想冲上去亲手扇这丫鬟几个耳光,把这些日子受的气全撒出来。
她深吸一口气,努力压下心里的火气,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淡淡说了句 “知道了”。
这天晚上月色正好,清辉洒满院子。胡大姐说过,这时候的媚虫需要沐浴月光,才能长得更好。林晓梅小心翼翼地端起装着媚虫的碗,径直走出屋,到了院子里月光最足的地方,把碗放在石桌上,让媚虫安安静静地沐着月光。她全程都没再看那个站在一旁、脸上满是惊讶的丫鬟,仿佛对方根本不存在。那丫鬟没料到林晓梅是这反应,愣了愣,灰溜溜地回去复命了。
就这么着,林晓梅一天到晚心思全在媚虫身上。天不亮就去收集露水,白天精心准备花瓣餐,晚上按时让它沐月光,还得时刻注意屋里的温度、湿度,生怕有一点差池。日子被这些琐碎的事情填满,她渐渐就把赵文轩抛到了脑后。
后来再听到丫鬟们私下议论,说赵文轩又去了哪个新纳的小妾房里,说艳红的儿子因为哪个姨娘使坏受了风寒,说赵文轩又给哪个小妾买了名贵的首饰…… 所有跟赵文轩有关的事,她听着都像听别人家里的故事,心里慢慢没了波澜,既不生气,也不难过。
赵文轩不知从哪儿发了笔大财,家底更厚了,又接连娶了好几个年轻漂亮的小妾,赵家后院越发热闹,整天莺莺燕燕的,笑声不断。
不过这热闹里,没人会特意理会林晓梅。赵文轩心里早就没了她,要不是怕外面人说他发达了就休弃发妻,落个坏名声,他早就想把林晓梅打发走了。如今见她安安静静地待在自己屋里,不吵不闹,跟个透明人似的,正好合了他的意,也就懒得管她了。艳红也没空再来挑衅林晓梅,那几个新来的小妾年轻貌美,又会争宠,成了她的新对手,她整天忙着应付她们,自顾不暇。
时间过得飞快,春去秋来,一晃一年就过去了。林晓梅的媚虫终于养好了,原本只有拇指大小的虫子,如今长得有拳头那么大,橘红色的外壳油亮油亮的,在光线下泛着奇异的光泽。
就在这天傍晚,林晓梅正坐在窗边看着养好的媚虫,院门外突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晓梅妹子,我来啦。” 她抬头一看,胡大姐正笑眯眯地站在门口,手里还拎着个布袋子,像是早就算好了日子似的,准时出现了。
胡大姐走进屋,目光落在桌上那只油光水滑的媚虫上,满意地点点头,转头看向林晓梅:“妹子,这一年辛苦你了。想好了吗?这媚虫给谁吃?”
林晓梅站起身,走到桌边,小心翼翼地端起装着媚虫的碗,然后双手捧着,郑重地递到胡大姐面前,语气坚定地说:“胡大姐,从拿到媚虫那天起,我就天天在想这个问题。现在我想好了,这媚虫,我还给您。”
胡大姐愣住了,脸上的笑容都僵住了,接过碗的手顿在半空:“你说啥?还给我?那你这一年不就白养了?每天天不亮就去刮露水,为了它受了多少委屈都忍着,就这么算了?”
“谁说白养了?” 林晓梅摇摇头,眼里闪着前所未有的清亮,“养这媚虫的一年,我才真正明白啥叫过日子。以前我性子急,一点就炸,现在学会了沉住气;以前受点委屈就哭闹,现在知道啥叫忍耐;以前看事情只看表面,现在也能静下心来琢磨琢磨。我再也不会像从前那样急躁冲动,也不会轻易被人几句话就哄得晕头转向了。”
她顿了顿,看向窗外赵家那片热闹的后院,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嘲讽:“而且,这一年冷眼旁观,我算看明白了。女人啊,靠男人的宠爱过日子,就像把根扎在别人的地里,人家想拔就拔。只有靠自己,腰杆才能挺得直,活得才像个人样。”
说到这儿,她挺了挺脊背,语气里带着一股闯劲:“我打算明天就搬出赵家,回林家老宅去。我爹以前留下的那些生意门路,我还记得些,我想把林家的生意重新做起来。就算一开始难,我也不怕,总比在这儿当透明人强。”
胡大姐看着眼前的林晓梅,眼神里的惊讶渐渐变成了欣慰,她放下碗,一把将林晓梅搂进怀里,声音哽咽着:“好孩子,你终于长大了,懂事了!” 她抹了把眼泪,松开林晓梅,眼眶红红地说,“晓梅,其实我不是啥胡大姐,我是你姨母啊。你爹走之前最不放心你,拉着我的手求了又求,让我一定要好好帮你,别让你被人欺负了去。”
林晓梅愣住了,随即眼睛一亮,抓着姨母的手问:“姨母?您就是我娘生前总念叨的那个,十岁就跟着师太去山里修仙的姨母?难怪我总觉得您亲切,您跟我娘一样都姓胡!”
