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大阪总领事薛剑发帖:对于擅自伸过来的那个肮脏的脑袋,唯有毫不犹豫地砍掉!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11-15 11:13 1

摘要:针对日本女首相高市早苗在众议院质询时表示,如果“台湾有事”,且伴随武力攻击,有可能被认定为“存亡危机事态”,日本自卫队可行使集体自卫权——我们的中国驻大阪总领事薛剑在X上引用了有关高市答辩的报道,用日语发帖称,“对于擅自伸过来的那个肮脏的脑袋,唯有毫不犹豫地砍

有些人好像忘记了刚被我们打败,刚被原子弹洗澡?但是,有些民族就是健忘!

针对日本女首相高市早苗在众议院质询时表示,如果“台湾有事”,且伴随武力攻击,有可能被认定为“存亡危机事态”,日本自卫队可行使集体自卫权——我们的中国驻大阪总领事薛剑在X上引用了有关高市答辩的报道,用日语发帖称,“对于擅自伸过来的那个肮脏的脑袋,唯有毫不犹豫地砍掉”。

近期,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关于“台湾有事”可能触发集体自卫权的表态,不少人困惑:集体自卫权究竟是什么?日本为何能将中国内政与这一权利绑定?若真到“台湾有事”,日本自卫队有能力介入吗?本文将从法理溯源、历史演进、军事实操三个核心维度,拆解这一争议背后的军事与政治逻辑。

一、集体自卫权的本质:国际法原则与日本的“特殊化改造”

集体自卫权并非日本独创,而是国际法明确的主权国家权力。《联合国宪章》第51条规定,各国拥有“单独或集体自卫的固有权利”,核心是当盟友遭受武力攻击时,即便本国未直接受袭,也可出兵援助——这是北约等军事同盟运作的核心法理依据。但日本的集体自卫权始终笼罩着“战后特殊主义”的阴影,其发展轨迹完全服务于自身安保政策的调整。

1947年《日本国宪法》第九条奠定了战后日本的“和平底色”:“放弃战争作为国家主权,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交战权”。这一规定将日本的自卫权限定在“个别自卫”范畴——仅当本国领土、领海、领空直接遭攻击时,才能动用武力反击,这也是“专守防卫”国策的法律根基。在冷战期间,日本虽依附美日同盟,但集体自卫权始终是“禁区”。

日本对集体自卫权的“解禁”始于21世纪,是其突破战后体制的关键一步。2014年安倍晋三政府通过内阁决议,绕开修宪程序直接修改宪法解释,首次明确“若与日本密切相关的国家遭攻击,且放任不管将危及日本存亡时,可行使集体自卫权”;2015年通过的《和平安全法制整备法案》,进一步细化了武力行使条件,包括“无其他有效手段”“武力行使限于必要最小范围”等,看似严苛的限制实则为自卫队海外行动打开了“闸门”。至此,日本从“不能行使”集体自卫权,转变为“有条件行使”,为介入地区冲突埋下伏笔。

二、“台湾有事”绑定集体自卫权:法理上的三重硬伤

高市早苗“‘台湾有事’或触发集体自卫权”的言论,看似有日本国内法支撑,实则在法理层面存在三重不可逾越的漏洞,既违背国际法基本准则,也突破了中日共识的底线。

第一重漏洞是对“一个中国原则”的公然违背。日本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明确承诺“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场”。集体自卫权的行使前提是“他国遭攻击”,但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并非“主权国家”,根本不具备成为“被援助对象”的法律主体资格。将中国内政问题包装成“他国遭攻击”,本质是对国际法“主权平等”原则的践踏。

第二重漏洞是对“密切关系国”与“存亡危机事态”的滥用。日本2015年安保法将集体自卫权行使对象限定为“与日本有密切关系的他国”,且需满足“危及日本存亡”的核心要件。从地理与安全逻辑看,台海局势是中国内政,即便出现变动,也不会直接威胁日本的“国家存亡”——日本本土距台海约1000公里,且有琉球群岛作为地理缓冲,所谓“存亡危机”纯属主观臆断。这种扩大化解释,实则是为军事介入寻找借口。

第三重漏洞是违背“不干涉内政”原则。《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各国应“不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台湾问题涉及中国主权与领土完整,是典型的内政问题,日本以“集体自卫权”为幌子试图介入,既违反宪章宗旨,也背弃了中日“互不干涉内政”的共识。

