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为何不承认日本对琉球的主权?其实多亏了中国当初没有签字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11-18 16:21 1

摘要:中国隋朝大业三年(607年),隋炀帝杨广派遣羽骑尉朱宽出访海外寻找奇珍异宝,随即朱宽率船队抵达位于中国台湾岛和日本九州岛之间的琉球群岛,由于与琉球当地人语言不通,因此朱宽只带回一名当地原住民回中国学习汉语来与之交流。

中国隋朝大业三年(607年),隋炀帝杨广派遣羽骑尉朱宽出访海外寻找奇珍异宝,随即朱宽率船队抵达位于中国台湾岛和日本九州岛之间的琉球群岛,由于与琉球当地人语言不通,因此朱宽只带回一名当地原住民回中国学习汉语来与之交流。

大业六年(610年),隋炀帝再次派遣大将张镇周和陈稜在朱宽的引导下率水军一万余人来到琉球,慑于天朝威严,琉球当地有50余户民众愿意归附天朝,于是张镇周等人率军带回了这50余户琉球土著居民,此后这些琉球土著居民学习汉语,为促进中原文化传播到琉球做出贡献。

最初朱宽发现琉球群岛时,因在海上看群岛地形如虬龙浮水,故称“流虬”,与台湾岛古称流求同音。后来唐朝时期,唐太宗李世民忌讳“虬”字隐含小龙之意,因此将其改与台湾岛古称流求同名,此后流求在中国古文中泛指台湾岛和琉球群岛。

明朝时期又将台湾岛和琉球群岛的古称流求统一改为琉球,为了区分台湾岛与琉球群岛,于是古文中称台湾岛为小琉球,称琉球群岛为大琉球。

由于琉球群岛地处海外,地域并不大,物资不丰,在中国皇帝眼里属于是蕞尔小国,因此即便隋朝时期中国就发现了它,但隋、唐、宋、元时期中国统治阶层根本看不上它,与琉球的往来还不如与日本往来频繁。

直到明太祖朱元璋时期,朱元璋驱逐蒙元政权,把蒙古人赶回了草原,他继位后就积极派遣使臣探访海外,传播大明威名。

因此明朝洪武五年(1372年),朱元璋派遣杨载出使琉球传播大明威名。那时琉球群岛上,山南、中山、山北三国并立,杨载拜访了中山王察度。

察度听闻大明赶走了蒙古人,对大明的威名十分臣服,于是主动派遣使者入大明朝贡,就这样琉球正式与中国建立了宗藩关系。

明朝与中山国建立宗藩关系后,朱元璋特意派遣福建籍造船工匠、学者、纺织工等三十六姓家族迁徙到琉球群岛,让他们在琉球当地传播中原文化和工艺技术,这些人后来定居在琉球群岛久米村,在琉球史称“闽人三十六姓”。

随着“闵人三十六姓”在琉球繁衍生息,他们的后人大多世袭官职,为琉球士族阶层和社会精英阶层,同时他们的存在也使得福州话成为琉球官方语言之一。

在“闽人三十六姓”的帮助下,琉球的发展实现了飞速前进,很快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琉球成为连接中、日、朝及东南亚的贸易核心枢纽,赢得了 “万国津梁” 的美誉。

其实在明成祖朱棣时期,中国本有机会吞并琉球,但被朱棣所拒绝。朱棣在位时期,琉球中山国王察度去世,其子武宁遣使者到大明报丧,并恳请朱棣派遣大明水师统一琉球。

当时朱棣认为琉球孤悬海外,物资不丰,只是一蕞尔小国,将其纳入大明版图没有太大好处,因此朱棣拒绝出兵统一琉球群岛,只册封武宁继任为中山国王。

但很快武宁还没当太久中山国王,就被执政官尚巴志击败,尚巴志获得中山国最高统治权,在明宣宗宣德四年(1429年),尚巴志先后攻灭山北国和山南国统一琉球群岛。

于是尚巴志派遣使者到大明请求册封并赐予国名和王室姓氏,明宣宗朱瞻基当即为其定国名为琉球王国,并赐尚巴志家族为汉姓尚氏,终结了琉球人此前有名无姓的情况,从此琉球王室世代姓尚。

