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切实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既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又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助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林荫街道司法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精准推进跨市、县活动的审批与监管工作,达成“管得住、放
为切实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既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又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助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林荫街道司法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精准推进跨市、县活动的审批与监管工作,达成“管得住、放得开、帮得实”的工作目标。
一、分类审批明标准,执法规范有力度
林荫街道司法所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跨市、县活动需求,建立“分类审批、精准施策”机制,明确不同情形的审批标准与流程,确保执法环节严谨规范。
(一)审批情形与条件
临时外出审批:社区矫正对象若因治病就医、处理家庭要事(如近亲属婚丧病等情况)、工作必要等正当理由,确需短期外出的,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且外出目的地应明确,行程须具备可追溯性。
针对因特殊情形或紧急事项确需临时离开东胜区的社区矫正对象,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正行通在线提交详尽的外出申请材料,阐明具体的外出事由、目的地、往返时间等关键信息。林荫街道司法所收到申请后,将结合实际状况进行审慎审批,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矫正对象应严格恪守相关监管规定,按期返回后,需及时前往司法所当面汇报外出情况,并按照规定办理销假手续,如实报告外出期间的活动轨迹以及接触人员情况。
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审批:针对因正常工作、生活需要需每日或定期往返跨市县的对象,如跨市、县务工、经营创业等情形。林荫街道司法所核查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表现、活动必要性及家庭生计需求,确保活动与矫正监管不相冲突。
(二)分级审批流程
1.申请提交:社区矫正对象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一般应当提前三日提交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诊断证明、单位证明、入学证明、法律文书等材料。
2.层级审核:申请外出时间在七日内的由司法所批准,并报东胜区司法局备案;超过七日的,由东胜区司法局批准。东胜区司法局每次批准外出的时间不超过三十日。
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超过三十日的,或者两个月内外出时间累计超过三十日的,应报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审批。
二、人文关怀显温度,帮扶监管相结合
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林荫街道司法所立足矫正对象实际需求,通过柔性举措传递司法温暖,助力其回归社会。
(一)精准响应合理诉求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困难,林荫街道司法所主动开展调查核实,将监管要求与民生需求有机结合。如社区矫正对象田某因在邻旗从事工作在东胜区居住需定期跨市、县活动,林荫街道司法所核实其家庭生计依赖、就业等实际情况后,通过实地走访核查工作单位与居住情况,高效办理跨市、县监管衔接手续,依法批准其6个月内经常性跨市、县活动资格。
(二)智慧监管保障实效
依托信息化手段构建“线上+线下”监管网络,确保跨市、县活动全程可控。要求外出对象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配合手机定位、微信共享位置等实时监管措施,按规定频次完成正行通签到与行程报告。对经常性跨市、县对象,建立“两地报备”制度,每次出发时告知司法所报备活动情况,实现监管无死角。
(三)风险防控与教育并重
对外出返回的矫正对象,要求24小时内到司法所销假并提交行程凭证。同时加强法治教育,明确告知违规后果: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或逾期不归的,将视情节给予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对表现消极的对象,通过调整个性化矫正方案、联动家庭与社区开展帮扶等方式,引导其主动遵守监管规定。
下一步,林荫街道司法所将持续深化“监管有力度、执法有温度”的工作理念,不断优化跨市、县活动管理服务,助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为维护辖区安全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草原古都生活宝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