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农村基层干部履职划定了“红线”、立起了“规矩”,彰显了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也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纪律保障。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当以《规定》为镜,正衣冠、明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农村基层干部履职划定了“红线”、立起了“规矩”,彰显了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也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纪律保障。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当以《规定》为镜,正衣冠、明得失、知敬畏,在思想上筑牢防线,在作风上严守底线,在行动上勇攀高线,让清廉之风吹遍广袤乡村,为乡村振兴注入清正活力。
思想上绷紧“纪律弦”,在深学细悟中铸就忠诚品格。“心正则笔正,身正则行端。”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廉洁源于内心的坚守。农村基层干部身处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面对利益诱惑、人情干扰,若思想防线失守,便容易滋生“微腐败”,损害群众利益。《规定》的出台,既是一把“戒尺”,更是一盏“明灯”。广大基层干部当以《规定》为纲,通过集中学习、案例警示、谈心谈话等方式,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将廉洁意识融入血脉。要常修从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牢记“当官发财两条道”的训诫,把对党忠诚、为民服务的初心转化为拒腐防变的定力,在乡村振兴的征程上行稳致远。
作风上筑牢“防火墙”,在慎微慎独中永葆清廉本色。“堤溃蚁孔,气泄针芒。”基层“微腐败”看似问题不大,却直接啃食群众获得感。《规定》直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发放、项目审批等风险领域,为干部划出“禁区”。基层干部须以“日日勤拂拭”的态度检视自身,警惕“一顿饭、一条烟、一个小红包”的腐蚀,严防“雁过拔毛”式的贪占。要发扬“焦桐树下听民声”的焦裕禄精神,摒弃“官本位”思想,杜绝“优亲厚友”“暗箱操作”;要主动晒权亮责,接受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唯有以“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方能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成为群众信赖的“清白当家人”。
行动上勇挑“千斤担”,在实干担当中诠释为民初心。“为官避事平生耻,视死如归社稷心。”廉洁不是为官不为的“挡箭牌”,而是干事创业的“护身符”。乡村振兴的广阔舞台,呼唤干部既“干净”又“干事”。基层干部要以《规定》为行动指南,在产业发展、环境整治、民生改善等工作中,既严守纪律“不越界”,又主动作为“不缩手”。要像“老黄牛”一样脚踏实地,把资金用在刀刃上,把项目建在需求处,杜绝“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要如“孺子牛”一般躬身奉献,在化解矛盾、纾困解难中彰显公心,以“一碗水端平”的公正赢得民心。唯有以清廉之姿扛起振兴之责,方能真正让农业强起来、农村美起来、农民富起来。
“清风两袖朝天去,不带江南一寸棉。”廉洁履职是乡村振兴的基石,更是党和人民对基层干部的殷切期望。以《规定》为遵循,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必能在思想上播撒清廉种子,在作风上扎紧制度篱笆,在行动上书写担当答卷,让乡村振兴的画卷既充满活力又风清气正。(作者 柳涵)
来源:安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