“娘还在世的时候,总跟我说,她有个妹妹,十岁那年跟着师太走了,要是没去修仙,现在该是多大年纪了。” 林晓梅拉着姨母的手,笑得眼角都堆起了细纹,“我小时候总缠着娘问,姨母是不是会飞,是不是能变出糖人儿来,没想到这辈子真能见到您,还能认回您,真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事!”
胡大姐拍着她的手背,眼里满是疼惜:“傻孩子,姨母哪有那么神。” 她叹了口气,语气轻了些,“我师父前年就仙逝了。说起来,姨母也没修成什么仙,不过是在山里多待了些年头,比普通人见识多些,想得深些罢了。”
说着,她从林晓梅手里接过那个装着媚虫的碗,看都没看一眼,随手就往窗外扔去。那只橘红色的大虫子在空中打了几个滚,突然发出一阵淡淡的金光,等落在地上时,已经变成了一只五彩斑斓的大蝴蝶,翅膀上的花纹像极了当初媚虫身上的光泽。它在院子里盘旋了两圈,最后朝着月亮的方向,扑棱棱地飞走了,很快就消失在夜色里。
林晓梅看着蝴蝶消失的方向,愣了好一会儿,喃喃自语:“原来这虫子不是害人的东西…… 女人这一辈子,凭啥要被男人困住呢!我一定要像这蝴蝶一样,自由自在的,过自己想过的日子。”
胡大姐赞许地看着她,眼神里带着几分锐利:“这就对了。不过,有些账,还得算清楚。” 她顿了顿,声音沉了下来,“晓梅,有件事,姨母必须告诉你 —— 让你爹得重病,还有那些族人敢明目张胆夺走你家财产,背后的主谋,就是赵文轩。你可不能就这么轻易饶了他。”
林晓梅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眼睛猛地瞪大,像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攥紧了拳头,指节都泛了白,牙齿咬得咯咯响:“是他?果然是他!难怪当初我去衙门打官司,他偏偏站在那些族人那边帮腔;难怪他明明家境普通,却能突然发大财…… 原来我爹的病、家里的变故,全是他在背后搞鬼!”
想起爹临终前那浑浊的眼睛,想起自己被族人推搡着赶出老宅的场景,想起赵文轩在公堂上那副道貌岸然的样子,林晓梅只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底直冲头顶,心里又恨又悔,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但这次的眼泪里,不光有委屈,更多的是愤怒和决心。
她抹了把眼泪,眼神变得格外坚定:“姨母,您放心,这笔账,我一定会跟他算清楚。他欠我林家的,欠我爹的,欠我的,我要让他一点一点,全都还回来!”
