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对网络“卖惨”营销乱象进行了集中整治,但虚假助农视频依然不时出现。调查发现,一些博主假借助农旗号,通过“卖惨”带货,从剧本策划到流量变现已形成完整的畸形产业链。
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对网络“卖惨”营销乱象进行了集中整治,但虚假助农视频依然不时出现。调查发现,一些博主假借助农旗号,通过“卖惨”带货,从剧本策划到流量变现已形成完整的畸形产业链。
“卖惨”直播何以风行?首先,便是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不少主播深谙流量密码,通过编造和夸大事实,甚至捏造出一些子虚乌有的情节,来吸引网络用户的关注。这种做法虽然简单,却往往能收获“奇效”,无数网民被这些故事所吸引,伸出援助之手。这些主播赚得盆满钵满的同时,还立下了“好父亲”“好哥哥”的人设。如此“无本万利”的生意,立马引来无数人争相效仿;其次,平台算法推荐机制也为“卖惨”营销提供了发育的温床。当“感人故事”的完播率、互动率显著高于普通内容时,算法就会给予更多的流量倾斜。某短视频平台统计显示,含“励志”“艰辛”等标签的视频推荐权重要高出普通内容58%,这种数据导向客观上鼓励了造假行为,一定程度助长了“卖惨”直播、视频的“野蛮生长”。
捏造“悲惨人设”引流带货,于情于理于法都已触碰红线。于情,利用了网民的善良和信任,而这恰恰是整个网络环境或者直播电商带货最应引以为傲的生命线。说到底,直播经济就是信任经济。只有小心呵护这根信任的纽带,才是行业行稳致远的生存之道;于理,有违诚信社会建设的道德底线、扭曲社会价值观,让网友陷入到“狼来了”的道德困境:当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向我们大声求救时,是选择冷眼旁观还是义无反顾的伸出双手;于法,捏造“悲惨人设”引流带货已然触犯法律。专家指出,摆拍“卖惨”骗流量的行为已经违反《网络安全法》和《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如果视频发布者有以此骗取粉丝打赏情节的,则应考虑其是否构成诈骗,并视诈骗金额决定采取治安处罚措施乃至刑事制裁措施。
整治网络“卖惨”乱象,需多方共同出击、形成合力。从制度层面来说,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细化“卖惨”营销中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行为的认定和处罚办法,在法律层面上形成有力震慑;从直播平台来说,要负起监管之责,对入驻平台的经营者强化审核准入机制,对网络视频加大审查力度,对于演绎视频应当要求发布者在视频上作出明显标识,构筑起"优质内容-正向反馈"的健康生态;从网民的角度来说,要提高甄别的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对于那些夸大其词、煽情卖惨的带货主播要保持警惕,不被其表面所蒙蔽,不冲动消费,此外,网民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充分了解产品信息,避免被虚假宣传所欺骗。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众的善良不应受到愚弄。直播经济的发展,也不该以牺牲社会诚信为代价。无论是平台还是主播,都应摒弃“流量至上”“利益至上”的错误思维,尽快告别“野蛮生长”,共同构筑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文/薛海文)
闪电评论,欢迎投稿!
投稿邮箱:qilushiping@iqilu.com
来源:理响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