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坐拥近千万粉丝的“小影夫妇”账号突然集体“失声”,抖音、快手主页同步挂出禁言提示,这场持续四年的举报风波终于迎来了平台层面的强硬回应,瞬间引爆全网讨论。
近几日,直播带货圈爆出重磅消息:坐拥近千万粉丝的“小影夫妇”账号突然集体“失声”,抖音、快手主页同步挂出禁言提示,这场持续四年的举报风波终于迎来了平台层面的强硬回应,瞬间引爆全网讨论。
截至10月28日,“小影夫妇”的核心运营账号已全面陷入停摆状态。抖音平台上,其账号页面清晰标注“该用户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已被禁言”,不仅无法关注,10月21日发布的最后一条视频成了“绝唱”,此前充盈的商品橱窗也已清空归零。无独有偶,快手账号同样未能逃脱管控,“该账号因不符合社区规范已禁言”的提示彻底切断了其另一核心传播渠道。
公开数据显示,这支账号巅峰时期粉丝量高达935万,是直播电商领域名副其实的头部玩家。此次双平台同步禁言,意味着其赖以生存的内容输出与商业变现渠道被全面掐断,多年积累的流量帝国一夜之间遭遇重创。
“小影夫妇”的倒下,并非突然的意外,而是消费者持续举报与税务部门严肃查处的必然结果,其违规细节远比想象中恶劣。
一切始于2022年9月的一张“异常发票”。以樊女士为首的23名粉丝,在多次购买其直播间的护肤品、服装、食品后,发现商家要么以“系统故障”“发票用完”等理由拒开发票,要么在反复催促下只开出含糊的“免税发票”。这一反常操作让消费者警觉——正常经营的商家怎会如此回避开票?带着疑问,他们开始搜集订单记录、沟通截图等证据,最终向佛山市税务局正式举报。
举报过程中,更惊人的细节浮出水面:为躲避核查,“小影夫妇”早已悄悄注销原有运营店铺,转而用家人、朋友的身份注册多个新主体继续带货,试图通过“换壳经营”掩盖收入痕迹。直至近期,税务部门出具的查处结果告知书才揭开完整黑幕:其关联的13个纳税人合计被追缴税费1782万余元,罚款近600万元,总金额高达2379万余元。
更令人愤怒的是,面对铁证如山的处罚结果,“小影夫妇”非但没有悔改,反而在直播间大放厥词。面对举报人质问,他们嚣张宣称“这事对我没任何影响”“没有一个达人的税是规范的”,甚至怒怼举报人“你算老几”,还自夸是“税务局重点保护的纳税大户”。这种对法规的公然漠视,成了平台果断出手的关键推手。
很多人不知道,“小影夫妇”并非简单的夫妻档网红,而是一个以家族为核心的商业化运作IP。账号实名认证主体为丁某影(小影),其丈夫邹某臣为实际操盘手,二人2019年从快手起家,随后转战抖音迅速崛起。
为搭建商业闭环,他们布局了完整的产业链:成立广州金臣丽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内容运营,佛山市金臣丽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主打供应链,还配套了2万平方米的云仓,形成研发、生产、仓储一体化体系。值得警惕的是,其核心纳税主体多由亲属“代持”,比如偷税金额最高的佛山市金臣丽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邹某艳,丁某影与邹某臣早已先后退出股东序列,这种操作与其他偷逃税主播通过亲属拆分收入的套路如出一辙。
更关键的是,这并非他们首次因税务问题“栽跟头”:2023年12月,广州金臣丽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偷税被罚4.35万元;2024年3月,佛山市南海区快抖云仓仓储服务部再因同类问题被罚42.16万元。短短一年多两次被罚,暴露出其税务问题的系统性与故意性。
“小影夫妇”的案例,是网络空间法治化治理的典型注脚。无论是手握流量的网红,还是普通网友,都必须在规则框架内行事,这背后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支撑。
网红:流量再大,大不过法律
税务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偷税行为将面临追缴税款、滞纳金及50%至5倍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责。“小影夫妇”被追缴税款并处罚款,正是对这一法条的直接执行。
平台治理层面,《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要求直播从业者必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抖音、快手此次出手,正是落实平台主体责任的体现。从“秀才”到“小影夫妇”,诸多案例反复证明:流量不是“护身符”,漠视规则终将付出代价。
网友:既是监督者,也是守规人
普通网友同样有明确的行为边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要求,网络使用者不得传播违法违规信息。这意味着,网友既有权像樊女士等人那样,对偷税、虚假宣传等行为举报维权,也不能参与造谣传谣、恶意刷量等违规操作。正如平台规则所明确,无论是“诱导关注”还是“发布负能量内容”,轻则限流,重则封号。
从千万粉丝的头部网红到账号禁言,“小影夫妇”的陨落再次印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网络监管日趋严格的今天,敬畏法规、坚守底线才是长久之道。这既是对所有网红的警示,更是每个网络参与者都该刻在心里的准则。
来源:娱乐圈的名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