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个听起来很高级的词,用来解释一个很俗套的状况——我,林曼,除了自己的名字,什么都不记得了。
医生说我得了心因性失忆症。
一个听起来很高级的词,用来解释一个很俗套的状况——我,林曼,除了自己的名字,什么都不记得了。
病房里围着一圈人,自称是我的父母。
那个妆容精致、眼角带着细纹的女人抓着我的手,哭得梨花带雨。
“曼曼,你看看妈妈,你真的不记得妈妈了吗?”
我看着她,像在看一部三流电视剧。
脑子里一片空白,心里也一片空白。
我抽回手,有点不耐烦。
“不记得。”
她哭得更凶了,旁边那个沉默的中年男人,也就是我爸,赶紧搂住她,一边拍背一边用责备的眼神看我。
仿佛失忆是我故意犯下的滔天大罪。
还有一个男人,叫宋哲。
他们说,是我的未婚夫。
他长得很好看,穿着昂贵的西装,手腕上的表在灯光下闪着细碎的光。他看我的眼神,混杂着心疼、担忧,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探究。
“曼曼,没关系,医生说了,你会慢慢想起来的。”他的声音很温和,像春天里的风。
但我只觉得吵。
我闭上眼,送客的意思很明显。
“我想睡一会儿。”
整个世界终于安静下来。
我躺在洁白的病床上,消毒水的味道钻进鼻孔,比我脑子里的空白还要真实。
我什么都忘了。
忘了父母的脸,忘了朋友的笑,忘了我是谁,我从哪里来。
可有两样东西,像钉子一样,死死地钉在我的脑海里。
一个是回家的路。
那条路清晰得可怕,从医院门口往左拐,坐三站公交,穿过一个菜市场,再走过一条种满梧桐树的老街,爬上六楼,左手边第一户。
另一个,是一个名字。
周聿安。
我不知道他是谁。
但每次默念这个名字,心脏就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攥住,又酸又胀。
出院那天,我妈办好了手续,宋哲开车来接。
是一辆黑色的奔驰,车里有淡淡的古龙水味。
我妈兴高采烈地拉着我,好像我出院就意味着“恢复正常”。
“曼曼,我们回家,妈给你炖了你最爱喝的鸡汤。”
我爸在旁边附和,“对对对,回家就好,回家就好。”
宋哲为我打开车门,绅士地护着我的头顶。
“上车吧,曼曼。”
我看着他,摇了摇头。
“我不坐这个车。”
所有人的笑容都僵在脸上。
我妈的脸色最先垮下来,“你这孩子,又闹什么脾气?”
“我要自己回家。”我说。
“我们不就是要回家吗?宋哲直接送我们到楼下,多方便。”
“不。”我固执地重复,“我要自己走。”
那条路,在我脑子里盘旋了无数遍,我必须亲自走一遍,好像那是我唯一的坐标。
宋哲的眼神暗了暗,但他还是第一个妥协了。
“好,听你的。我陪你一起走。”
我妈还想说什么,被我爸一个眼神制止了。
于是,一个很诡异的画面出现了。
我走在前面,凭着脑子里那份该死的地图,精准地走向每一个路口。
宋哲落后我半步,沉默地跟着。
他的父母,开着那辆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奔驰,龟速跟在我们身后。
我走进了那个喧闹的菜市场。
鱼腥味、蔬菜腐烂的甜味、熟食的香气混在一起,呛得我直皱眉。
一个卖豆腐的阿姨看见我,嗓门洪亮地打招呼。
“哎哟,曼曼回来啦?听说你住院了,没事了吧?”
我茫然地看着她。
宋哲立刻上前一步,得体地微笑,“没事了刘阿姨,谢谢关心。”
刘阿姨的目光在我俩之间转了一圈,撇撇嘴,没再多说。
穿过菜市场,是那条种满梧桐树的老街。
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漏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很熟悉。
熟悉到让我心慌。
我停下脚步,看着一栋破旧的居民楼。
就是这里。
六楼,左手第一户。
我转头看向宋哲。
“我家住这里?”
宋哲的表情有一瞬间的凝滞,快到我以为是错觉。
他随即点头,语气自然,“对,你从小就住这儿。”
我没再说话,径直往楼上走。
楼道很窄,墙壁上布满了小孩子的涂鸦和乱七八糟的广告。
声控灯时亮时灭。
我一口气爬上六楼,站在那扇熟悉的绿色防盗门前。
门上贴着一张褪色的“福”字。
我伸出手,却迟迟没有敲门。
我记得回家的路,却不记得家里的人。
这不是很可笑吗?
