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8月13日,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烟台市委网信办、烟台市公安局、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领域“自媒体”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从规范信息发布内容、明确从业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加强违规线索收集、依法依规开展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杜晓丹
8月13日,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烟台市委网信办、烟台市公安局、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领域“自媒体”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从规范信息发布内容、明确从业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加强违规线索收集、依法依规开展整治等5个方面加强房地产经纪领域“自媒体”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运用网络平台发布信息、承揽业务的相关行为,营造健康有序清朗的房地产领域网络环境。
《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严格落实机构备案制度和“自媒体”账号备案制度,及时向属地住建部门、网信部门登记备案机构所有“自媒体”账号信息;要加强“自媒体”账号管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自媒体”账号网络平台首页需公示机构备案证书编号、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管理号、人员实名登记编号;要加强“自媒体”账号选题、发布、互动、直播等环节的审核和把关,发布内容要准确传达房地产相关政策、客观全面反映市场现状、保证房源信息真实有效,严禁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发布虚假信息、歪曲解读房地产政策、恶意唱衰楼市踩压楼盘、捏造房价涨跌数据、蓄意散播噱头制造购房恐慌情绪。
《通知》强调,房地产经纪协会要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加快制定房地产经纪领域“自媒体”运营自律公约,加强培训引导,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与职业素养,自觉规范信息发布行为。
《通知》明确,住建部门要加大对房地产经纪领域“自媒体”从业主体的监管力度,建立“自媒体”重点账号管理清单,对发布内容不规范、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和扰乱烟台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自媒体”账号及时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来源:齐鲁晚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