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年偷窥纺织厂女孩洗澡被捉,她调侃:光看没意思,进来试试水温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10-26 22:48 3

摘要:四十多年了,北郊纺织厂的老家属院里,那些头发花白的老伙计们提起我陈卫国,还是会挤眉弄眼地笑,说我是全厂最大胆的贼,没偷钱包没偷粮票,就偷看了一眼,结果就把厂里最水灵的那朵花给“偷”回了家,还捂在怀里捂了一辈子。

我这辈子做得最混蛋的一件事,就是趴在墙头偷看她洗澡。

而她这辈子做得最大胆的一件事,就是嫁给了那个偷看她洗澡的混蛋。

四十多年了,北郊纺织厂的老家属院里,那些头发花白的老伙计们提起我陈卫国,还是会挤眉弄眼地笑,说我是全厂最大胆的贼,没偷钱包没偷粮票,就偷看了一眼,结果就把厂里最水灵的那朵花给“偷”回了家,还捂在怀里捂了一辈子。

每当这时,我老婆,林晚秋,那个当年全厂男青年梦里都会出现的名字,只是笑眯眯地用手肘捣我一下,嗔怪一句“老不正经”,眼角的皱纹里,却藏着一丝只有我能看懂的狡黠。

可他们谁都不知道,1988年那个能把柏油路晒化的夏天,那个被荷尔蒙和机油味浸泡着的夜晚,我其实差点被自己活活吓死。

故事,得从那片蝉鸣都显得有气无力的燥热说起。

第1章 筒子楼里的白月光

1988年,我二十岁,刚从乡下招工进城,成了北郊纺织厂的一名机修学徒。对我这种祖辈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娃来说,能吃上商品粮,每月领三十六块五的工资,简直是祖坟冒了青烟。

纺织厂是个巨大的、自成一体的王国。高耸的烟囱,轰鸣的厂房,还有那一排排灰扑扑的苏式筒子楼,就是我世界的全部。白天,我跟在师傅屁股后面,浑身沾满油污,在震耳欲聋的机器声中拧螺丝、换零件。机器的轰鸣像永不停歇的潮水,把人的思绪搅得粉碎,只剩下疲惫。

只有在下工后,这个王国才会展现出它鲜活的一面。食堂里,搪瓷碗筷碰撞出交响乐;篮球场上,光着膀子的小伙子们挥汗如雨;水房里,女工们叽叽喳喳的笑声像清脆的鸟鸣。

而林晚秋,就是所有鸟鸣中最动听的那一声。

她是织布车间的挡车工,一手接线头的绝活快得像变戏法。人长得更是没话说,不像别的女工那样风风火火,她总是安安静静的,皮肤是那种在满是棉絮的车间里少见的白净,一双眼睛像含着水,看人的时候总带着点浅浅的笑意。她走路的时候,那条长长的麻花辫在身后一甩一甩,像一道优美的弧线,能勾走半个车间小伙子的魂儿。

在那个年代,喜欢一个姑娘是件很含蓄的事。我们这些学徒工,最大的娱乐就是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偷偷多看她两眼。谁要是能跟她说上一句话,那得在宿舍里吹嘘好几天。

我叫陈卫国,人如其名,长得老实巴交,性格更是闷得像个葫芦。我不敢奢望能和林晚秋有什么交集,她就像挂在天上的月亮,而我,只是地上一个不起眼的泥点子。我能做的,就是每天在食堂里,刻意坐在能看见她的角落,就着她的身影,多吃一个馒头。

我的同乡兼室友王凯,是个比我活络得多的胖子,他不止一次地用胳膊肘捅我:“卫国,光看有啥用?上啊!写信也行啊!”

我只是红着脸,埋头扒饭。上?怎么上?我连跟她对视一眼的勇气都没有。我兜里除了几张皱巴巴的毛票,就只剩下乡下带来的土坷垃味儿。而林晚秋,听说她父亲是厂里的科长,她本人又是先进工作者,广播里经常表扬。我们之间的距离,比我们村到省城的路还远。

有一次,厂里组织看露天电影,放的是《庐山恋》。黑压压的人群里,我一眼就看到了她。她和几个女伴坐在一起,穿着一件白色的确良衬衫,在昏暗的光线下亮得晃眼。电影里放到男女主角接吻的镜头时,周围一片压抑的哄笑和咳嗽声,我看到林晚秋也微微低下了头,嘴角却噙着笑。

那一刻,我心里像是有什么东西炸开了。一种陌生的、滚烫的情绪,顺着血管冲遍全身。我第一次那么清晰地意识到,这个叫林晚秋的姑娘,不只是一个遥远的、美好的符号,她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会害羞、会心动的女孩。

这个念头,像一颗野草的种子,落在了我贫瘠的心里。我没指望它能开花结果,却没想到,在那个夏天的催化下,它竟以一种最不堪、最疯狂的方式,破土而出。

那天傍晚,天气异常闷热,一丝风都没有。宿舍里的电风扇呼啦啦地转着,吹出来的风都是热的。王凯光着膀子,从外面提着两瓶啤酒回来,满脸通红,神秘兮兮地对我说:“卫国,走,带你去看点好东西。”