身后的父母和宋哲也跟了上来,气喘吁吁。
我妈掏出钥匙,一边开门一边抱怨,“你说你这孩子,非要自己走,累不累啊。”
门开了。
屋子里的陈设,陌生又熟悉。
一套半旧的布艺沙发,茶几上摆着果盘,阳台上的绿萝长得很好。
墙上挂着一张全家福。
照片上的我,笑得很开心,挽着我妈的胳膊,头靠在我爸的肩膀上。
照片上的我,看起来很幸福。
可我一点感觉都没有。
我像个客人一样,拘谨地站在玄关。
“曼曼,快换鞋啊,站着干什么。”我妈热情地拿出拖鞋。
是一双粉色的兔子拖鞋。
很可爱,但我不喜欢。
我低头,看着自己脚上纯白色的帆布鞋。
我好像,更喜欢简单的东西。
晚饭很丰盛。
我妈不停地给我夹菜,整个碗都堆成了小山。
“多吃点,看你瘦的。”
“这个是你最爱吃的糖醋排骨。”
“还有这个,可乐鸡翅,你以前一个人能吃一盘。”
我机械地往嘴里塞,味同嚼蜡。
他们的热情,像一堵墙,把我密不透风地围起来,让我喘不过气。
饭桌上,我终于问出了那个问题。
“周聿安是谁?”
空气瞬间凝固。
我妈脸上的笑容消失了,我爸刚夹起一块排骨的手停在半空中。
只有宋哲,反应最快。
他放下筷子,用餐巾擦了擦嘴,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一个不相干的人。
“你以前的一个同学。早就没联系了。”
“是吗?”我盯着他的眼睛。
他不闪不避地与我对视,“是。”
我妈终于缓过神来,声音尖锐地拔高。
“好端端的,提他干什么!一个不相干的人!”
她反应太大了。
大到像是在掩饰什么。
“我只是问问。”我垂下眼帘,不再追问。
我知道,再问也问不出什么。
他们联合起来,为我编织了一个完美的过去。
一个爱他们的女儿,一个爱宋哲的未婚妻。
而那个叫周聿安的人,是这个完美故事里的禁忌。
晚上,我躺在我的房间里。
房间布置得很少女,粉色的墙纸,蕾丝边的窗帘,书架上摆满了言情小说。
一切都和我格格不入。
我在床头柜的抽屉里,发现了一个上锁的铁盒子。
是个很普通的饼干盒,上面印着蓝色的风车。
锁很简单,我用一根发夹轻易就捅开了。
盒子里没有日记,没有信件。
只有一堆乱七八糟的小东西。
一个生了锈的吉他拨片。
几张画坏了的乐谱。
一张皱巴巴的演唱会门票,时间是三年前,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地下乐队。
还有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两个年轻人。
女孩是我,穿着一件简单的白T恤,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她旁边,是一个清瘦的少年。
他穿着黑色的卫衣,戴着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看不清完整的脸。
但他手里抱着一把吉他。
照片的背景,是这条老街的梧桐树。
我拿起那张照片,指尖抚过少年模糊的轮廓。
心脏又开始那种熟悉的酸胀。
我几乎可以确定。
他就是周聿安。
第二天,宋哲又来了。
他带来一大束香槟玫瑰,说是给我赔罪。
“昨天你爸妈情绪有点激动,你别往心里去。”
他把花插进客厅的花瓶里,转身对我笑。
“今天天气好,我带你出去走走,找找回忆?”
我看着他,觉得他像个完美的AI男友,所有程序都设定得无懈可击。
“好啊。”我答应了。
我倒想看看,他要带我找回一段怎样的回忆。
他带我去了本市最高级的商场。
“你以前最喜欢来这里逛街。”
他带我进了一家奢侈品店。
“这家店的包,你每个季度的新款都买。”
他指着一条裙子。
“你穿这条肯定好看。”
我看着镜子里的人。
穿着一条剪裁精良但风格成熟的连衣裙,化着精致的妆。
很美,但很陌生。
“我不喜欢。”我说。
导购的笑容僵住了。
宋哲的脸色也有些不好看,但他还是耐着性子。
“那我们再看看别的。”
我摇摇头,“我想回去了。”
“曼曼,”宋哲拉住我,“我们才刚来。”
“这里没有我的回忆。”我甩开他的手,“这里只有你的钱。”
他的脸色彻底沉了下来。
“林曼,你到底想怎么样?”
他第一次连名带姓地叫我,语气里的不耐烦再也掩饰不住。
“我想知道真相。”
“什么真相?真相就是你生病了,忘了我们之间的一切!”
