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股票复盘:腾达建设(600512)拟取消监事会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11-16 02:31 1

摘要:截至2025年11月14日收盘,腾达建设报收于2.68元,较上周的2.61元上涨2.68%。本周,腾达建设11月14日盘中最高价报2.7元。11月10日盘中最低价报2.59元。腾达建设当前最新总市值42.71亿元,在基础建设板块市值排名31/45,在两市A股市

截至2025年11月14日收盘,腾达建设报收于2.68元,较上周的2.61元上涨2.68%。本周,腾达建设11月14日盘中最高价报2.7元。11月10日盘中最低价报2.59元。腾达建设当前最新总市值42.71亿元,在基础建设板块市值排名31/45,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3806/5165。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设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同时审议通过制定或修订22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叶丽君、杨九如、叶弘历、孙九春、王正初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湧、谭勇、李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腾达建设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同意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监事会及监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腾达建设将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当日14时30分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鑫都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审议包括修订《公司章程》、制定或修订多项内部管理制度,以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等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1日,股东可于11月24日前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主要内容为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法定代表人职责、股东权利、董事会构成及职权、内部控制与审计制度等进行相应调整。修订后的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公司发布《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方认定标准及审核权限,规定关联交易需根据金额和性质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董事和股东应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需进行审计或评估,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别重大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会审批。财务部门负责风险控制,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合规性复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多数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且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应要求反担保。

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公司治理及资本市场战略筹划等工作,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规定离职程序、移交手续、离任审计配合义务,以及离职后股份转让限制、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的延续。擅自离职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规定信息申报、股份变动披露、禁止买卖情形、限制转让比例等内容。明确在定期报告披露前、重大事项决策期间等时段禁止买卖股票,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

公司修订《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与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

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并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公司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遴选和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二分之一,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

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或存在利害关系。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在其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涵盖会议召开条件、提案程序、召集与主持、通知方式、审议与表决程序、决议形成与执行、会议记录与档案保存等内容。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等进行监督和评价。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通过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并可通过官网、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说明会等形式开展交流。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的范围及知情人范围,要求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及时登记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报送交易所。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重大遗漏或业绩预告重大差异等情形,并规定责任追究形式。

公司制定《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金,涵盖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董事会应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发现占用应及时采取措施并依法追责。

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续聘时须对执业质量进行评价,改聘时需说明原因并加强监督。审计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五年须轮换。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专项账户,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事项、关联交易、重大风险情形、重大变更事项等,规定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要求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公司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要求、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等内容。会议应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保障股东表决权。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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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之星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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