“什么好东西?”我正用湿毛巾擦着身上的汗,黏腻的感觉让人烦躁。

“别问,去了你就知道了。”王凯不由分说,拉着我就往外走。

我们穿过喧闹的家属院,绕到了女工宿舍楼的后面。这里相对僻静,只有一排高大的白杨树和一堵半人高的围墙。围墙后面,就是厂里给女工们临时搭建的集体浴室。因为厂里的大浴室要检修,这个临时的浴室条件很简陋,就是用石棉瓦和油毡布围起来的一个大棚子,里面引了锅炉房的热水管。

我心里咯噔一下,瞬间明白了王凯说的“好东西”是什么。我的脸“刷”地一下就红了,一直红到脖子根。

“凯子,你……你这是干啥?这是犯法的!”我压低了声音,想把手从他滚烫的掌心里抽出来。

“犯什么法?咱们就看一眼,就一眼。”王凯嘿嘿笑着,脸上带着一种混合着兴奋和紧张的表情,“我听人说,林晚秋今天这个点儿也去洗澡。你不是喜欢她吗?哥们儿带你开开眼。”

“我不去!要去你自己去!”我几乎是吼出来的,转身就要走。这简直是流氓行径,要是被抓住了,不仅要被开除,名声也彻底毁了。我爹娘要是知道了,非得打断我的腿不可。

王凯一把拉住我,凑到我耳边说:“怂啥?都到这儿了。你看那墙角,有个豁口,蹲在那儿,借着树影,谁也发现不了。就看一眼,满足一下念想,不然你天天在食堂里看,不憋得慌?”

他的话像魔鬼的引诱,每一个字都敲打在我最脆弱的地方。是啊,憋得慌。那种只能远远看着,连句话都说不上的感觉,像蚂蚁在心上爬。理智告诉我必须立刻离开,可我的双脚却像灌了铅一样,怎么也挪不动。

墙那边传来了哗哗的水声,还有女孩子们模糊的笑闹声,像一把无形的钩子,勾住了我的魂。

那个夏夜,我二十岁的理智,第一次输给了青春期野蛮生长的冲动。

第2章 墙那边的惊雷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王凯拖到那个墙角豁口处的。我的心脏在胸腔里狂跳,像要挣脱肋骨的囚笼飞出去。耳朵里嗡嗡作响,周围的蝉鸣和远处的喧闹声都变得模糊不清,只剩下自己粗重的呼吸声。

豁口很低,蹲下身子,刚好能透过茂密的枝叶看到浴室那边的情况。浴室的窗户是用塑料布糊的,年久失修,边角破了几个洞,水汽氤氲地从里面冒出来,带着一股廉价香皂的味道。

王凯已经迫不及待地凑了过去,嘴里发出“啧啧”的赞叹声。

我蹲在他身后,浑身僵硬,手心里全是冷汗。我觉得自己像个即将被执行枪决的犯人,既恐惧又有一种病态的期待。脑子里有两个小人儿在打架,一个声色俱厉地骂我“无耻、下流”,另一个则用一种充满诱惑的声音说:“就看一眼,看一眼就走。”

最终,后者占了上风。

我像做贼一样,慢慢地、一点点地把头探过去,眯着眼睛,从一片晃动的树叶缝隙中望向那个破洞。

视线穿过蒸腾的水汽,变得有些模糊。我看到了几个晃动的人影,听到了她们用方言聊天的声音。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紧张地搜寻着那个熟悉的身影。

然后,我看到了她。

林晚秋就在离那个破洞不远的地方。她背对着我,乌黑的长发用一根皮筋松松地挽在头顶,露出一截白皙修长的脖颈,像一只骄傲的天鹅。水珠顺着她的肩膀滑落,在昏黄的灯光下,她的皮肤泛着一层莹润的光。

那一瞬间,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我忘记了恐惧,忘记了羞耻,也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我的世界里,只剩下那个朦胧而美好的背影。那不是什么龌龊的幻想,而是一种近乎神圣的震撼。我第一次发现,一个女孩子的身体,可以美得像一件艺术品。

我看得入了神,甚至没注意到身边的王凯已经悄悄地溜走了。他大概是觉得没趣,或者害怕被发现,总之,他把我一个人丢在了这个罪恶的深渊里。

就在这时,林晚秋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她忽然转过身来。

四目相对。

尽管隔着水汽和塑料布的破洞,我依然清晰地看到了她眼中的惊讶。那双平时总是含着笑意的眼睛,此刻瞪得大大的,像受惊的小鹿。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了。

我的血液瞬间凉透,从头顶一直凉到脚心。一股巨大的恐惧和羞耻感像海啸一样将我淹没。我完了。我脑子里只剩下这一个念头。她看到我了,她肯定看到我了。明天,不,也许今晚,厂里的保卫科就会来抓我。我会被开除,会被登报批评,我的人生彻底完了。

我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猛地缩回头,连滚带爬地站起来,想也没想就往宿舍的方向狂奔。我不敢回头,我能感觉到她的目光像两道利剑,死死地钉在我的背上。

