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这事发生在内蒙古一个小区门口。晚上九点多,这个姓郝的老师刚和朋友喝完酒,正准备开车回家。结果就因为一个电话,他和一个姓郭的男人吵了起来,吵得很激烈。这个姓郭的,正好是他前女友的前男友。
有个教了二十多年的老师,现在人进了牢。
为啥?因为他用砖头把人拍死了。可奇怪的是,对方先动的手,还拿刀把他头都砍出血了。
这事发生在内蒙古一个小区门口。晚上九点多,这个姓郝的老师刚和朋友喝完酒,正准备开车回家。结果就因为一个电话,他和一个姓郭的男人吵了起来,吵得很激烈。这个姓郭的,正好是他前女友的前男友。
郝老师开车到小区东门时,郭某某突然从暗处冲出来,拿着菜刀就砍,郝老师头上、手上被砍了四刀,血流得很多。王某赶紧上去帮忙,把刀抢下来丢进草丛,郭某某转身跑了,郝老师追了出去。
后来郝老师说,自己是想去药店找药,路上又遇到郭某某,两人再次起了冲突,他顺手捡起一块砖头砸了过去。郭某某住院抢救了九天,最后还是没挺过来。
监控录像里拍到了模糊的画面,郝老师弯腰捡砖头的动作成了关键证据。当时现场有十几个邻居围观,却没人上前劝架,也没人报警。
有时候,从受害者变成加害者,就在一念之间。在法庭上,郝建宇的“追人打人”被认定成了故意伤害。法官觉得,既然刀已经被夺走,对方也在逃跑,那后面再去追打,就不算正当防卫了。老话说得好:“穷寇莫追”,法律这次似乎也站在了这句话这一边。
2025年9月8日,内蒙古高院下发驳回通知,郝建宇的申诉彻底失败,十年刑期没变。可在另一面,这件事依然疑点重重。郝建宇的家人一直放不下,觉得心里憋屈。
法官认定,当郭某某的刀被夺走、人也转身逃跑时,对郝建宇的危险已经结束。这个时候,郝建宇完全可以选择报警,或者赶紧去医院处理伤口,但他没有,而是选择追上去,再次开战。
追赶、争吵、把人踹倒、最后还抡砖头砸头,这些行为在法律眼里,已经不是防卫,而是报复。至于郝建宇说的“担心对方再找凶器”,法院没接受。
最后,郝建宇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十年。这十年,就是他为自己那一时冲动付出的代价。
法院认定,郝建宇后面的反击不是为了自卫,而是出于报复。
家属争议的关键在于:第二次冲突,到底是谁先动手?郝建宇说自己追上去,是怕郭某某再去找凶器,但法院采信了监控,认为是郝先追击郭。
还有一个疑点:郝建宇颧骨骨折,是不是郭某某先拿砖砸的?辩护律师提出,如果郭某某先动手拿砖,那郝的反击就应该算正当防卫。可法院的说法是,郭某某逃跑时手里没拿东西,而且在王雷笛把他踹倒后,郝还是拿着砖连续砸,这已经超过了必要的防卫范围。
这个案子也让大家都在议论:正当防卫的界限到底在哪?赔偿金都赔了,可刑期一点没减轻,郝某家人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人还得坐牢。
直到今年9月,这事儿还没完全了结。不同的人看法也不一样,有人说郝某这是自卫,有人觉得就是互相打架闹出人命。法律和老百姓对“防卫”的理解确实不一样,但最后判决还是得按法律条文来。
说到底,两个人因为吵架,一个动刀一个抡砖,结果一个丢了命,另一个进了牢,最后谁都没捞到好处。
可是在那种情况下,谁还能冷静想那么多?光是想想都让人气得不行。
郝老师本来是个教书育人的老师,结果碰上这样的事儿,真让人唏嘘。很多人都觉得,他以后本该有更好的日子,可最后却变成了一场悲剧。他追郭某,到底是想去医院,还是另有原因,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
但法律是冷的,它只认证据,不管你心里怎么想。这事儿也让我们看到,法律有它的局限。大家都在问,这样的结果真算“公平”吗?还是说,世上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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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兰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