胡大姐看着她这副模样,轻轻点了点头:“好,有你这句话,姨母就放心了。你爹留下的那些生意门路,姨母帮你梳理梳理,咱们先把林家的铺子重新开起来。至于赵文轩那边…… 慢慢来,咱们有的是时间。”
林晓梅重重地点了点头,眼里的光比油灯还要亮。
接下来的日子,她像是换了个人。第二天一早就收拾好行李,在姨母的陪同下搬出了赵家。赵文轩见她走得干脆,心里反倒有些不自在,却也乐得清静,没多说一个字。
林晓梅先回了林家老宅。那宅子被族人折腾得破败不堪,院子里长满了杂草,门窗也坏了好几扇。她没嫌脏嫌累,带着姨母一起清理打扫,亲手把老宅收拾得焕然一新。
“爹留下的绸缎庄,当年被族人低价转卖了,咱们得先把铺子赎回来。” 林晓梅拿着账本,跟姨母仔细盘算,“还有南边的茶叶生意,我记得爹说过,那边的茶商最讲信用,咱们可以从那儿入手。”
胡大姐帮她分析各地的商路,教她辨别货物好坏,甚至动用自己多年的人脉,为她打通了不少关节。林晓梅白天跑市场、看货源,晚上就在灯下研究账本,琢磨生意经,常常忙到深夜。她不再是那个只会发脾气的娇小姐,说话办事透着一股利落劲儿,眼里的怯懦早就被坚定取代。
起初,有人听说林家的闺女要重操旧业,都等着看笑话,说一个女人家成不了气候。可林晓梅凭着公道的价格、过硬的货物,还有从不拖欠货款的信誉,慢慢赢得了商户们的认可。她的绸缎庄重新开张那天,连城里最大的布商也亲自来道贺。
日子过得飞快,转眼三年过去了。林晓梅的生意像滚雪球似的越做越大,从最初的一家绸缎庄,扩展到茶叶、瓷器、粮食等多个行当,商队的马车轮子碾过了大江南北,她成了天下闻名的 “林大掌柜”,连京城的达官贵人都知道,南方有个做生意厉害的女商人。
这三年里,她没忘赵文轩的仇。姨母胡大姐早已帮她收集齐了证据 —— 有赵文轩买通郎中给林老爹下慢性毒药的药方,有他暗中勾结族人、承诺事成后分赃的书信,还有他用林家财产买通官场的账目。
时机成熟了。林晓梅穿着一身利落的宝蓝色长衫,再次走进了官府。这次她不再是那个哭哭啼啼的弱女子,手里捧着厚厚的卷宗,声音清亮地说:“大人,民女林晓梅,状告赵文轩谋害家父、侵吞家产,另有林氏族人同谋,证据在此。”
官府见证据确凿,再加上林晓梅如今的声望,不敢有丝毫懈怠。升堂那天,赵文轩还想抵赖,可当那些书信、药方摆在他面前时,他的脸瞬间变得惨白,瘫倒在地上说不出话来。那些曾经嚣张的林家族人,也一个个吓得跪地求饶。
最终,官府以杀人罪判了赵文轩死刑,秋后问斩。那些参与抢夺家产的族人,有的被流放,有的被杖责,全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林晓梅高高兴兴地走出衙门,阳光洒在她脸上,暖得让人想笑。她脚步轻快地往姨母住的小院赶,想第一时间跟她分享这份喜悦。
可推开院门,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姨母常坐的那张竹椅空着,桌上的茶杯还温着,人却不见了踪影。
林晓梅心里咯噔一下,四处寻找,最后在床头发现了一封信。信封上是姨母熟悉的字迹,写着 “晓梅亲启”。
她颤抖着拆开信,里面的字迹清秀飘逸:
“晓梅吾侄,见字如面。当你看到这封信时,姨母已回山中。其实我并非你的亲姨母,而是一只修行了五百年的狐妖。早年我曾遭猎人追捕,是年幼的你偷偷把我藏在柴房,给我喂食疗伤,这份恩情,我一直记在心里。
你爹去世后,我算出你有此劫难,便化作人形前来相助。养媚虫是为了磨你的性子,助你生意是为了让你站稳脚跟,收集证据是为了帮你复仇。如今大仇得报,你已成商界翘楚,再无需旁人庇护。
世间缘分自有定数,我与你缘分已了,该回山中继续修炼了。勿念,望你此后平安顺遂,活成自己想要的模样。
—— 曾受你恩惠的胡狐”
林晓梅捧着信纸,眼泪不知不觉流了下来。她想起小时候确实救过一只受伤的小狐狸,给它喂过肉干,没想到竟是姨母。
她走到院子里,望着远处的青山,仿佛看到一只雪白的狐狸站在山顶,朝着她的方向轻轻点头,然后纵身一跃,消失在密林之中。
林晓梅擦干眼泪,嘴角慢慢扬起。她知道,姨母从未离开,她的恩情,她的教诲,会永远刻在心里。
从此,天下少了一个困在深宅的怨妇,多了一个走南闯北、自由自在的女商人。林晓梅的故事,也成了坊间流传的一段佳话,告诉世人:女人的命运,从不由他人定义。
来源:小冉讲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