我一口气跑回宿舍,把自己蒙在被子里,浑身抖得像筛糠。王凯还没回来,宿舍里空无一人,却让我觉得四面八方都是眼睛。我完了,我完了……我反复念叨着,牙齿都在打颤。

那一夜,我彻夜未眠。

第二天,我顶着两个硕大的黑眼圈去了车间。我像一个幽灵,走路都贴着墙根,不敢看任何人的眼睛,总觉得每个人都在对我指指点点。师傅让我去给一台机器上油,我手一抖,差点把油壶掉进齿轮里,被师傅狠狠骂了一顿。

午饭时间,我破天荒地没有去食堂。我不敢去,我怕见到林晚秋。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她,是愤怒的指责,还是鄙夷的眼神?无论哪一种,都足以将我彻底击垮。

我就这样在车间里躲了一天,像一只惊弓之鸟。

傍晚下工,我磨磨蹭蹭地最后一个离开车间,想等所有人都走光了再回宿舍。可当我走到车间门口时,却发现一个身影俏生生地立在那儿,正是林晚秋。

她换上了一件淡蓝色的连衣裙,静静地站在夕阳的余晖里,像一朵傍晚时分悄然绽放的睡莲。

我的腿瞬间就软了。她果然是来找我算账的。她身后是不是跟着保卫科的人?我下意识地就想跑。

“陈卫国。”

她开口了,声音不大,却像一道惊雷,在我头顶炸响,把我钉在了原地。

我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尖,感觉脸上的血色一点点褪去,手脚冰凉。我像一个等待审判的犯人,等待着她接下来的雷霆之怒。

然而,我等来的,却是一句让我永生难忘的话。

她往前走了两步,站定在我面前,歪着头,用一种我从未听过的、带着点戏谑又有点认真的语气,轻声说:

“喂,昨天晚上,光看没意思,要不要……进来试试水温?”

第3章 一碗绿豆汤的温度

我的大脑“轰”的一声,彻底宕机了。

我抬起头,难以置信地看着她。夕阳的光线柔和地洒在她的脸上,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嘴角微微上扬,带着一丝促狭的笑意,完全没有我想象中的愤怒、厌恶或者鄙夷。

“你……你说什么?”我结结巴巴地问,怀疑自己出现了幻听。

林晚秋脸上的笑意更深了,她往前又凑近了一点,压低了声音,像在分享一个秘密:“我说,你胆子那么大,敢趴墙根,怎么现在怂得跟个鹌鹑似的?”

我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羞耻和困惑交织在一起,让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她……她这是什么意思?她在嘲笑我?还是在……试探我?

“我……我对不起你!”我憋了半天,终于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声音嘶哑得不像自己的,“我不是人,我混蛋!你要去保卫科告我也行,要打要骂都行,我认了!”

说完,我就把头垂得更低了,准备迎接她的审判。

然而,预想中的暴风雨并没有来临。我只听到一声轻笑。

“告你?把你抓起来,全厂通报批评,说你偷看林晚秋洗澡?”她反问道,语气里带着一丝玩味,“那样一来,你陈卫国是名声扫地了,我林晚秋成什么了?不也成了全厂人的笑话?”

我愣住了。是啊,我怎么没想到这一层。在那个年代,女孩子的名声比什么都重要。这件事一旦闹大,对她的伤害,可能比对我的更大。流言蜚语能淹死人,我一个农村来的穷小子,烂命一条,可她不一样。

“我……”我张了张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我第一次意识到,我那个愚蠢而冲动的行为,差一点就把她也拖进了深渊。一股比被抓现行时更强烈的愧疚感涌上心头。

“行了,看你那样子,也知道错了。”林晚秋的语气忽然变得柔和了一些,“昨天晚上,把我吓了一跳是真的。不过后来我想了想,你要真是个坏人,就不会跑得比兔子还快了。”

我猛地抬头看她,她的眼神清澈而坦然,没有一丝杂质。

“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急切地解释,像是要抓住一根救命稻草,“是王凯……是他拉我去的,我……”

话说到一半,我又咽了回去。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算什么男人?

“是我自己鬼迷心窍,我混蛋。”我低声说。

林晚秋静静地看了我几秒钟,然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你这人,还挺有意思的。食堂里天天偷看我,以为我不知道?”

我的脸“腾”地一下,比刚才更红了。原来她早就知道了。我那些自以为隐秘的心思,在她眼里,恐怕就像小孩子藏在手心里的糖果一样,一目了然。

“我……”我彻底无地自容。

“喏,这个给你。”她忽然把一直背在身后的手伸到我面前,手里端着一个搪瓷缸子。

我低头一看,是一个军绿色的搪瓷缸,上面印着“为人民服务”的红字。缸子里是满满的绿豆汤,还冒着丝丝凉气,几颗饱满的绿豆浮在水面上。

“看你一天没去食堂,肯定饿了吧?”她说,“天热,喝点解解暑。喝完了,这事就算过去了。以后别再干这种傻事了。”

我呆呆地看着那碗绿豆汤,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

我以为自己会面对一场审判,没想到等来的却是一碗绿豆汤。这碗汤里,没有指责,没有鄙夷,只有一种超乎我想象的宽容和体谅。

我颤抖着手,接过那个还带着她体温的搪瓷缸。缸子沉甸甸的,像她那颗善良的心。

“谢谢……”我的声音哽咽了。

“谢什么,快喝吧。”她笑了笑,转身准备离开。

“等一下!”我鼓起我这辈子最大的勇气,叫住了她。

她回过头,有些疑惑地看着我。

我攥紧了手里的搪瓷缸,深吸一口气,像是要完成一个神圣的仪式,一字一句地对她说:“林晚秋同志,我……我叫陈卫国。我想……我想正式地认识你。”

