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山东一位退休老人非法买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两月养死3只,最终被起诉并当庭赔付15000元公开道歉,而画眉在日本却被视作入侵物种
山东一位退休老人非法买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画眉,两月养死3只,最终被起诉并当庭赔付15000元公开道歉,而画眉在日本却被视作入侵物种
他原本是个没有什么爱好的退休人,白天在小区里看人拎笼子遛鸟,站在一旁听那清脆的鸣叫,心里一下被勾住了
回到家,他跟爱人说,自己也想试试,买只“好一点”的
说白了,爱好能让人精神起来,但一脚踩进野生动物保护的红线,后面就不是玩玩那么简单
喜欢可以,但碰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就不是玩物了
他第一只买的就是画眉,个头不大,眼圈一圈白毛像眉线,漂亮、聪明,会认人
可养鸟这事儿真不止“喂喂水、添点粮”,几天不到第一只就倒下了
他觉得是运气不好,咬牙又买第二只、第三只
邻居见他提着笼子进进出出,爱人也劝不住
结果是摆在时间线上的冷冰冰事实:2023年10月至11月,他连续养死三只画眉;
这不是运气差,是违法加上不懂养
第三只刚没,他看着家里另外两只状态蔫巴巴,心里发怵,索性把它们放生了
更扎心的是,放生没几天,他又手痒,买来第六只
算下来光买鸟就花了四千,家里为此吵了不止一回
这次,画眉活下来了,他天天在阳台上练“手把画眉”,一招呼,小鸟蹦到指尖,抖抖羽毛唱上一段
他笑得合不拢嘴,像终于找到了退休后的“新生活”
第六只活了,还能一叫就飞到手上,他以为终于“出师”了
但他不知道,画眉的叫声有辨识度,附近很多人都能听出来,有人反映,执法人员也在巡查
2024年6月5日,警方依法将他取保候审并移送检察院审查
后续流程一件件推进:2024年9月3日,长清区检察院对案子立案;
9月5日发布公告;
10月25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到
2024年11月19日,法院开庭,他当庭同意赔付15000元并在主流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最终达成调解
他站在法庭上,嗓音不高,说会把事儿说清楚、把歉道到位
这笔钱不是罚款,是依据公益诉讼主张的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
为什么走到这一步?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和《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早已把红线画得清清楚楚
换句话说
非法猎捕、买卖、饲养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哪怕出于“喜爱”,也要承担刑责和民事责任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除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刑事问题,还要算生态账——
养死的那三只,不是“倒霉”,而是对物种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真实损害
再说画眉本身
它是我国常见小型鸟,海拔一千米以下的阔叶林和灌丛都能见到,从甘肃到广东、从河南到四川都有分布,江西、广西、云南更密集
眼圈那圈白眉是它的标志,一衬之下眼神灵动,难怪很多人喜欢
画眉自2021年起列入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买卖养捕,都是违法
但它在生态里的角色不止“好看、好听”
它吃害虫、传播种子,是农林益鸟
野外砍伐、栖息地缩减,再加上多年乱捕乱卖,种群压力越来越大,保护就不是一句口号
有意思的是
在日本,画眉被当作入侵物种;
在中国,它却是需要被守护的原生益鸟
上世纪八十年代,日本把画眉当观赏鸟引进,后来林地恢复给了它们舒适的家,数量猛增,抢了本地鸟的食与地盘,还因群体密集“太吵”被叫成“聒噪鸟”
治理并不容易,涉及生态、伦理、公众情绪
外来物种泛滥的治理并不轻松,美国佛州缅甸蟒就是前车之鉴
八十年代作为宠物引入,后来失控繁殖,州政府禁售、办捕蟒赛
截至2024年累计捕获超1.5万条,也仍很难彻底解决
这类案例的共同点,是外来物种在新环境里缺乏天敌,管理成本极高
把镜头拉回国内,类似案件并不少
野生动物案件不是个案,近年的判决一波接一波
比如浙江台州的特大案件,警方在2024年3月发现有人非法繁殖销售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涉案网络覆盖二十余省市,最终被判刑并适用缓刑,查获的动物移交动物园养护
再比如江西一男子在禁猎期和禁猎区捕百余条野生蛇,法院以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判七个月、缓刑一年,工具和所得尽数没收
涉案人认罪认罚、适用缓刑,并不代表危害轻微——生态账要慢慢还
与画眉更贴近的,是山东金乡的非法狩猎出售画眉案,2023年7月起狩猎,9月卖出6只,路上死1只,后续又死2只,2024年10月审理,三人认罪认罚、愿意赔偿,法院择期宣判
一个个“喜欢”的背后,常常是对法律的忽视
行业层面也在加码
监管还在加码,“清风行动2025”把乱捕乱卖鸟类列为重点打击
国家林草部门在2025年初强调,越冬水鸟监测达到历史最高,重点保护野外种群总体稳中有升,但乱捕滥食时有发生,部署要完善防护网标准、落实损失补偿等配套
越冬水鸟创新高,不代表可以松劲,保护成果来之不易
我听到这类会议消息时,总会想到公园早晨那一片鸟鸣——它来之不易
再看一个“相似又不同”的例子:河南一男子因为喜欢红腹锦鸡的外观,私下购入两只在家养
邻居报警后,警方当场查获,检察院公诉,法院认定其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3000元,鸟移交救助站
从红腹锦鸡到画眉,逻辑是一致的:私人“喜好”不能凌驾于公共生态
我也理解退休后的那份空落落——早上在小区里转一圈,看见一位老人轻轻抬手,笼里的鸟把头探出来,眼神很亮
那画面确实暖心
爱好要有边界,法律就是那条栅栏
更现实的是,养一只合法的、来源清晰的宠物,远比把野生保护动物带回家“炫技”更体面、更安心
说到放生,前阵子广东清远有人疑似把猫放到水库附近,引来不少讨论
当地很快组织处置、发动认领、强调科学放生理念
科学放生,不等于随手“丢生灵”,不懂就别做
画眉那两只被“放回去”的瞬间,也许出于好心,但好心未必是好事
生态里的每一步,都要懂一点边界和规则
喜欢鸟鸣的人不在少数,但请把喜欢留在合法的笼子里、留在合适的距离上
这位山东老人赔了钱、道了歉,日后还能不能继续听鸟?
当然能,走到公园,坐在长椅上,抬头——树梢上就有
但那是属于自然、属于大家的歌声
守住生态红线,才有四季可听的鸟鸣
来源:知情达理湖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