“我们之间?”我冷笑一声,“我们之间有什么?除了你告诉我我们是未婚夫妻,我感受不到任何东西。”
“我对你,就像对一个陌生人。”
这句话像一把刀,狠狠地插进了他的心脏。
他看着我,眼睛里有受伤,有愤怒,最终都化为一片无力。
“会想起来的。”他喃喃道,“你会想起来你有多爱我。”
我没说话。
爱?
这个词太空洞了。
远不如“周聿安”三个字来得具体。
回到家,家里气氛很压抑。
我妈红着眼睛,显然是哭过。
看到我,她什么也没说,转身进了厨房。
我爸把我拉到一边,压低了声音。
“曼曼,你别再提那个人的名字了,行吗?”
“为什么?”
“他……”我爸欲言又止,最后叹了口气,“他不是什么好人,他会毁了你的。”
“怎么毁了我?”
“你别问了!总之,你现在有宋哲,宋哲对你多好啊,家世好,人品好,你们马上就要结婚了,安安分分过日子,不好吗?”
我看着我爸躲闪的眼神。
“爸,你们到底在瞒我什么?”
“没瞒你什么!”他突然拔高了声音,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你这孩子,怎么就不听劝呢!”
说完,他烦躁地摆摆手,也躲进了房间。
偌大的客厅,只剩下我一个人。
还有一屋子密不透风的谎言。
我决定自己找答案。
我开始像个侦探一样,在我自己的家里搜寻线索。
我翻遍了所有书架,所有抽屉。
除了那个铁盒子,再没有找到任何和周聿安有关的东西。
他就像一个幽灵,被从我的生活里彻底抹去了。
可是,抹得越干净,痕迹就越明显。
为什么我所有的社交账号,密码全都换了?
为什么我手机里的联系人,少得可怜,除了家人就是几个我不认识的名字?
为什么我衣柜里的衣服,风格如此统一,全是那种温婉淑女风,没有一件T恤,没有一条牛仔裤?
这不正常。
这根本不是一个二十多岁女孩的正常生活。
这是一个被精心打造出来的假象。
我开始把目光投向外界。
我借口散步,每天都在小区附近转悠。
我找到了那个卖豆腐的刘阿姨。
她正在给客人称豆腐,看到我,愣了一下。
“曼曼?”
“刘阿姨。”我努力挤出一个笑容。
“身体好利索了?”
“嗯。”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了。
“刘阿姨,我想跟你打听个人。”
“谁啊?”
“周聿安。”
刘阿姨切豆腐的手顿住了。
她抬起头,眼神复杂地看着我。
“你问他干什么?”
“我……我忘了很多事,医生说多接触以前的人和事,有助于恢复。”我搬出了早就想好的说辞。
刘阿姨沉默了。
她把豆腐包好递给客人,收了钱,然后擦了擦手。
“你妈不让你提他吧?”
我点点头。
她叹了口气,压低了声音。
“那孩子啊,其实不坏。”
“就是命不好,也太犟。”
“他以前就住你们对门,后来他爸妈出事,房子卖了,他就搬走了。”
住对门?
我心里一震。
怪不得,我记得回家的路。
因为那也是他回家的路。
“他是个好孩子,”刘阿姨继续说,“会弹吉他,唱歌也好听。以前你俩关系好得跟一个人似的,天天腻在一起。”
“后来呢?”
“后来……”刘阿姨摇摇头,“后来你认识了那个姓宋的,就……唉,年轻人的事,我们这些老婆子也搞不懂。”
她似乎不想再多说。
“阿姨,你知道他现在在哪吗?”
“这我哪知道。听说是在什么酒吧唱歌,具体的就不清楚了。”
虽然线索不多,但对我来说,已经是巨大的突破。
至少我知道,周聿安是真实存在的。
他不是我幻想出来的泡影。
晚上,我躺在床上,把那张照片拿出来反复地看。
照片上的少年,和我住在对门。
他会弹吉他,唱歌很好听。
我们曾经,好得像一个人。
那后来为什么分开了?
为什么我选择了一个我不爱的宋哲?
为什么我的家人如此忌讳他?