说完这句话,我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

林晚秋愣了一下,随即,她那双美丽的眼睛弯成了月牙。

“我知道你叫陈卫国,机修车间的学徒工,从陈家村来的,对不对?”她笑着说,“行啊,陈卫国同志,我接受你的认识。我叫林晚秋,织布车间的挡车工。以后在厂里见了,记得打招呼,别再跟老鼠见了猫似的。”

她说完,冲我挥了挥手,迈着轻快的步子,消失在了晚霞里。那条麻花辫在身后一甩一甩,像是在对我招手。

我站在原地,捧着那碗绿豆汤,久久没有动弹。

我低头喝了一口,冰凉甘甜的汤水顺着喉咙滑下,一直甜到心里。那是我这辈子喝过的,最好喝的绿豆汤。

那个晚上,我第一次没有做噩梦。我抱着那个洗干净的搪瓷缸,睡得格外香甜。缸子上还残留着她淡淡的、像香皂一样的味道。

从那天起,我的世界好像被重新上了一层颜色。

第4章 流言蜚语的刀子

我和林晚秋的关系,以一种谁也想不到的方式,开始了。

我们并没有像其他偷偷谈恋爱的年轻人那样,躲在小树林里约会,或者在电影院的黑暗角落里拉手。我们的交往,光明正大,却又保持着一种微妙的距离。

在食堂,我不再躲在角落里偷看她,而是会端着饭盒,大大方方地走到她和她工友的那一桌,笑着问:“这儿有人吗?”

她的工友们会起哄,笑得前仰后合,而林晚秋则会瞪她们一眼,然后拍拍身边的空位,说:“没人,坐吧。”

下工后,我会在车间门口等她。我们并肩走在家属院的大路上,聊着车间的趣事,聊着各自的家乡。我们之间隔着一步的距离,谁也没有试图去缩短它,但那种默契,却让空气都变得甜丝丝的。

我知道,厂里已经开始有关于我们的传言了。毕竟,一个是天之骄女,一个是名不见经传的穷小子,这样的组合,本身就足够引人注目。

王凯不止一次地用审视的目光看着我,问:“卫国,你老实交代,你跟林晚秋到底怎么回事?她……她没去告你?”

我只是笑笑,不说话。那晚的事情,成了我和林晚秋之间独有的秘密,我不想告诉任何人。

“行啊你小子,真人不露相!”王凯一拳捶在我肩膀上,满脸的羡慕嫉妒恨,“快说,怎么把厂花追到手的?教教我!”

我依旧只是笑。我没法告诉他,我们的开始,不是因为我的勇敢,而是源于我的不堪和她的善良。

然而,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我不知道是王凯喝多了说漏了嘴,还是那天晚上有其他人也看到了什么。总之,关于我们“不光彩”的开始的流言,像病毒一样,在厂里悄悄地蔓延开来。

版本的演变充满了想象力。

一开始,只是说我陈卫国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对林晚秋死缠烂打。

后来,就变成了我行为不端,纠缠林晚秋,被她抓住了把柄。

再到最后,流言变得不堪入耳。他们说我耍流氓,而林晚秋因为害怕名声受损,不敢声张,只能被迫和我来往。说得有鼻子有眼,仿佛他们亲眼所见。

这些话像一把把淬了毒的刀子,割在我的心上。我可以忍受别人说我穷,说我笨,但我无法忍受他们这样玷污林晚秋。她的善良和宽容,在他们嘴里,变成了懦弱和妥协。

那段时间,我明显感觉到周围人看我的眼神变了。有鄙夷,有嘲讽,也有幸灾乐祸。走在路上,总有人在我背后指指点点。

连我的师傅,一个平时很器重我的老师傅,也找我谈话,语重心长地说:“卫国啊,年轻人有点想法是好的,但要走正道。林晚秋是个好姑娘,你不要耽误了人家。”

我百口莫辩,只能把所有的苦涩都咽进肚子里。

我开始躲着林晚秋。我怕我的出现,会让她承受更多的非议。食堂里,我重新坐回了那个遥远的角落。下工后,我也不再等她,而是第一个冲出车间,把自己关进宿舍。

她来找过我两次。

第一次,在水房。她堵住我,问我:“陈卫国,你什么意思?躲着我?”

