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控股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调解结案 涉及金额355.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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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央商场,股票代码:600280)10月30日发布公告,披露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徐百大”)与徐州旭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徐州旭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已二审调解结案。根据江苏省徐州市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央商场,股票代码:600280)10月30日发布公告,披露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徐百大”)与徐州旭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徐州旭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已二审调解结案。根据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徐百大需向徐州旭来支付调解款355.557万元,分三期履行。

该案源于2023年6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据公告披露,徐州旭来因经营电影院需要,在办理相关证照时发现徐百大提供的图纸无法满足消防要求,导致无法正常经营,遂于2024年提起诉讼,主张解除合同并索赔各类损失共计879.76945万元。2025年6月30日,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徐百大需支付各项费用合计559.4155万元,徐百大因不服判决于2025年7月16日提起上诉,上诉金额238.08954万元。

经二审法院调解,双方于2025年10月24日达成协议。根据调解内容,除中央空调费损失27.5万元及地毯损失5.925万元已另行处理外,徐百大需就一审判决涉及的其他款项向徐州旭来支付355.557万元(含一审案件受理费5.057万元及保全费0.5万元),具体支付安排如下:

支付日期金额(万元)2025年12月10日117.002026年2月10日117.002026年4月20日121.56

公告显示,公司已根据调解结果在2025年三季报中将相关款项计入其他应付款,并将依据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后续会计处理。中央商场表示,本次诉讼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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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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