但很快明朝成化年间尚氏王朝家族成员在内乱中覆灭,权臣内间金丸成为国王,但内间金丸不敢向明朝称自己不是尚氏家族王室成员,因此内间金丸给自己改名为尚圆,向明朝报称自己是琉球国王世子,请求明朝册封。

于是明朝册封尚圆为琉球国王,此后尚圆的后人也都以尚氏为姓氏,为了区分尚巴志家族的统治,史称尚巴志家族为第一尚氏王朝,尚圆及其家族后裔为第二尚氏王朝。

明朝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日本德川幕府派遣萨摩藩(现今鹿儿岛)入侵琉球,当时的琉球国王尚宁被日军掳走到萨摩藩囚禁,琉球王国被迫臣服于日本,从此琉球被迫向日本德川幕府朝贡。

但由于当时琉球的宗主国中国大明朝威名赫赫,日本不敢明目张胆对外称侵占了琉球,害怕明朝来算账,因此日本只强迫琉球王国暗中向其朝贡,并让琉球继续对外称是中国藩属国并向中国朝贡。

所以琉球当时属于是被迫向日本朝贡,外交体系上又继续从属于中国,是中国的藩属国,琉球也由此开启了一国两属的时代。

时间再流转到19世纪中期,当时美国、法国、荷兰三国先后发现了琉球群岛,随即三国用武力强行打开了琉球群岛大门,强迫琉球王国与他们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

由于当时的中国属于腐朽的晚清时期,根本无力关照琉球,面对宗主国软弱无力,琉球王国被迫与美法荷三国签订了各种不平等条约,并被迫开放那霸港给欧美国家。

同时期日本在明治天皇的带领下开启了维新变法,很快日本国力迅速崛起,日本眼看美法荷三国如此侵占琉球群岛中国都无动于衷,于是日本认为中国当时软弱可欺,开始推行以“征韩侵华”为核心的“大陆政策”,琉球也成为日本对外扩张的首个目标。

1872年,日本明治天皇下诏单方面宣布将琉球王国改为琉球藩,并将琉球事务划归日本内务省管辖。这一举措无疑是对琉球独立地位的公然否定,也是日本吞并琉球的第一步。

此后,日本步步紧逼,1875年,更是直接派兵占领琉球,强行禁止琉球向中国朝贡,并收缴了琉球王国的法典,妄图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彻底切断琉球与中国的联系。

面对日本的入侵,琉球人民没有选择屈服,他们先是反抗抵御,其中以“闽人三十六姓”的华裔反抗最为强烈,但由于国力与日本相差悬殊,最终失败。

但从1875年开始,琉球反日人士不断秘密来到宗主国中国求援,请求中国发兵击退日本,可是当时的中国正处于腐朽没落的晚清时期,饱受欧美列强等侵略,内外交困,根本无力顾及琉球,因此晚清政府决定放弃琉球。

1879年,日本明治天皇下诏将琉球废藩置县,改琉球为冲绳县,将琉球王国末代国王尚强掳至日本东京软禁起来,废尚泰的国王之位,将其降为侯爵,并将琉球王室纳为日本华族,至此延续500多年的琉球王国灭亡。

尚泰的姐夫向德宏和“闽人三十六姓”林氏后裔林世功等组成琉球复国组织,长期活动在中国,奔走呼吁晚清政府击退日本帮助琉球复国。

晚清北洋大臣李鸿章被向德宏和林世功等人诚意所打动,1879年6月12日,李鸿章在天津与美国前总统尤利西斯·格兰特会晤,他恳请格兰特调停日本侵占琉球,格兰特慷慨答应。

随即8月份格兰特到日本先后与明治天皇、首相伊藤博文会晤,格兰特劝说日本与中国共同瓜分琉球,日本不要独占琉球群岛。

于是在1880年3月份时,日本向中国提出中日瓜分琉球群岛协议,日本建议将琉球群岛南部划归中国管辖,北部和中部归日本管辖,同时作为交换,中国给予日本贸易最惠国待遇,这件事史称“琉球处分”。