我不敢看她的眼睛,低着头说:“晚秋,我觉得……我们还是别走得太近了。外面……外面传得不好听。”

“传什么?”她追问。

“他们说我……配不上你。”我找了个最无力的借口。

“我乐意,他们管得着吗?”她的声音不大,却透着一股倔强。

我沉默了。

第二次,她直接找到了我们宿舍。当时王凯他们都在,看到林晚秋,一个个都惊得从床上坐了起来。

她就像没看到其他人一样,径直走到我的床边,把一个纸包塞到我手里,说:“这是我妈做的酱牛肉,你太瘦了,多吃点。”

说完,她转身就走,留下满屋子目瞪口呆的男人和我手里那个还温热的纸包。

打开纸包,里面是切得厚薄均匀的酱牛肉,香气扑鼻。我的眼眶一下子就湿了。

她什么都知道,但她什么都不怕。她用她的方式,告诉我,她不在乎那些流言蜚语。

可我怕。我怕我的存在,会成为她完美人生里的一个污点。

矛盾终于在一次集体活动中彻底爆发了。

那天厂工会组织青年团员去郊区的公园野餐。我和林晚秋自然也被分在了一组。活动中,我们一直刻意保持着距离。

自由活动的时候,织布车间一个叫赵磊的男青年,一直围着林晚秋献殷勤。赵磊家里有点背景,人长得也精神,是厂里公认的追求林晚秋的头号种子选手。

他当着所有人的面,把一瓶橘子汽水递给林晚秋,笑着说:“晚秋,喝点水吧。别跟某些不三不四的人学,没出息。”

他说话的时候,眼睛轻蔑地瞟了我一眼。

周围的人都安静了下来,目光在我们三个人之间来回扫视。

我攥紧了拳头,指甲深深地陷进肉里。

林晚秋没有接那瓶汽水,她看着赵磊,淡淡地说:“赵磊同志,请你说话放尊重些。陈卫国是我的朋友。”

“朋友?”赵磊夸张地笑了起来,“什么样的朋友啊?是需要趴墙根偷看的那种‘朋友’吗?”

这句话一出口,人群中响起一阵压抑的、不怀好意的笑声。

我的血,在那一瞬间,冲上了头顶。

第5章 那一拳的风情

赵磊的话像一根烧红的铁钎,狠狠地捅进了我的心脏。

我可以忍受任何针对我自己的羞辱,但我绝不能容忍他用如此肮脏的言语去伤害林晚秋。

那一刻,所有的懦弱、自卑和恐惧,都被一股熊熊燃烧的怒火烧得一干二净。

我猛地站起身,一步跨到赵磊面前。我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他,因为愤怒,身体甚至在微微颤抖。

“你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我的声音沙哑而低沉,像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一样。

赵磊被我的气势吓了一跳,但他仗着人高马大,很快又恢复了那副倨傲的神情:“怎么?我说错了?敢做不敢当啊?你这种农村来的泥腿子,也就配干这种偷鸡摸狗的……”

他的话还没说完,我的拳头已经结结实实地挥了出去。

“砰”的一声闷响,我的拳头砸在了他的嘴角。

我没打过架,这一拳完全是凭着一股血气之勇。力道不大,但足以让他踉跄着后退了两步,嘴角瞬间就见了红。

所有人都惊呆了。

在那个年代,打架是件非常严重的事情。尤其是在厂里,轻则记过,重则开除。谁也没想到,我这个平时闷声不响的老实人,会突然动手。

赵磊也懵了,他捂着嘴,难以置信地看着我,几秒钟后才反应过来,怒吼一声:“你他妈敢打我!”说着,就挥舞着拳头朝我扑了过来。

我没有躲。我准备硬挨他一拳,然后跟他扭打在一起。

然而,一个身影却闪身挡在了我的面前。

是林晚秋。

她张开双臂,像一只护着雏鸟的母鸡,把我牢牢地护在身后。她面对着暴怒的赵磊,脸上没有丝毫的畏惧。

“赵磊,你敢动他一下试试!”她的声音清亮而坚定,回荡在寂静的公园里。

赵磊的拳头停在了半空中,他看着林晚秋,气急败坏地喊道:“晚秋,你让开!你护着这么个流氓干什么?他……”

“他不是流氓!”林晚秋斩钉截铁地打断了他,“那天晚上的事,是个误会!是我让他帮我看看浴室的窗户是不是漏风,结果被你们传成了这样!”

这个解释很拙劣,漏洞百出。谁会在洗澡的时候让一个男的去看窗户漏不漏风?

但从林晚秋嘴里说出来,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

她是在维护我。用一个谎言,在所有人面前,维护我那点可怜的尊严。

我站在她身后,看着她并不宽阔的背影,眼眶瞬间就红了。这个姑娘,她怎么能这么傻,又这么好?

赵磊显然不信,他冷笑道:“误会?林晚秋,你别傻了,他就是个……”

“他是什么样的人,我比你清楚!”林晚秋再次打断他,“陈卫国,他老实,本分,会修机器,会心疼人。他不像某些人,仗着家里有点关系,就在厂里横行霸道,嘴巴不干不净!”

这番话,掷地有声。不仅骂了赵磊,也向所有人表明了她的态度。

赵磊的脸一阵红一阵白,被堵得说不出话来。

“还有,”林晚秋顿了顿,深吸一口气,然后做出了一个让在场所有人,包括我,都震惊万分的举动。

她猛地回过身,拉起我的手,高高举起,对着所有人,一字一句地大声宣布:

“我告诉你们,陈卫国,是我林晚秋的对象!我就是喜欢他!谁要是再敢在背后说三道四,就是跟我林晚秋过不去!”