无数个问题,像一团乱麻,在我脑子里缠绕。
我决定,我要找到他。
我必须找到他,问个清楚。
我开始用最笨的办法。
我在网上搜索本市所有的Livehouse和酒吧。
一家一家地看演出信息。
整整一个星期,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像个黑客一样盯着电脑屏幕。
我妈以为我病了,天天端茶送水,嘘寒问暖。
宋哲也几乎每天都来,带着各种礼物,企图修复我们之间岌岌可危的关系。
我全都应付着。
我的世界里,只剩下“周聿安”三个字。
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酒吧主页上,我看到了一个名字。
“驻唱歌手:阿聿。”
下面配了一张很模糊的侧脸照。
那个人戴着鸭舌帽,下颌线紧绷,和我照片上的少年,一模一样。
就是他。
我死死地盯着屏幕,心脏狂跳。
酒吧名叫“黑洞”,在城市另一端的一个旧工业区里。
演出时间是周五晚上九点。
我看了看日历,就是今晚。
我关上电脑,开始计划如何出门。
我不能告诉我爸妈,他们会拦着我。
我也不能告诉宋哲,他更不可能让我去。
我只能偷跑。
晚饭时,我表现得格外乖巧。
我妈给我夹什么,我就吃什么。
宋哲讲的笑话,我也跟着笑。
他们都很高兴,以为我终于“想通了”。
八点钟,我借口头疼,想早点休息。
我妈关切地摸了摸我的额头,“要不要吃片止痛药?”
“不用,睡一觉就好了。”
我回到房间,反锁了门。
我换下那身让我别扭的淑女裙,从衣柜最深处,翻出了一件被我藏起来的白色T恤和牛仔裤。
这是我出院那天穿的衣服。
我把铁盒子里的所有东西都装进口袋。
然后,我打开窗户。
六楼。
不算太高,但跳下去肯定没命。
幸好,楼下就是一楼住户搭出来的雨棚。
我深吸一口气,不再犹豫,翻身爬了出去。
双脚落在雨棚上的时候,发出了“砰”的一声闷响。
我顾不上那么多,手脚并用地爬到边缘,然后跳到地上。
落地时崴了一下脚,很疼。
但我没有停。
我像一个逃犯,头也不回地冲进了夜色里。
“黑洞”酒吧比我想象的还要破。
藏在一个废弃工厂的角落里,只有一个小小的霓虹灯招牌,闪着幽幽的蓝光。
我推开门,一股混杂着烟酒和荷尔蒙的气味扑面而来。
里面很吵,重金属音乐震得我耳膜发疼。
我有点不适应,但还是硬着头皮走了进去。
酒吧里人不多,三三两两地坐着。
我找了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下,点了一杯最便宜的啤酒。
九点整,舞台上的灯光暗了下来。
一个主持人上台,说了几句插科打诨的开场白。
然后,他高声喊道:
“下面,有请我们的驻唱歌手——阿聿!”
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一个清瘦的身影,背着吉他,从后台走了出来。
他走到舞台中央,在聚光灯下坐下。
他还是戴着那顶黑色的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
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是他。
周聿安。
他没有看台下,只是低头调试着吉他。
手指修长,骨节分明。
然后,他拨动了琴弦。
一段熟悉的旋律,毫无预兆地响起。
那是我在铁盒子里发现的,画坏了的乐谱上的旋律。
我的眼泪,瞬间就涌了上来。
原来那不是画坏了的。
那是他为我写的歌。
他的声音,透过麦克风传出来,有些沙哑,带着一丝疲惫。
但很好听。
像陈年的酒,醇厚,醉人。
他唱:
“梧桐树下,光影斑驳,
你说,要陪我走到时间的尽头。
我忘了世界,忘了所有,
却只记得,你眼里的星空。”
我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大颗大颗地往下掉。
我想起来了。
不是全部。
只是一些碎片。
下雨天,他把外套脱下来罩在我头上,自己淋得像只落汤鸡。
我们挤在一个小小的屋檐下,分吃一个烤红薯。
他教我弹吉他,我的手指笨拙地按着琴弦,他握着我的手,一点一点地纠正。
他的掌心很暖,带着薄薄的茧。
……
这些画面,像潮水一样涌进我的脑海。
我捂住嘴,不让自己哭出声。
一曲终了。
台下响起稀稀拉拉的掌声。
他站起身,对着台下鞠了一躬,准备下台。
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猛地站了起来。
“周聿安!”
我的声音,穿透了嘈杂的音乐,清晰地传到他耳中。
他下台的脚步,顿住了。
他缓缓地转过身,朝我的方向看来。
舞台的灯光太亮,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我们就这样隔着人群,遥遥相望。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放下吉他,朝我走了过来。
他一步一步,走得很慢,像踩在我的心尖上。
他走到我的桌前,拉开我对面的椅子,坐下。
我们离得很近。
近到我可以看清他帽檐下的眼睛。
那是一双很好看的眼睛,深邃,沉静。
但里面,没有一丝波澜。
他看着我,就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你认识我?”他开口,声音比唱歌时还要沙哑。
我的心,猛地一沉。
他不记得我了?
还是……他不想认我?
“我……”我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说我失忆了,但我记得你?
这听起来太像蹩脚的搭讪。
他看着我窘迫的样子,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
“林大小姐,你来这种地方干什么?宋哲没陪着你?”
