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白衣天使成为网络暴力的靶心,当救死扶伤的医疗机构陷入舆论漩涡,我们不得不思考在目前的法治背景下,医疗机构如何依法应对网络舆情,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作者:医法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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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当白衣天使成为网络暴力的靶心,当救死扶伤的医疗机构陷入舆论漩涡,我们不得不思考在目前的法治背景下,医疗机构如何依法应对网络舆情,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025年8月25日,江西省赣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严正声明:
该声明一经发出,#江西一医院呼吁当事人停止网暴#迅速登上微博热搜。
2025年8月,三起发生在不同地区的医疗舆情事件,以其各自不同的处理方式和迥异的结果,引发了公众对医疗网络舆情的深度思考。8月1日,河南周口市第六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邵某某从医院坠楼身亡,其丈夫张先生透露,这场悲剧的导火索是因三起医疗纠纷引发的长达七个多月的持续性网络暴力。一个从医多年的专家选择以如此极端的方式结束生命,背后隐藏着怎样的无奈与绝望?这一事件折射出当前医疗环境中医务人员面临的巨大压力和困境。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8月15日,同处河南省的荥阳市人民医院在就本院医护人员遭受网暴一事发布了一份强有力的声明,对网络暴力和不实指控进行了有力反击和澄清。该院在声明中详细阐述了事件经过,指出患者家属在老人出现“双下肢无力”症状后延误两天送医,导致病情恶化,并且公布了诊疗细节,呼吁当事人立即停止网络暴力。这种坚决而理性的应对方式获得了网友的广泛点赞。
随后,8月25日,赣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也采取类似策略,针对个别网民利用多个账号在抖音等平台发布涉及该院的不实信息视频,发布严正声明,公布了司法鉴定结果:“患者宫颈癌为恶性肿瘤,系自身疾病”,用事实和法律武器维护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这三起事件,发生在相近的时间段,面对相似的问题,却因为处理方式的不同而走向了截然不同的结局。在这个信息传播速度极快、网络影响力巨大的时代,医疗机构如何依法应对网络舆情,保护医务人员尊严与安全,妥善化解医疗纠纷,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2025年3月,鉴于医疗机构面临着诉讼风险高位运行、舆情危机复杂多变、鉴定质证专业壁垒凸显等多重挑战的趋势,“医法汇”在重庆举办了“医疗机构应诉、舆情管理暨司法鉴定实务”专题论坛。医法汇创始人、北京天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勇律师指出,在这个“显微镜”与“放大镜”并存的时代,医疗机构需要创新舆情治理范式,破解融媒体时代危机困局。构建“法律合规+传播规律”双维应对模式,助力医疗机构在重大舆情事件中实现“依法回应”与“舆论引导”双重价值平衡。2025年8月14日,“医法汇”以《57岁医者“以死明志”,医院当有所作为》为题,提出“在面对网络医闹时,医疗机构应及时介入”“应积极采取自救与干预措施,通过向网信部门、公安机关报案等合法途径维护权益”等观点。
张勇律师表示,网络医疗舆情展现出其鲜明的特性。首先是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一个地方的医疗纠纷可能短时间内就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这种放大效应使得医疗机构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其次是情绪化表达突出,理性讨论不足。在网络空间中,情绪化、片面化的信息往往更容易传播,而专业、理性的声音容易被淹没。第三是“商业化”运作介入。一些网络推手、职业医闹看中了医疗纠纷中的“商机”,有计划、有组织地利用网络舆情向医疗机构施压,谋求不正当利益。最后是线上线下互动增强,网络舆情很容易转化为线下行动,给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带来干扰。
在这种背景下,医务人员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一方面要面对疾病治疗本身的技术挑战和不确定性,另一方面还要防范可能发生的纠纷和网络舆情风险。这种“防御性医疗”不仅增加了医疗成本,降低了效率,更重要的是可能影响医务人员对医疗决策的把握,最终损害的是患者的利益和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医疗纠纷处理和法律保障体系。”张勇律师说。从法律法规层面看,《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法律基础。《民法典》第四编“人格权”为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的名誉权保护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规定:“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医师法》也专章规定了对医师执业权益的保障,特别强调“医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方面,我国已形成了多元化的解决途径。包括医患双方自愿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等多种方式。特别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化解医患矛盾、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针对网络暴力问题,我国也在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网络空间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2022年,国家网信办专门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网络暴力的治理措施。