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我能听到的,只有自己擂鼓般的心跳声。

我低头看着我们紧紧相握的手。她的手很软,带着一丝凉意,却像一股强大的电流,瞬间击穿了我的身体,让我浑身都酥麻了。

这是我第一次,触碰到她的皮肤。

我抬起头,看着她的侧脸。她的脸颊因为激动而泛着红晕,眼神里闪烁着一种豁出去的、决绝的光芒。在夕阳的映照下,美得惊心动魄。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

我爱这个姑娘。

不是因为她的漂亮,不是因为那晚朦胧的惊鸿一瞥,而是因为她此刻的勇敢,她的担当,她那颗金子般闪亮的心。

为了她,我愿意付出一切。

周围的议论声嗡嗡地响了起来,大家看我们的眼神里,充满了震惊、不解和一丝丝的羡慕。赵磊脸色铁青地站在原地,像一尊雕像。

林晚秋没有理会任何人,她拉着我的手,挤出人群,头也不回地朝公园门口走去。

我们就这样,在全厂青年团员的注视下,手拉着手,走出了那片是非之地。

走出公园很远,她才松开我的手。

我们沉默地走在回厂的路上,谁也没有说话。气氛有些尴尬,又有些异样的甜蜜。

走到一个拐角处,我终于鼓起勇气,停下脚步,轻声问她:“晚秋,你刚才……说的是真的吗?”

她转过身,看着我,脸颊微红,却没有回避我的目光。

“哪句?”她明知故问。

“就是……对象那句。”我的声音小得像蚊子哼。

她沉默了几秒钟,然后,忽然踮起脚尖,在我脸上飞快地亲了一下。

柔软的触感,一触即分。

我的脸,轰的一下,像是被点燃了。

“你说呢?”她冲我俏皮地眨了眨眼,然后转身,像一只快乐的蝴蝶,跑远了。

我捂着被她亲过的地方,站在原地,傻傻地笑了。

那一拳,换来了她的一个吻,和一句“我对象”。

这辈子,值了。

第6章 我想给你一个家

那次公园事件之后,我和林晚秋的关系,以一种官方认证的方式,确定了下来。

流言蜚语并没有因此停止,反而有了新的版本。有人说林晚秋是被我抓住了什么把柄,不得不委身于我;也有人说她是一时糊涂,被花言巧语蒙骗了。但无论外界怎么说,我们都选择了无视。

林晚秋是个内心极其强大的姑娘。她认定的事,十头牛都拉不回来。她会挽着我的胳膊,一起去食堂吃饭,把那些异样的目光当成空气。她会把给我织的毛衣,光明正大地拿到车间,当着她那些工友的面,在我身上比划大小。

在她的带动下,我也渐渐挺直了腰杆。我不再是那个自卑、怯懦的陈卫国。爱情,像一剂猛药,让我脱胎换骨。

我开始拼命地学习技术。白天跟着师傅干活,晚上就抱着一堆机械图纸啃。我把所有的工资都省下来,一部分寄回家,另一部分,就用来给林晚秋买她喜欢吃的麦芽糖,或者给她买一本她想看很久的小说。

我们的约会很简单。有时候是去厂里的电影院看一场电影,有时候就是在家属院里散散步。我们聊得最多的,是未来。

“卫国,以后你想做什么?”有一次,我们坐在厂区的小花园里,她问我。

“我想当个八级钳工。”我毫不犹豫地回答。在当时,八级钳工是技术工人的最高等级,是无数人仰望的存在。

“然后呢?”

“然后,我要分一套房子。不用太大,一室一厅就行。”我看着她,认真地说,“我想给你一个家。”

她的眼睛里泛起了水光,把头轻轻地靠在我的肩膀上,没有说话。

我知道,我们之间还横着一座大山——她的家庭。

林晚秋的父亲是厂里的设备科科长,林科长。母亲是子弟学校的老师。而我,只是一个农村来的合同工,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我们之间的门第差距,显而易见。

第一次去她家,我紧张得手心全是汗。我提着两瓶县城里最好的白酒和一条烟,像个即将上战场的士兵。

林科长坐在沙发上,端着一杯茶,不咸不淡地打量着我。他没有我想象中的疾言厉色,但那种审视的、带着压迫感的目光,比骂我一顿还难受。

“小陈是吧?听晚秋提起过你。技术学得怎么样了?”他开口了。

“林科长,我……我正在努力学。”我结结巴巴地回答。

“嗯,年轻人,努力是应该的。”他喝了口茶,继续说,“不过,光努力还不够。晚秋是我们家唯一的女儿,从小没吃过什么苦。我们对她将来的另一半,要求不高,但至少,要能让她过上安稳的日子。”

话里的意思很明显。我,一个没家底、没背景的穷小子,给不了她安稳的日子。

那顿饭,我吃得食不知味。林晚秋的母亲倒是很和善,不停地给我夹菜,但林科长全程没再跟我说一句话。

从她家出来,林晚秋看我情绪低落,安慰我说:“卫国,你别往心里去。我爸那个人就是那样,刀子嘴豆腐心。”

我勉强笑了笑,心里却像压了一块石头。

我明白,要想让林科长接纳我,光有爱情是不够的,我必须拿出实实在在的东西来。

从那天起,我学习技术更疯魔了。车间里最脏最累的活儿,我都抢着干。别人下班了,我还留在车间,对着报废的零件反复练习。我的手上磨出了厚厚的茧子,身上总是沾着洗不掉的油污,但我心里却憋着一股劲。

