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柳林县那家银行的大厅,离取款机不远摆着一张桌子,地上堆着面粉、对联、水杯,像赶年集。穿黑色西服的“营业员”在厅里穿来穿去,给老人递笔、教填表,碰到熟客还笑嘻嘻塞一副对联,说银行搞活动。这种暖人摸的熟络劲儿,很多人一进门就放下警惕,觉得在银行里,出不了岔子。
柳林县那家银行的大厅,离取款机不远摆着一张桌子,地上堆着面粉、对联、水杯,像赶年集。穿黑色西服的“营业员”在厅里穿来穿去,给老人递笔、教填表,碰到熟客还笑嘻嘻塞一副对联,说银行搞活动。这种暖人摸的熟络劲儿,很多人一进门就放下警惕,觉得在银行里,出不了岔子。
王慧芳就是在这样的场景下,把自己攒了多年的30万“养老钱”交出去的。她文化程度不高,平时就是存定期。2019年,她被“杨娜”加了微信,间或通知来领赠品、免费办ETC,还说最近有个“存钱的项目”,利息比定期高,年化4%左右,半年到期。当年央行一年定存才1.5%,三年2.75%,听着确实诱人。她把手机交给杨娜操作,钱从王慧芳的手机银行APP,转到了北京鼎辉世纪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附言写着“认购嘉运恒融1号”。过几天,她去大厅拿到一叠合同:风险测评、承诺书、认购协议,预期收益写到10.2%年化,个人信息填得齐齐整整,甚至还标了“企业员工、业务主管”的职业。王慧芳看着这些“签名”,心里打鼓——不是她签的,手机号也不是她自己的,是开卡时预留的丈夫号码。可当时她没往深处想,毕竟去年她在杨娜那里“存”的十几万刚到期取出过本息,觉得这回也能顺顺利利。
2020年6月,王慧芳家里急用钱,联系杨娜说取款。对方让再等等,“马上就能取”。等到人都没影了,她跑去银行大厅问,才被告知:杨娜不是银行员工。类似的遭遇,不止她一个。后来大家一统计,2019到2020年间,柳林县这家银行营业厅里,57名储户被身着类似银行工服的三个人推荐“理财”,通过储户自己的手机转账到不同公司认购各种“收益权产品”,总共投了1180万本金。到期提不了,本息兑付失败,跑回大厅找人,要么联系不上,要么被告知“不是我们的人”,这才发现,自己是在银行里把钱交给了“局外人”。
这里面有两个特别要命的一步。一是“代客操作”。很多老人不会手机银行,把手机给了“营业员”,按她指示一步一步操作,钱从银行卡转到了陌生公司的账户;二是“身份信任的加成”。人站在银行大厅,穿着像银行员工,对外介绍自己在银行干了六年,还拿出手写“证明”,写着每天8点上班、协助大堂业务、2018年底开始“推荐普信理财”,都在大厅办理,2020年产品兑付不了,当年10月底被行长通知离开。这样的自述,让人更容易相信“这是银行的事”,谁会想到里面没有一个真正的银行工号。
后来,储户们把事举报到了监管。2022年7月,原银保监会吕梁监管分局(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回函说,三人不是银行员工,没有证据证明他们以银行名义开展活动,也没有证据证明举报人购买的普信理财产品与银行有关联。同时披露,吕梁公安离石分局2021年发布了关于普信惠福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吕梁第一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通告,离石区法院当年立案并在12月14日判决:该分公司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11亿元,主要负责人被判刑,赃款由扣押机关处理,继续追缴后按比例发还给受害人。判决里没有涉及银行相关人员。