三、军事介入的现实困境:自卫队的“能力短板”与“制约枷锁”

抛开法理争议,从军事实操层面看,日本自卫队所谓“介入台湾有事”的说法,面临着装备体系、作战部署、后勤保障等多重现实制约,可行性极低。战后70余年“专守防卫”的定位,决定了自卫队的建设存在先天“偏科”。

装备体系存在明显结构性短板。海上自卫队虽拥有4艘“宙斯盾”驱逐舰、2艘“出云”级轻型航母(可搭载F-35B战机),但核心任务是反潜与防空,缺乏远洋投送所需的大型登陆舰(仅3艘“大隅”级运输舰),且没有远程巡航导弹等攻击性武器。

航空自卫队装备约200架F-15、F-35等先进战机,但预警机仅13架,且战机航程有限,若要介入台海,需依托琉球群岛的嘉手纳、那霸等基地,而这些基地均处于解放军火力覆盖范围;陆上自卫队兵力约15万人,但精锐的“水陆机动团”仅2000余人,且缺乏重型装甲装备,难以承担登陆作战任务。

地理与同盟制约进一步压缩行动空间。日本若介入台海,需从本土或琉球基地出动兵力,但解放军的“反介入/区域拒止(A2/AD)”体系已形成覆盖台海及周边海域的威慑网络——“东风-21D”“东风-26”反舰弹道导弹可打击移动航母,歼-20隐身战机可夺取制空权,轰-6K轰炸机可实施远程精确打击。更重要的是,日本集体自卫权的行使高度依赖美日同盟,根据美日安保条约,日本军事行动需与美军协同,但美国在台海问题上的“战略模糊”政策,使得日本难以确定美军是否会“协同介入”,单独行动无异于“孤军奋战”。

后勤与国内动员能力不足。现代战争对物资消耗极大,日本自卫队的弹药储备仅能满足1个月高强度作战需求,油料、零配件依赖进口;同时,日本民众对战争的抵触情绪强烈,2024年民调显示,72%的日本人反对“介入台海冲突”,国内动员将面临巨大阻力。

四、中方立场的底气:主权红线与“反介入”威慑体系

中国驻大阪总领事薛剑的强硬表态,本质上是对日本干涉内政企图的严正警告,背后是中国维护国家主权的坚定决心,以及解放军日益完善的“反分裂、反介入”军事体系。台湾问题是中国核心利益中的核心,解放军的备战始终围绕“能打仗、打胜仗”展开,形成了多层次威慑网络。

常规军事力量形成“全域控制”能力。东部战区作为应对台海方向的核心力量,已部署歼-20隐身战机、055型万吨驱逐舰、075型两栖攻击舰等先进装备,可实施“海空封锁+立体登陆”的联合作战;火箭军的“东风”系列导弹构成“远近结合”的打击体系,其中“东风-21D”被称为“航母杀手”,可精准打击移动目标,“东风-17”高超音速导弹可突破现有反导系统;信息化领域,解放军拥有北斗导航系统、侦察卫星、电子战部队,可实现对战场的全时域监控,掌握制信息权。

战略威慑提供“终极保障”。中国作为核大国,始终奉行“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但拥有可靠的二次核反击能力,这为地区稳定提供了“压舱石”作用。任何国家试图以军事手段介入台湾问题,都必须掂量与核大国对抗的后果。同时,中国在国际舆论场占据主动——日本的介入行为违背一个中国原则和国际法,将面临国际社会的孤立与谴责。

日本政客将“台湾有事”与集体自卫权绑定,本质上是战后右翼势力推动“军事正常化”的缩影,其核心诉求是突破战后体制束缚,扩大军事影响力。但这种以“干涉他国内政”为代价的“突破”,既违背法理,也无视军事现实——集体自卫权本是维护同盟安全的工具,却被异化为介入他国内政的“借口”,最终只会加剧地区紧张。

从军事科普视角看,现代战争早已不是“单点冲突”,日本自卫队即便装备先进,但在解放军“反介入”体系面前,介入台海的风险极高,更重要的是,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政,这是国际社会共识,任何军事冒险都无法改变“台湾终将回归祖国”的历史大势。对于日本而言,尊重一个中国原则、维护地区和平,才是理性选择;试图以“台湾牌”博弈,最终只会“引火烧身”。

来源:欧罗风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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