他认识我。
他还知道宋哲。
我的心,像坐过山车一样,忽上忽下。
“你……你为什么这么说?”
“为什么?”他笑了,笑意却未达眼底,“三年前,你为了他,跟我提分手的时候,不就是这么说的吗?”
“你说,你受够了这种没钱没未来的日子,你要嫁给宋哲,过人上人的生活。”
“你说,让我以后不要再出现在你面前,不要再打扰你的幸福。”
“怎么,现在幸福日子过腻了,又来我这儿找刺激?”
他的每一句话,都像一把淬了毒的刀,狠狠地扎进我的心脏。
我疼得几乎无法呼吸。
原来是这样。
原来,是我抛弃了他。
难怪我爸妈那么忌讳他。
难怪宋哲可以那么理直气壮。
因为,我是那个背叛者。
“不……不是的……”我拼命摇头,眼泪掉得更凶了,“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我得了失忆症,我把所有人都忘了,我只记得回家的路,和你的名字。”
我语无伦次地解释着,从口袋里掏出那个铁盒子里的东西,一股脑地堆在桌上。
“你看,这是你的拨片,这是你写的歌,这是我们的照片……”
他看着桌上那些熟悉又陌生的东西,眼神终于有了一丝松动。
他拿起那张照片,指腹轻轻摩挲着照片上笑得没心没肺的我。
“失忆?”他低声重复,像是在问我,又像是在问自己。
“是真的。”我急切地说,“我醒来就在医院,他们都说我是宋哲的未婚妻,他们说我们马上要结婚了。”
“可是我不信,我一点感觉都没有。”
“我每天晚上都做梦,梦里都是你的名字。”
他沉默了。
酒吧里依旧吵闹,但我们这一方小小的天地,却安静得可怕。
许久,他放下照片,抬起头看我。
“所以,你现在来找我,是想干什么?”
“是想让我告诉你,我们之间发生过什么?”
“还是想让我帮你,对抗你的家人和你的未婚夫?”
他的声音很平静,听不出情绪。
我愣住了。
是啊,我想干什么?
我费尽心机地找到他,然后呢?
让他帮我回忆过去,然后我们重归于好?
这对他公平吗?
三年前,我给了他最沉重的伤害。
三年后,我一句“我失忆了”,就想抹掉一切?
我凭什么?
我看着他,看着他疲惫的眉眼,看着他眼底深藏的伤痛。
我突然觉得自己很残忍。
“对不起。”我低下头,声音小得像蚊子哼。
“我……我只是想知道真相。”
“我没有想让你做什么。”
“知道了真相,然后呢?”他追问。
“然后……”我茫然了。
“然后你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回去,嫁给你的高富帅未婚夫,是吗?”他的语气里,又带上了那种刺人的嘲讽。
“不是!”我猛地抬头,“我不会嫁给他!”
“为什么?”
“因为我不爱他!”
这句话,我吼得很大声。
周围的人都朝我们看来。
他也被我吼得愣住了。
“我不爱他。”我重复了一遍,声音降了下来,却无比坚定。
“就算没有你,就算我什么都想不起来,我也不会嫁给一个我不爱的人。”
“这是我唯一能确定的事。”
他看着我,眼神变幻莫测。
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响了。
是宋哲。
我挂断。
他又打来。
我又挂断。
第三遍,我直接关了机。
“你跑出来的?”周聿安问。
我点点头。
他叹了口气,像是妥协了。
“走吧,我送你回去。”
“我不回去。”
“林曼,”他皱起眉,“别闹了。”
“我没有闹。”我看着他,“我回不去了。”
“那个家,不是我的家,那是一座为我打造的牢笼。”
“我现在跑出来了,我就不会再回去。”
他定定地看了我几秒钟,然后站起身。
“随便你。”
说完,他转身就走,没有一丝留恋。
我看着他决绝的背影,心脏像被掏空了一样。
我输了。
输得一败涂地。
我以为找到他,就能找到答案,找到救赎。
可我忘了,我才是那个罪人。
我趴在桌子上,把头埋进臂弯里,放声大哭。
不知道哭了多久,一杯温水被推到我面前。
我抬起头,泪眼婆娑地看着去而复返的周聿安。
他还是那副冷冰冰的样子,但眼神里,似乎多了一丝不忍。
“喝点水吧。”他说。
我没动。
“哭解决不了问题。”他又说。
我还是没动,只是用红肿的眼睛看着他。
他被我看得有些不自在,别开脸。
“你总不能一直待在这儿。”
“我没地方去。”我开口,声音哑得厉害。
他沉默了。
就在我以为他会再次转身离开的时候,他却说:
“跟我来吧。”
我跟着周聿安,走出了酒吧。
晚风吹在脸上,很凉,却让我清醒了不少。
他住的地方离酒吧不远,是一个很老旧的小区,比我“家”还要破。
也是一栋没有电梯的居民楼。
他家在四楼。
房子很小,一室一厅,收拾得倒还算干净。
客厅里堆满了音乐器材,吉他,贝斯,还有一个电子琴。
墙上贴着很多乐谱,有写完的,有没写完的。
整个房间,都充满了他的气息。
“你睡卧室吧,我睡沙发。”他从柜子里抱出一床被子,扔在沙发上。
“谢谢。”
“不用。”他背对着我,“早点睡,明天我还要上班。”
我走进卧室。
卧室更小,只有一张床,一个衣柜。
床单是灰色的,带着阳光晒过的味道。
我躺在床上,闻着陌生的,却又让我无比安心的气息,一夜无眠。
第二天,我醒得很早。
周聿安已经不在了。
客厅的桌上,放着一份早餐,三明治和牛奶。
旁边压着一张纸条。
“我晚上回来。门可以反锁,不要乱跑。”
字迹很潦草,但很有力。
我看着那份早餐,心里五味杂陈。
他明明那么恨我,却还是收留了我。
为什么?