在法律层面,“银行该不该担责”的问题并不是说死的。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说得很明白:关键看银行有没有尽到“审慎经营”和“安全保障”的义务,且这个义务的缺失与储户损失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按照2016年银监会的规范,商业银行不得允许非本行人员在营业网点做推介、销售。这不是摆摆样子那么简单,而是要真管人、真巡场、真警示。如果大厅里长期出现“外来推销”,甚至协助代客操作,用银行场地获取信任,银行没做出明确警示、没贴风险提示、没及时制止,那就可能存在过错。民法典也写了,经营者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要担侵权责任;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担责,但经营者未尽义务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问题是,怎么证明确实“没尽到”?这就卡在“举证难”上。银行和个人的力量不对等,证据多掌握在银行手里:大厅监控、录音录像、当时是否有警示海报、是否有排班巡场记录、那几个人是否佩戴工牌、是否被劝离过……老人们能拿出的,多是各自的经历陈述、合同复印件、转账记录。证人证言当然能用,但因为有利害关系,证明力相对弱。如果银行不主动提供影像资料,事情就容易陷入“你说你的、我说我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维权会拖长,受害者跑了几年,钱没拿回来,人也被折腾得心力交瘁。
有人会问:既然监管说和银行无关,那就跟银行没关系吗?其实监管对“是否关联”的认定,更多是就当时查到的事实出——三人不是银行员工,没有证据证明他们代表银行卖产品。可这不等于银行大厅里的管理就一定没问题。全国范围这类“在银行里被推销高风险产品”的案例不是个别。今年2月就有媒体在武汉卧底发现,银行网点违规引入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冒充银行职工推销保险,还泄露储户信息。到了今年8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亚监管分局公开处罚信息,某银行分行因为允许非银行从业人员在营业场所从事保险销售,被罚25万。这些案例说明一个现实:只要大厅管理一松,外来销售就会往里钻,利用“银行场所”这层外衣抬信任加分,老人就成了最容易被端走的那一碗“熟饭”。
回头看柳林县这事,更让人心里堵的是受害者的画像。绝大多数是中老年人,投的十几万到几十万,是家里最硬的底子钱。钱去的是一些底层资产难核实的商业公司,协议五花八门,有的是“保理收益权”,有的甚至没有写收益约定;公司后来成了“失信被执行人”,名下没可执行资产,到了法院也只能“按比例发还”,这比例是多少、多久能拿到,谁也说不准。有人说这是“贪高利”,可你要知道,人家是在银行里被人“代客操作”,拿的是去年的兑付成功做“背书”,还看到了“工作人员”的西服和“银行送礼”的热闹。很多人不是想走捷径,是信了“银行的安全感”。
这事该怎么往前走?法学专家建议司法实践里要强化银行的证据提供义务,要求银行把该给的录音录像拿出来,别让弱势一方一直在黑夜里摸索。监管也得继续盯紧大厅管理,别只罚一次了事。银行自己更要把门管严,具体到细节——明确禁止任何人代客操作手机;大堂经理、引导员工牌要醒目,入口处循环播放风险提示;对“驻店合作方”的管理要合规透明,不能让“外来推销”穿成制服就上岗;老人业务设置“陪办不碰机”的流程,必要时引导到对公窗口面对面办。还有一个小但实用的提醒,给每个去银行办事的老人和家属:不见工牌不办、不交手机不办、不扫陌生二维码不办,遇到“高利息、快到期、赶紧买”的催促,先问是不是银行自家产品,有没有官方查询渠道,能不能在官网查到净值报告。
五年过去,柳林的储户们还在等钱。记者最近拨打那三人的电话,无人接听。很多人说,“我们不是想闹,就想把丢的养老钱找回来。”这句话听着心酸。银行大厅里那一袋面粉、一副对联,本来是让人觉得暖心的小礼品,不该成为坑掉“家底”的引子。我们希望看到的是,银行把门口的信任管牢,把大厅里的人和事说清楚,让老人们进门只操心业务,不用担心身后还有谁伸手。只有把这扇门守住了,所谓金融的温度,才不至于一夜间凉到骨头里。
来源:笑谈江湖一点号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