一年后,厂里举行技术大比武。我以黑马的姿态,拿下了青年组钳工第一名。

颁奖的时候,林科长亲手把奖状和一台“红灯牌”收音机递到我手里。他拍了拍我的肩膀,第一次对我露出了笑容:“小陈,不错,好好干。”

那一刻,我知道,我在这座大山上,凿开了一个小小的缺口。

又过了一年,我因为技术出色,表现突出,成功转为正式工,并且破格被提拔为班组长,成了厂里最年轻的班组长之一。

在我当上组长的那天晚上,我拿着第一个月的班组长工资,买了一枚银戒指。那是我跑遍了全城,找到的最漂亮的一款。

我把林晚秋约到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车间门口。

我单膝跪地,笨拙地模仿着电影里的情节,把戒指举到她面前。

“晚秋,我知道我现在还给不了你最好的生活,但我会用我一辈子去努力。我爱你,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路灯下,她的眼睛里闪着泪光。她没有说话,只是用力地点了点头,然后伸出了她的手。

我颤抖着,把那枚小小的银戒指,套在了她的无名指上。

戒指不大,也不贵重,但在我心里,它比任何金银珠宝都珍贵。那是我用汗水、努力和一颗真心,为我们的未来许下的第一个承诺。

我们决定结婚了。

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林科D长时,他沉默了很久,最后只说了一句话:“你们自己决定了就好。但是,房子怎么办?”

这是最现实的问题。厂里分房子要按资排辈,我这样的年轻人,至少要等上七八年。

“爸,我们可以先住宿舍。”林晚秋说。

“胡闹!”林科长一拍桌子,“我林家的女儿,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嫁出去,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

我知道,这是他作为父亲,最后的坚持和对女儿的爱护。

就在我们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个意想不到的机会,摆在了我的面前。

厂里要派一批技术骨干,去西北的一个分厂支援建设,为期三年。条件很艰苦,但待遇也很好,去的人,回来后可以直接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

名单上有我。

所有人都劝我不要去,西北风沙大,条件差,而且一去就是三年,我和林晚秋刚订婚,怎么受得了这相思之苦。

那天晚上,我问林晚秋:“晚秋,我想去。为了我们的家,我想去拼一把。但是,要让你等我三年,太委屈你了。”

林晚秋看着我,眼睛红红的,却异常坚定。

“卫国,你去。”她说,“别说三年,就是十年,我也等你。你去给我挣一个家回来,我在这里,把我们的家布置好。”

她从抽屉里拿出一个本子,递给我:“你看,这是我画的图纸。我们的家,窗帘要用碎花的,沙发要买布艺的,阳台上要种满花……”

看着她画的那些稚嫩却充满憧憬的图纸,我一个大男人,再也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我紧紧地抱住她,像是要把她揉进我的骨血里。

“等我回来。”我哽咽着说。

“嗯,我等你。”

第7章 三年之约与一世相守

1991年的春天,我登上了开往大西北的绿皮火车。

站台上,林晚秋穿着一件红色的外套,在送行的人群中格外显眼。她的眼睛红肿着,却努力地对我笑着。火车开动的那一刻,我看到她再也忍不住,捂着脸蹲在了地上。

我的心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揪住,疼得无法呼吸。

那三年,是我人生中最艰苦,也是最充实的三年。

西北的风沙,吹得人睁不开眼。冬天的严寒,能把人的骨头冻透。我们住的是地窝子,吃的是掺了沙子的白菜土豆。但所有人都憋着一股劲,因为我们是来搞建设的,是来完成任务的。

支撑我熬过那段日子的,是林晚秋的信。

那时候没有电话,通信全靠邮局。每隔半个月,我都能收到她的一封信。她的信写得很长,有时候是三四页纸,有时候是五六页。

信里,她会告诉我厂里发生的大小事情,谁和谁谈恋爱了,谁家生了孩子,食堂换了新厨师,菜色好了不少。她会告诉我,她又给我们的“家”添了什么东西,一块桌布,一对枕套,或者是一个漂亮的暖水瓶。她还会在信里夹上一片她自己压制的树叶标本,告诉我,这是我们家属院里那棵大槐树的叶子,见叶如面。

她的字很娟秀,每一笔每一画,都像在抚慰我那颗孤寂的心。

而我,一个不善言辞的工科男,也学着给她写回信。我告诉她这里的风有多大,天空有多蓝,星星有多亮。我告诉她我又攻克了一个技术难题,得到了领导的表扬。我会在信的结尾,笨拙地写上一句:晚秋,我想你。

我们就像两只候鸟,用这些薄薄的信纸,跨越千山万水,传递着彼此的思念和爱意。

三年里,我只回过一次家,是第二年的春节。只有七天假,来回路上就要花掉四天。我见到她的时候,她瘦了,也更成熟了。我们紧紧地抱着,仿佛要把这近两年的思念都融化在彼此的怀里。