特别是明确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网络暴力防护功能,设置便捷的网络暴力举报渠道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2023年,“两高一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强调坚持严格执法司法,对于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依法严肃追究,切实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要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恶意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
张勇律师认为,面对日益复杂的网络舆情环境,医疗机构需要构建一套科学、系统、有效的梯度防御体系,将法律武器、管理手段和技术工具有机结合,实现对网络舆情的事前预防、事中处置和事后维权,切实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事前预防是应对网络舆情的基础和关键。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其中包括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培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完善医疗风险识别、评估和防控机制,对高风险诊疗活动提前制定应对方案。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和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行为的可追溯性。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在诊疗活动中充分履行告知义务,让患者及其家属及时了解医疗风险,理解医疗决策,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纠纷等等。同时,还应建立网络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网络平台上涉及本院的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舆情风险点。
事中处置是应对网络舆情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到舆情的走向。医疗机构应当遵循及时、公开、透明、依法的原则,迅速启动应对预案。建议组建一支由医疗、律师和宣传等部门参与的舆情处置小组,统一协调舆情应对工作。及时开展调查核实,查清事实真相,固定相关证据,包括网暴言论截图、视频、发布账号信息等,必要时可通过公证机构对证据进行固定。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舆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采取适当的回应方式。对于影响较大的网络暴力事件,应发布正式声明,详细说明事实真相,驳斥不实指控,明确表达医院的立场和态度。声明的内容应当客观、准确,基于事实和法律,避免使用情绪化语言。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注重对受影响医务人员的人文关怀和心理支持。网络暴力不仅侵害医务人员的名誉权,还会对其心理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医院应当为受网暴的医务人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缓解心理压力;同时,在内部营造支持性的工作环境,让医务人员感受到医院的关怀和支持。邵医生的悲剧警示我们,忽视医务人员的心理需求,不仅会对个人造成伤害,也会对整个医疗行业产生负面影响。
事后维权是保护医务人员权益、遏制网络暴力的重要手段。对于已经发生的网络暴力事件,医疗机构应当支持和协助受侵害的医务人员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根据《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的相关规定,受害者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在维权过程中,医疗机构应提供必要的证据支持和法律协助,帮助医务人员维护合法权益。
此外,医疗机构还应建立网络舆情应对评估机制,对每次舆情事件的应对过程进行总结反思,分析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不断完善防御体系。可以定期组织舆情应对演练,邀请专业律师进行专题法律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舆情应对能力和法律意识。同时,要加强与卫生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网络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治理网络暴力的合力。
对于公众而言,也需要树立理性、客观的医疗认知,尊重医学规律和医务人员的专业判断。医疗活动具有高风险性和复杂性,任何手术和治疗都可能存在并发症和意外情况,不能简单地将治疗效果未达预期归咎于医务人员的失职。公众在面对医疗纠纷时,应当选择合法途径解决,而不是诉诸网络暴力。要认识到网络暴力不仅会对医务人员造成伤害,也会破坏医疗环境,最终影响到每个人的健康权益。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既需要法治的刚性约束,也需要人文的柔性关怀。”张勇律师表示,医务人员需要尊重患者的权利和尊严,患者也需要理解医学的不确定性和医务人员的辛苦付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医疗舆情治理必须坚持法治原则。只有将依法依规贯穿于舆情应对的全过程,不断完善预防、处置和维权机制,才能有效遏制医疗网络暴力,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和良好的医疗环境。
来源:医法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