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找到“赚钱门道” 结果竟成洗钱帮凶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10-22 01:12 1

摘要:“低买高卖轻松赚取差价”,这样的“商机”一旦用在虚拟货币交易上,背后可能是洗钱犯罪的巨大陷阱。近日,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一起案件,三名被告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

“低买高卖轻松赚取差价”,这样的“商机”一旦用在虚拟货币交易上,背后可能是洗钱犯罪的巨大陷阱。近日,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一起案件,三名被告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

买卖U币赚差价 结果沦为洗钱“工具人”

2025年4月,齐某听说了一个“赚钱门道”:由于USDT(以下简称“U币”)与美元等值,通过买卖U币利用汇率差就能轻松获利,每交易价值一万元人民币的U币能赚上几百元。齐某于是和张某凑齐1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张某负责寻找低价U币的兑换渠道,将人民币换成U币;齐某则在交易平台上以稍高的价格发布卖U币的广告,等待所谓的“U商”主动联系。同时,齐某还纠集高某作为线下取现的帮手,待有买家表示意向后约定线下现金交易,两人便一起前往交易地点,当面收取现金。

由于曾经在网络赌博中使用过U币,齐某等人心知肚明U币买卖的特殊性,其中的交易资金很可能涉及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尽管如此,齐某等人受利益驱使,仍抱着侥幸心理继续操作。

2025年5月,齐某、张某、高某陆续被抓获归案。经查,齐某等人线下U币交易收取的现金正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的被诈骗款项。

充当线下“承兑商” 三名被告人被判刑

被诈骗款项为什么会到齐某等人手里?诈骗分子和齐某等人又是什么关系?原来是齐某发布的广告给了诈骗分子可乘之机。此前,被害人小郭通过“网友”(诈骗分子)得知,在指定网站上充值并参与商品抢购活动,就能获得高额回报,便立即注册账号开始操作。结果充值时发现账户有限额,“网友”表示可以找承兑商兑换U币以提额,并指引小郭添加广告所示承兑商的微信,约定用现金兑换U币。小郭用10万元现金与承兑商线下见面完成了交易,承兑商将U币存入小郭提供的账户(实际由诈骗分子控制)。之后,小郭在网站上“赚”了不少钱,试图提现时却又被提醒需要缴纳大额保证金,这才意识到被骗了。

经查,齐某、张某、高某正是这起骗局中的“承兑商”。2025年4月期间,齐某等人以相同手法完成了三笔线下U币交易,分别从三名被害人手中收取了10万元、8.5万元和10万元被骗钱款。齐某、张某分别获利2280元,被告人高某获利4800元。

经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认定,齐某、张某、高某明知可能是犯罪所得,仍帮助转移诈骗款,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同安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同安区法院采纳起诉意见,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齐某、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以案示警

当前,利用虚拟货币交易实施“洗钱”的现象屡见不鲜。请大家务必警惕所谓“低风险、高收益”的虚拟货币买卖机会,很多看似普通的“兑换”“代买”业务,实为诈骗、赌博等犯罪团伙套取、转移赃款的手段。一旦参与其中,哪怕只是“赚点差价”,也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此外,在进行任何投资理财或交易前,请务必核实对方身份与资金来源,不轻信、不转账、不参与不明线下交易。如发现可疑情况,请及时报警。

文/欧璐 颜梅丽

通讯员 同检

图/AI制图

本文来自【厦门日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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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资讯先锋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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