时间过得飞快。

1994年春天,我圆满完成了支援任务,回到了北郊纺织厂。

当我再次踏上这片熟悉的土地时,恍如隔世。厂区还是老样子,但我的心境已经完全不同。

我去厂里的房管科,领到了那把属于我的钥匙。那是一套位于三楼的,两室一厅的房子。阳光透过干净的玻璃窗洒进来,把屋子照得亮堂堂的。

我拿着钥匙,飞奔到织布车间门口。

我看到了她。她比三年前更美了,长发烫成了时髦的卷发,但那双清澈的眼睛,和看我时温柔的笑意,一点都没变。

“我回来了。”我说。

“嗯,欢迎回家。”她笑着,眼泪却流了下来。

我们没有举办盛大的婚礼。只是请了两家人和几个最好的朋友,在厂里的招待所摆了两桌。

婚礼那天,林科长喝了很多酒。他拉着我的手,眼睛红红的,反复叮嘱:“卫国,我把我的宝贝女儿交给你了,你一定要对她好。”

“爸,您放心,我会的。”我郑重地承诺。

那一晚,我们回到了那个我用三年等待换来的家。

家里的一切,都和林晚秋在信里描述的一样。碎花的窗帘,米色的布艺沙发,阳台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花草。桌子上,放着一个插着一束野菊花的玻璃瓶。

那是我们真正的家。

婚后的生活,平淡而温馨。我在机修车间,凭着在西北积累的经验和技术,很快成了技术骨干,后来又被提拔为车间副主任。林晚秋依然是那个优秀的挡车工,只是她的身上,多了一份妻子的温柔和母亲的慈爱。

一年后,我们的儿子出生了,取名陈念秋。思念晚秋。

日子就像纺车上的纱线,一圈一圈,平稳而绵长地向前延伸。我们经历了下岗潮的阵痛,一起摆过地摊,开过小卖部,靠着勤劳的双手,把日子过得越来越好。

儿子长大,考上大学,去了南方的城市工作、安家。偌大的房子里,又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我们也从风华正茂的青年,变成了头发花白的老人。

第8章 墙角的那束光

一晃,四十多年过去了。

北郊纺织厂早已在时代的浪潮中倒闭,变成了历史的尘埃。高大的厂房被推平,建起了一栋栋崭新的商品房。只有我们这些老家属院,还固执地保留着当年的模样,像一位守着记忆的老人。

我和林晚秋都退休了。我的背有点驼了,她的眼角也爬满了皱纹。我们的生活,简单而规律。每天一起去早市买菜,一起在小区里散步,晚上一起看电视,家长里短,柴米油盐。

有时候,我们会一起翻看那些已经泛黄的信件。那些在漫长的三年里,连接着我们的信纸,成了我们爱情最珍贵的见证。

“你看你那时候写的字,跟狗爬的一样。”她会笑着取笑我。

“那你还看得津津有味,每封信都当宝贝。”我也不甘示弱地回敬她。

我们笑着,闹着,仿佛又回到了那个穿着蓝色工装的年代。

那个关于“偷看洗澡”的陈年旧事,也早就在老伙计们的善意调侃中,变成了一个传奇故事。每当有人提起,林晚秋总会佯装生气地瞪我一眼,但那眼底的笑意,却怎么也藏不住。

只有我们自己心里清楚,那个荒唐的开始,对于我们来说,意味着什么。

那是一个夏日的午后,我们坐在阳台的摇椅上打盹。阳光暖洋洋地照在身上,让人昏昏欲睡。

我看着身边睡容安详的林晚秋,她鬓角的白发在阳光下闪着银光。我忽然想起多年前,我问过她的一个问题。

那是我们婚后不久,我问她:“晚秋,当年……你为什么会选择我?还用那种方式……给我解围?”

我一直想不通,以她的条件,完全可以找一个比我好一百倍的男人。而我,不仅一无所有,还有一个那么不光彩的开端。

当时,她只是笑了笑,说:“因为你傻啊。”

这个答案,我一直没懂。

此刻,看着她安详的睡脸,我好像忽然明白了。

她说的“傻”,不是愚蠢,而是我的不知所措,我的满脸通红,我被发现后落荒而逃的狼狈。她看到的,不是一个心怀歹意的流氓,而是一个被青春期冲动冲昏了头脑,却又胆小、善良、知道羞耻的傻小子。

她用她超乎常人的智慧和善良,看穿了我那层不堪行为的外壳下,一颗同样渴望爱与被爱的、笨拙的真心。

她没有选择揭发和惩罚,而是选择了一种最温柔、最大胆的方式,给了我一个台阶,也给了我们一个开始。她像一道光,照进了我那个自卑、黑暗的青春里,把我从泥潭里拉了出来。

而我,用了一辈子的时间,去证明她当年的选择没有错。

我轻轻地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因为常年操劳,已经有些粗糙。我把她的手贴在我的脸颊上,感受着那熟悉的温度。

她似乎被我惊醒了,迷迷糊糊地睁开眼,问:“怎么了,老头子?”

“没什么。”我笑了笑,柔声说,“就是想跟你说句话。”

“什么话?”

我凑到她耳边,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轻声说:

“晚秋,谢谢你。谢谢你当年,愿意‘进来试试水温’。”

她愣了一下,随即,脸上绽放出少女般的笑容,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了。

她反手握紧我的手,轻声回答:

“不客气。这水温,挺好。暖了一辈子。”

阳光下,两只布满皱纹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是啊,真暖。

从1988年的那个夏天开始,一直暖到了现在,也将一直暖下去,直到生命的尽头。

来源:幸运宇宙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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