是因为同情?还是……他对我,还剩下一点点旧情?
我不敢想。
我在他的小房子里待了一整天。
我不敢开电视,不敢上网,怕被我爸妈和宋哲找到。
我就像一只惊弓之G,缩在这个小小的壳里。
我把他家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
我在他的书架上,看到很多关于音乐理论的书。
我在他的衣柜里,看到清一色的黑白灰。
我在他的阳台上,看到一盆快要枯死的仙人掌。
我给他浇了点水。
这个房子里,没有任何关于我的痕迹。
一张照片,一件物品,都没有。
他把我从他的世界里,删得干干净净。
晚上,周聿安回来了。
他看起来很累,眼下有淡淡的青黑。
他看到我,只是点了点头,然后就径直走进厨房。
很快,厨房里传来切菜的声音。
我有些手足无措地站在客厅。
“需要我帮忙吗?”
“不用。”厨房里传来他闷闷的声音。
二十分钟后,他端出两碗面。
西红柿鸡蛋面,上面撒了葱花。
很香。
我们面对面坐着,谁也没有说话,只有吸溜面条的声音。
“你……白天都做什么工作?”我没话找话。
“琴行教课。”
“哦。”
然后又是沉默。
吃完饭,他收拾碗筷,我抢着要去洗。
“我来吧。”
他看了我一眼,没跟我争。
我站在小小的厨房里,笨拙地洗着碗。
这是我“失忆”以来,第一次做家务。
感觉很奇妙。
他靠在厨房门口,看着我。
“你以前,十指不沾阳春水。”他突然说。
我手一抖,一个碗差点掉下去。
“是吗?”
“嗯。”
他又说,“你以前,最讨厌吃葱花。”
我愣住了。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碗里剩下的汤,葱花被我吃得干干净净。
原来,失忆真的会改变一个人的口味。
“你还记得……我以前的很多事?”我试探地问。
他沉默了一下。
“忘得差不多了。”
他说谎。
如果真的忘了,又怎么会记得我讨厌吃葱花。
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多。
或者说,是我在问,他在答。
他用一种近乎残忍的平静,向我叙述了我们的过去。
我们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
他父母早逝,一个人生活,靠着微薄的救济金和打零工度日。
而我家,是普通工薪阶层,虽然不富裕,但也衣食无忧。
我们从高中就在一起了。
他说,那时的我,像个小太阳,会翻墙去网吧把他抓回来学习,会在他生病的时候翘课照顾他,会在他被小混混欺负的时候,拿着板砖就冲上去。
他说,那时的我,告诉他,他的音乐是全世界最棒的,以后一定会成为大明星。
他说,那时的我,是我们那条街,最野的姑娘。
我静静地听着,像在听别人的故事。
那个鲜活的,热烈的,无所畏惧的女孩,真的是我吗?
“后来呢?”我问。
“后来,你上了大学,认识了宋哲。”
他的声音,没有一丝起伏。
“宋哲是你学生会的主席,他追了你很久。”
“一开始,你很坚定地拒绝他。”
“但你爸妈很喜欢他。他们觉得他家世好,前途无量,比我这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强一百倍。”
“他们开始逼你,用各种方式。”
“他们说,如果我真的爱你,就应该放手,让你去过更好的生活。”
“他们甚至找到我,给了我一笔钱,让我离开你。”
我心口一窒。
“你收了吗?”
