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重庆工商大学一起“学生网络吐槽老师反遭起诉”的事件引发全网热议:一名学生因课堂经历在校园账号匿名投稿,吐槽法学院胡老师“刻薄媚男”“拿身份压人训话”,相关内容在微信群传播后,涉事老师明确表示不接受道歉,将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该学生,校方回应称相关部门
近日,重庆工商大学一起“学生网络吐槽老师反遭起诉”的事件引发全网热议:一名学生因课堂经历在校园账号匿名投稿,吐槽法学院胡老师“刻薄媚男”“拿身份压人训话”,相关内容在微信群传播后,涉事老师明确表示不接受道歉,将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该学生,校方回应称相关部门已介入处理。这起看似普通的师生矛盾,实则触碰了言论自由与名誉权保护的法律边界,也给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事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学生对老师的不满表达,究竟是合理批评还是违法辱骂?从事件经过来看,学生通过校园账号匿名发布的内容,使用了“刻薄”“媚男”“搞笑”等带有主观贬损的表述,且未提供具体证据支撑相关指责。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恶意中伤、侮辱教师的行为本身就违背了法律义务。涉事老师要求学生提供证据否则起诉的回应,本质上是对自身名誉权的维护——在网络空间中,未经证实的负面言论一旦传播,可能会影响他人对教师的客观评价,甚至损害其职业声誉,这正是名誉权侵权的典型情形。
言论自由从来不是无底线的“畅所欲言”,尤其是在网络空间,每一条发言都可能被快速扩散,其影响力和破坏力远超线下场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明确规定,通过公开场合进行人身攻击、捏造虚假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可构成侮辱罪、诽谤罪,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前河北就曾发生过家长在微信群辱骂老师,因涉嫌公然侮辱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的案例,足以说明网络辱骂并非“小事”,而是可能面临法律制裁的违法行为。
反观师生关系的相处之道,“尊师重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层面的基本要求。学生若对老师的教学方式、言行举止存在不满,完全可以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表达——比如直接与老师私下沟通、向辅导员或学校相关部门书面反映,或提供具体证据理性维权,而非选择在网络上匿名发布贬损性言论。这种方式不仅无法解决问题,反而可能激化矛盾,最终让自己陷入法律风险。
同时,这起事件也给教育领域敲响了警钟。师生之间的沟通隔阂需要通过更畅通的渠道化解,学校不妨建立更完善的意见反馈机制,让学生的合理诉求有处可诉;而教师在履行教育职责时,也可注重沟通方式的适度温和,避免因言行不当引发学生抵触。但无论如何,“有意见”不能成为“骂出口”的借口,“求公正”更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的前提是尊重他人合法权益。重庆这起学生辱骂老师被起诉的事件,再次明确了一个道理:批评可以有,但必须基于事实、恪守边界;不满可以提,但必须通过合法途径。当每一个人都能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利、表达诉求,师生关系才能更和谐,网络空间也才能更清朗。目前事件仍在处理中,最终结果有待相关部门调查认定,但这起事件带来的法治启示,值得每一个人深思。
来源:君莫笑伯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