日本提议共同瓜分琉球群岛很让清政府心动,毕竟清政府当时无力保全琉球,而和日本共同瓜分琉球群岛则能保证天朝上国颜面,因此清政府先后派代表与日本代表磋商了八次,并于当年10月28日中日双方起草了《琉球条约》。

但中日双方瓜分琉球群岛的提议遭到了林世功等琉球复国人士反对,林世功认为琉球群岛南部地区仅有3万余人,人口少,土地还十分不好,根本不适宜人居住,更不能帮助琉球复国。

而且中国作为琉球的宗主国,一旦和日本签订这个条约,不仅中国在贸易上受损,还导致日本侵占琉球变成合法化,所以林世功决定以死阻止清政府与日本签订这个条约。

1880年11月20日的清晨,林世功身着琉球王国传统官服(样式为仿明式官服),头戴明制乌纱帽,手持《以死乞师疏》,在清朝总理衙门前高声诵读日本侵占琉球后和如果签订《琉球条约》对中国的害处,最后林世功高喊着“琉球君臣百姓,生不愿为日本人,死不愿为日本鬼”,在清朝总理衙门前拔剑自刎,血染总理衙门的青石台阶。

林世功的死也彻底震撼了晚清统治阶层,最终清政府放弃在《琉球条约》上签字,这就使得日本侵占琉球在法理上没有获得宗主国认可,是不具备合法性的。

时间再来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1943年,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关键时刻,中美英三国共同发表了《开罗宣言》,宣言中明确规定,日本必须将其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的一切土地,统统归还给被侵略的国家。

尽管宣言中并未直接提及琉球群岛的具体归属,但 “其他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 这一表述,无疑为琉球问题埋下了伏笔,也为日后解决琉球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国际法依据。

1945年,随着德国法西斯的覆灭,日本成为了反法西斯同盟的最后一个目标。在这一年,中美英三国再次携手,发布了《波茨坦公告》,苏联随后也加入其中。

《波茨坦公告》中第八条明确指出:“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这一规定清晰地划定了日本的主权范围,将琉球群岛排除在了日本主权之外 。同年9月2日,日本在密苏里号战舰上签署了投降书,正式宣告接受《波茨坦公告》的全部条款。

这一历史性的时刻,不仅标志着二战的全面结束,也意味着日本必须遵守《波茨坦公告》中关于领土范围的规定。

然而,美国却在琉球问题上打起了自己的算盘。1947年,联合国安理会在美国的主导下,将北纬 29度以南的琉球群岛交由美国托管。

美国这一行为,虽然表面上是在执行联合国的决议,但实际上却为日后的美日私相授受埋下了隐患。在托管期间,美国在琉球群岛上建立了大量的军事基地,将琉球变成了其在亚太地区的重要军事据点。

1971年,美国与日本在未经联合国授权,也未征求琉球原住民意愿的情况下,私自签订了《归还冲绳协定》。根据这一协定,美国将琉球群岛的“施政权”移交给了日本。

但需要明确的是,这份协定仅仅涉及到了“施政权”的移交,对于琉球群岛的主权归属问题,却只字未提。

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美日之间的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相关规定,是对二战后国际秩序的公然挑战,缺乏任何国际法的支持。

再加上在19世纪中后期时,琉球的宗主国中国始终没有在中日瓜分琉球的条约上签字,这代表着日本侵占琉球没有得到宗主国中国的同意,是属于不合法的行为,因此也始终未获得联合国的承认。

联合国及国际社会对琉球地位的讨论从未停止,讨论的核心,始终围绕着两个关键问题:一是要尊重《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以及当年琉球的宗主国中国没有签字承认日本合法占有琉球等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在《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中明确规定了日本的主权范围,将琉球排除在外;二是琉球人民的自决权,作为这片土地的主人,琉球人民理应有权决定自己的未来。

尽管在现实中,琉球复国的呼声相对微弱,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但琉球独特的文化和悠久的历史归属,始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国际议题。

对于中国而言,琉球与中国有着500多年的宗藩关系,一直是对中国最忠诚的藩属国之一,当初的中国无力保障琉球合法且独立的地位,欠了琉球人民一个独立的国家,所以现今的中国更应在联合国上为保障琉球人民的权利而发声,帮助琉球人民重新建立属于自己的国家。

来源:小岛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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