他看了我一眼,眼神里带着一丝自嘲。
“没有。”
“我那时候,很天真。我以为只要我们足够相爱,就能对抗全世界。”
“可我错了。”
“我对抗不了你爸妈的眼泪,也对抗不了你日益增长的虚荣心。”
“你开始频繁地参加宋哲组织的聚会,开始喜欢那些昂贵的礼物,开始抱怨我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
“我们争吵的次数,越来越多。”
“最后一次吵架,是在你生日那天。”
“我用我攒了半年的钱,给你买了一条你很喜欢的项链。”
“可我去找你的时候,你正戴着宋哲送你的钻石手链,和他在高级餐厅里庆祝。”
“我冲进去,和你大吵了一架。”
“你当着所有人的面,把项链扔在地上,跟我提了分手。”
他讲完了。
语气平静得像在背书。
可我能感觉到,那些被他强行压下去的伤痛,依然在他的血液里流淌。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真相,原来是这么不堪。
我不是受害者。
我是那个最可恶的施暴者。
“对不起。”除了这三个字,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都过去了。”他说。
真的过去了吗?
如果真的过去了,他为什么还一个人住在这个小房子里?为什么还在唱那首为我写的歌?为什么……还会收留我?
“那天之后,发生了什么?”我哑着嗓子问,“我为什么会失忆?”
他摇摇头,“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那天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你。”
“直到昨晚。”
我看着他,心里涌起一股巨大的悲伤。
我伤害了他,然后用一场失忆,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
而他,却要独自一人,背负着所有沉重的回忆,过了三年。
“周聿安。”我叫他的名字。
“嗯?”
“如果……如果我说,我想重新开始,你……”
我话没说完,就被他打断了。
“林曼。”
他站直了身体,认真地看着我。
“你现在,只是因为失忆,对我感到愧疚。”
“这不是爱。”
“等你有一天,恢复了记忆,你想起的,可能还是你对宋哲的‘爱’,和我带给你的那些‘不堪’。”
“到那个时候,你今天的选择,只会成为另一个笑话。”
“我不想再当笑话了。”
他的话,像一盆冷水,从头到脚浇灭了我所有的幻想。
是啊。
我现在对他的感情,到底是爱,还是愧疚?
我自己也分不清。
我没有资格,再把他拖进我这团乱麻的人生里。
第二天早上,我留下一张纸条,离开了。
“谢谢你的收留。对不起。”
我没有回家,也没有去找宋哲。
我在市中心租了一个小小的单间。
我开始找工作。
我什么都不会,学历也因为失去记忆而无法证明。
最后,我在一家咖啡店,找到了一份服务员的工作。
很辛苦,每天要站十几个小时,薪水也很微薄。
但我却觉得很踏实。
我开始像一个真正的成年人一样,为自己的生活负责。
我不再去想过去的事。
也不再去想周聿安。
我把他,连同那个不堪的过去,一起尘封起来。
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地过。
平淡,且无聊。
直到有一天,我在咖啡店,遇到了宋哲。
他瘦了很多,也憔悴了很多。
他看到我的时候,愣了很久,眼睛里是失而复得的狂喜。
“曼曼!我终于找到你了!”
他冲过来,想抱我。
我后退一步,躲开了。
“宋先生,请你自重。”我语气疏离。
他的手僵在半空中,脸上的喜悦变成了受伤。
“曼曼,你还在生我的气吗?”
“我没有生气。”我说,“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怎么会没关系?我们是未婚夫妻!”
