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打造多元工作体系,积极探索犯罪预防新路径新方法。依托平安龙江建设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推动压实各方责任,协同发力。2025年第二季度以来,受理审查起诉未
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打造多元工作体系,积极探索犯罪预防新路径新方法。依托平安龙江建设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推动压实各方责任,协同发力。2025年第二季度以来,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同比连续下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打造“惩治+保护+治理”工作体系,做实特殊预防
一是强化“一体化”办案机制,落实高质效办案。制发《关于建立涉未成年人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的意见》,建立案件发现报告、一体化办案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通过上下联动、一体履职、加强指导,确保及时精准追诉犯罪、依法惩治犯罪、有力震慑犯罪。依法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管”“厚爱”相结合,有效预防再犯。2023年以来,将数名低龄严重暴力犯罪未成年人依法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对1064名涉罪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联合各方力量开展帮教,助其顺利回归社会。二是构建特殊预防工作机制,遏制高发犯罪。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连续三年开展打击惩治性侵犯罪专项行动,建立并推动落实性侵犯罪“一站式”询问及保护救助机制、性侵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全覆盖机制、性侵案件不捕不诉上级院备案审批机制,以及对性侵案件“应立不立”、重罪轻判进行重点评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形成集中攻势,以点带面,全链条打击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全省建成“一站式”办案区78个。2024年以来,起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占比逐步减小,未成年人实施的性侵犯罪持续下降。三是深化综合履职工作机制,开展全面综合保护。积极探索更加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案件办理方式,与省法院会商,共同撤销牡丹江等四个地区案件集中管辖的联合通知,并推动大庆地区恢复属地管辖,促进新形势下未检综合履职及高质效办案。各地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注意发现有无涉未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线索,综合运用各项未检职能,全方位、立体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省检察院抗诉的李某健康权纠纷案获省法院依法改判,被中国女检察官协会评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优秀案例”。同时,对办案及工作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普遍性或突出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推动社会治理。2023年以来综合履职办案714件,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49份。大庆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优秀创新经验”。四是结合检察办案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工作机制,深化专项活动成果。2022年以来部署开展了住宿经营场所、营业性娱乐场所、校园周边安全等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通过检察建议、联席会议、公益诉讼、情况通报等措施,促进职能部门履职,推动解决住宿经营者违法接待未成年人、不履行询问、报告义务,以及营业性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突出问题,排除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犯罪隐患。大庆、绥化检察机关通过专项活动,推动形成日租房、网约房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消除新业态住宿经营场所监管盲区。至2023年,全省发生在住宿经营场所的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大幅下降,低于全国平均数量。
二、促推“立体预防+系统治理”工作体系,做实源头预防
一是推动完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省检察院邀请最高检业务专家为全省政法大讲堂开展犯罪预防专题讲座;在全省犯罪预防治理专题会上作交流发言;在对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深入调研分析基础上,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的若干措施》,推动整合各方力量,压实各部门责任,协同共治,遏制犯罪高发势头。2024年下半年,省委政法委建立平安龙江建设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协调机制,省检察院被确定为牵头单位。二是打造检察一体化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制定下发《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方案》,推动各级、各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联动各方、精准施策,协同开展犯罪预防和治理。2025年上半年全省8个地市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出现下降态势。三是推动建立罪错分级预防干预机制。2023年,省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向全国人大提交关于加快专门学校建设的议案,积极推进我省专门学校建设进程。各地检察机关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会同公安、教育等部门签订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办法。大庆检察机关构建“刑事惩戒+行政处置+帮教矫治”三级处遇机制,在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中,对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依法提起公诉,发挥司法威慑作用;对5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督促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并联合开展训诫,同时依托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开展全流程精准帮教,5人全部完成义务教育,3人考入重点高中,2人被中专院校录取。牡丹江检察机关探索建立“1+3+7”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新模式,构建以“考察帮教基地”为基础,涵盖“检察监督、公安训诫、校职培训、企业帮扶、家庭指导、团委义工、社区公益”七种帮教措施,教育矫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四是深化普法宣传机制,创新法治宣讲形式。推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制度化。省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哈三中法治副校长,带动全省三级院1581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以讲授“开学第一课”、参与校园安全建设等方式实质化履职,协助学校开展犯罪预防,减少学生违法犯罪。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围绕未成年人犯罪重点罪名,针对留守儿童、辍学闲散未成年人、中等职业院校学生等重点群体,通过“法治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形成常态化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机制。依托34个法治教育基地,以数字网络、情景模拟、机器人讲解等未成年人感兴趣的方式,开展沉浸式、体验式法治宣传。2023年以来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讲4300余场次,受众覆盖610余万人。齐齐哈尔检察机关办理的李某甲等人抢劫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守护明天2023》拍摄为法治宣传典型案例在全国播放。
三、构建“六大保护”协同工作体系,推动综防综治
一是深化家庭保护工作机制。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联合省妇联、省关工委会签《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工作意见》《加强检察机关与关心下一代工作机构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共同建立起155个家庭教育指导站,62个关爱工作站,实现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2023年以来,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制发“督促监护令”1761份,并联合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落实。大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医疗机构未落实强制报告,推动医疗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并形成长效落实机制的案例,被最高检和国家卫健委联合通报为全国典型案例。二是完善学校保护工作机制。深化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工作机制,对教育部门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控辍保学依法开展法律监督。省检察院就校园安全问题向省教育厅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促进完善校园预防性侵害、防控欺凌等预防、报告、处置工作机制。针对辍学失管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诱因问题,将控辍保学作为预防犯罪的关键一环,省检察院连续两年部署开展控辍保学专项法律监督活动,与省教育厅会签《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起信息通报、联合帮扶、定期会商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共同减少辍学失管未成年人犯罪,阻断“犯罪预备军”。三是建立社会保护工作机制。会同民政部门、团省委等继续深化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确定牡丹江、大庆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实践基地,探索建立对涉案未成年人集“心理干预、学校介入、家庭参与、社会融入”多维帮教体系,促进专业人员与司法社工深度参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各地检察机关与相关企业共建观护基地26个,与高校、社会组织等签订46个机制性协作文件,联合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帮教,提升观护基地利用率和应用效果。齐齐哈尔、七台河等地检察机关与省未管所签订《未成年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实训协作协议》,提供承接场所,形成再犯罪预防“闭环”。四是推动形成网络保护工作机制。部署开展网络保护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向电信网络诈骗说‘不’”专项活动,编发网络保护典型案例,突出打击惩治成年人胁迫、教唆、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对涉网络犯罪的未成年人,采取有针对性教育挽救措施,预防再犯。深入落实国务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积极参与网信办、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各专项活动,促推网络治理,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网络环境。五是促推建立政府保护工作机制。建立调研分析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各层级、各地区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分析,提出犯罪预防治理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省检察院“2021年以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调研报告”获省委、省政法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批转落实。与省民政厅、省妇联等部门会签《加强协作配合深化孤困儿童权益保护的意见》《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幸福龙江 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三年行动方案》,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对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救助,深化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在救助帮扶、维权帮教、犯罪预防等方面的沟通与协作,助力打通政府保护的“最后一米”。
来源:平安黑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