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买正品,上京东”的口号曾是无数消费者的购物信仰,但2025年9月我的遭遇,彻底撕碎了这份信任的假面。打着“正品保障”金字招牌的京东商城,已然沦为纵容商家收割老百姓的帮凶,从售假商家的狡辩抵赖到平台的刻意包庇,每一个细节都暴露着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与对法律法规的
“买正品,上京东”的口号曾是无数消费者的购物信仰,但2025年9月我的遭遇,彻底撕碎了这份信任的假面。打着“正品保障”金字招牌的京东商城,已然沦为纵容商家收割老百姓的帮凶,从售假商家的狡辩抵赖到平台的刻意包庇,每一个细节都暴露着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与对法律法规的公然挑衅。
9月26日,京东“康佳家电店”页面上醒目的“100%正品保障”“品牌授权”标签让我放下戒心,花费499元购入一台“康佳 星途”电视。下单前我特意确认了店铺资质信息,平台显示其“已通过京东严格审核”,商品详情页还附着“假一赔十”的承诺标语。9月30日拆箱瞬间,这份信任便碎得彻底:机身印着模糊不清的“KOAIKA”商标,与康佳正品的“KONKA”字样相差甚远;背部铭牌缺失生产日期、生产地址等核心信息,仅用油墨潦草标注“中国制造”;接通电源后,开机耗时近两分钟,画面满是噪点,声音卡顿刺耳,与详情页宣传的“4K超清”“杜比音效”判若两物——这分明是典型的“三无”山寨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商品价款的三倍。10月1日,我带着商品照片、商标对比图等证据申请退货并主张“退一赔三”,没想到第一道关卡就来自京东快递员。他掏出一份事先打印好的“退货协议”,指着“商品损坏由消费者自行承担”的条款要求我签字,“不签就不能收件,回头商家说东西坏了,平台只认这个协议”。我当即搬出《电子商务法》第二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按照承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务”,明确指出强制签署免责协议属违法行为,快递员才不情愿地收起协议收件,嘴里还嘟囔着“从来没见过这么较真的”。
10月3日的商家沟通更让人气愤。客服先是坚称“商品绝对正品,可能是批次问题导致商标模糊”,当我拿出康佳官方客服的通话录音——明确表示“未授权该店铺销售商品,‘星途’系列无此型号”时,对方语气骤变,开始打感情牌:“哥,这事别闹大,我们私下给您转200块‘补偿款’,您把投诉撤了行吗?就当帮个忙。”我当即反驳,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其售假行为已构成欺诈,绝非“私下补偿”就能掩盖。见利诱不成,客服干脆翻脸:“您爱找谁投诉找谁去,平台会帮我们说话。”
商家的嚣张底气,果然来自京东平台的公然包庇。从10月1日到10月7日,我累计提交17次证据材料,包括山寨商品视频、品牌方鉴定说明、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每次得到的都是客服统一的敷衍答复:“已收到您的反馈,正在督促商家核实,请耐心等待24-48小时。”当我追问“核实进度”“审核标准”时,客服要么转移话题,要么直接挂断电话。更荒谬的是,我发现该店铺仍在正常销售同款“康佳星途”电视,“正品保障”标签依旧醒目,评论区里已有多名消费者留言“收到的是山寨货”,但这些差评很快就被大量“正品好用”的可疑评论淹没。
10月8日,我向12315平台提交完整投诉材料,明确提出三项诉求:要求商家履行“退一赔三”义务、京东公示店铺授权资质、下架所有山寨商品。10月13日,京东客服主动联系我,却带来了令人震惊的答复:“经平台核实,该商品为正品,不符合赔偿条件。”当我要求出示商家的品牌授权书、进货凭证等资质文件时,客服支支吾吾:“授权信息属于商业机密,无法提供。”随后话锋一转,提出“补偿50元无门槛消费券”,还强调“这是平台最大诚意,不接受就没办法了”——用价值不及商品价款十分之一的消费券,就想掩盖售假事实,这与商家的“封口费”套路如出一辙。
这种包庇并非个例。在黑猫投诉、抖音等平台上,大量消费者反映在京东第三方店铺买到假货,平台均以“无法核实”“商家自主经营”为由推诿责任。正如江苏宿迁宿豫区法院曾审理的案件所示,电商平台若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责任 。而京东作为平台运营方,既未核实商家授权资质,又对消费者提交的售假证据视而不见,甚至在12315介入后仍拒绝提供关键资质文件,其行为已违反《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更令人警惕的是,有消费者曝光,京东对部分售假店铺收取高额“保证金”后便放宽审核标准,这不禁让人怀疑,平台的“纵容”是否与利益输送有关。
截至发稿,京东仍未对我的投诉给出合理解决方案,那台山寨电视仍躺在角落,如同“正品保障”口号的讽刺标本。从强制签署免责协议到拒绝出示授权文件,从敷衍拖延到消费券封口,京东用一系列操作证明:所谓的“严格审核”“正品保障”不过是吸引流量的幌子,当消费者遭遇不公时,平台早已站在了售假商家的阵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京东作为国内头部电商平台,本应成为法律法规的践行者与消费者权益的守护者,而非售假链条的“保护伞”。若任由“正品保障”沦为收割老百姓的镰刀,最终失去的不仅是消费者的信任,更是企业长久发展的根基。我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到底,也希望所有遭遇类似情况的消费者勇敢站出来——我们的较真,正是刺破行业乱象的微光。
来源:水墨鄂州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