“那是以前。”我看着他,“在我失忆之前。现在,我不认识你,也不爱你。”
“你可以爱上我的!我们可以重新开始!”他急切地说。
我摇摇头。
“宋哲,你爱的,是那个会因为一条钻石手链就抛弃一切的林曼。不是现在这个,在咖啡店端盘子的林曼。”
“你不了解我,你只是想找回你失去的东西。”
“而我,不想再做任何人的附属品。”
他被我说得哑口无言。
那天,我们在咖啡店聊了很久。
他终于告诉我,我失忆的真相。
那天,我和周聿安分手后,确实和宋哲在一起了。
我爸妈很高兴,开始张罗我们订婚的事。
可我,过得并不快乐。
我变得越来越沉默,越来越不像我自己。
我会半夜惊醒,喊着周聿安的名字。
我会在看到梧桐树的时候,失声痛哭。
宋哲说,那段时间,我像个游魂。
订婚前一天,我自杀了。
在浴室割了腕。
幸好被及时发现,救了回来。
但醒来后,我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医生说,是创伤后的选择性遗忘。
我的大脑,为了保护我,选择删除了那段最痛苦的记忆。
所以,他们所有人都联合起来,骗我。
他们把周聿安塑造成一个坏人,把我塑造成一个被他伤害的受害者。
他们以为,只要抹掉过去,让我和宋哲重新开始,我就会幸福。
他们错了。
大错特错。
听完宋哲的叙述,我没有哭,也没有愤怒。
我只是觉得很累。
原来,我不是薄情寡义。
我只是,在用一种最极端的方式,惩罚我自己。
我惩罚了自己,也惩罚了所有爱我的人。
“对不起。”宋哲低着头,“我们都错了。”
“不怪你。”我说,“是我自己的选择。”
那天之后,宋哲没有再来找我。
听说,他出国了。
我爸妈也通过宋哲,找到了我。
他们在咖啡店门口等我下班。
我妈看到我穿着服务员的制服,端着盘子在人群里穿梭,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
“曼曼,你怎么能干这种活……”
她想拉我,我躲开了。
“妈,我觉得挺好的。”
“我们回家吧,别在这里受苦了。”我爸也红了眼眶。
“这里不是我的家。”我看着他们,“那个充满谎言的地方,不是我的家。”
“我们也是为了你好啊!”我妈哭着说。
“为了我好?”我笑了,“为了我好,就逼我跟不爱的人在一起?为了我好,就篡改我的记忆,把我变成一个连自己都讨厌的木偶?”
“你们的爱,太沉重了,我要不起。”
我狠下心,说了最重的话。
我知道他们会伤心,但我必须这么做。
我需要和过去,做一个彻底的了断。
我辞掉了咖啡店的工作。
用攒下的钱,报了一个绘画班。
我好像,对画画有点天分。
我开始画画,什么都画。
画窗外的云,画路边的野猫,画行色匆匆的路人。
画得最多的,还是梧桐树。
和那个戴着鸭舌帽的,清瘦的少年。
我没有再去找过周聿安。
我知道,我还没有准备好。
我需要先把自己找回来,才能有资格,站在他面前。
一年后,我办了一个小小的画展。
就在一个社区的画廊里。
展出的,都是我这一年来的画。
画展的名字,叫《寻找》。
开幕那天,来了很多人。
有我的邻居,有我绘画班的同学。
还有我爸妈。
他们站在远处,悄悄地看着我,没有上前打扰。
我看到他们了。
我朝他们,微微笑了一下。
他们愣住了,然后也对我笑了。
眼眶红红的。
我们之间,好像有什么东西,开始破冰了。
画展快结束的时候,一个人走到了我那副最大的画前。
画上,是一个少年,在梧桐树下弹着吉他。
女孩坐在他身边,痴痴地看着他。
光影斑驳,岁月静好。
那个人,在画前站了很久很久。
我认出了他的背影。
我的心,又开始狂跳。
我慢慢地,朝他走过去。
“好看吗?”我问。
他转过身。
还是那张熟悉的脸,但眉眼间的疲惫和冰冷,似乎少了很多。
他看着我,眼睛里有我看不懂的情绪。
“画得很好。”他说。
“送给你。”
他愣住了。
“为什么?”
“因为,画里的人是你。”我说。
我们对视着,谁也没有说话。
许久,他笑了。
像冰雪初融,春暖花开。
“好。”他说。
画展结束后,我们一起去吃了饭。
还是一家很小的面馆。
还是要了两碗西红柿鸡蛋面。
“你最近,过得好吗?”他问。
“挺好的。”我说,“你呢?”
“也还行。”
他告诉我,他组建了自己的乐队,有了一些名气,不再需要去酒吧驻唱了。
那盆快要死的仙人掌,被他养活了。
我们聊了很多,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
我们没有提过去,也没有提未来。
吃完饭,他送我回家。
走到我租的那个小单间楼下。
“我到了。”我说。
“嗯。”
他没有要走的意思。
我们就这么站着。
“周聿安。”我鼓起勇气,叫他的名字。
“嗯?”
“我……”我深吸一口气,“我好像,想起一点事情了。”
“我想起,高三那年,你为了给我买一本绝版的画册,跑遍了全城的书店。”
“我想起,我们第一次约会,你紧张得手心全是汗。”
“我想起,你说,等我们赚够了钱,就去环游世界。”
“我还想起……”
“我想起,我爱你。”
我说完了。
心里一片平静。
这些记忆,是在我画画的时候,一点一点,慢慢浮现的。
它们不再是痛苦的负担,而是温暖的星光,照亮了我回家的路。
他看着我,眼眶慢慢红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伸出手,把我紧紧地抱在怀里。
他的怀抱,还是那么暖。
带着我熟悉的,让我安心的气息。
“林曼。”他在我耳边,用沙哑的声音说。
“欢迎回家。”
来源:暮归念未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