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中不可忽视的“护理依赖费用”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10-22 09:51 1

摘要:近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对原告高某某诉被告白某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在查明原告因案涉事故导致完全护理依赖的事实基础上,结合司法公平原则与当事人实际需求,依法判决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后续护理依赖费用,切实为受害者筑

近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对原告高某某诉被告白某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在查明原告因案涉事故导致完全护理依赖的事实基础上,结合司法公平原则与当事人实际需求,依法判决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后续护理依赖费用,切实为受害者筑牢长期生活保障防线。

2023年11月23日,原告高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被告白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原告高某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原被告承担该起事故的同等责任。被告白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事故发生在保险合同期限内。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经鉴定,原告高某某三肢瘫属二级伤残、永久性回肠造口属四级伤残、重度排尿功能障碍属七级伤残、脾切除术后属八级伤残、肋骨背折累计14根属九级伤残、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属十级伤残、隔肌修补术后属十级伤残,需要完全护理依赖。事故处理阶段,双方对于后续护理费用的支付方式争议较大,被告希望分期支付,但原告家属以“护理需求长期稳定、分期支付存在履约风险”为由,坚持主张一次性支付护理费用,并最终诉至法院。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为:原告主张的完全护理依赖费用该如何支付?

原告认为:完全护理依赖状态将伴随原告余生,护理费用是刚性支出。分期支付可能因被告经济状况恶化、物价上涨等因素,导致后续费用无法足额获取,严重影响原告护理质量,一次性支付是保障基本生存权益的唯一可行方式。

被告辩称:原告主张18年的护理费用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应酌情认定先行赔付5年,后续可依实际情况另行主张。一次性支付金额过高,远超当前履行能力;且原告后续康复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护理需求可能发生变化,分期支付更符合客观实际,也便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保障完全护理依赖者的基本生活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的核心目标,综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作出如下认定:

1. 护理需求具有确定性:司法鉴定意见明确原告构成完全护理依赖,结合其年龄、伤残程度,该状态具有长期性、稳定性,护理期限可参照人均预期寿命合理确定,护理需求客观存在且不可替代。

2. 一次性支付具有合理性:分期支付存在明显履约风险,无法规避未来物价上涨、护理成本增加及被告履约能力下降等问题,可能导致原告护理权益悬空;一次性支付可彻底解决后续费用争议,保障原告长期护理需求稳定实现。

3. 法律依据充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最长不超过二十年”的规定,结合原告所做的护理依赖程度,对原告该主张予以认定。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次性赔偿原告高某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132万元,其中一次性护理依赖费用共计103万元。

本案的判决,不仅为完全护理依赖受害者提供了稳定的生活保障,更明确了此类案件中一次性护理依赖费用的裁判思路。通过司法裁判优先保障弱势群体生存权益,既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与人文关怀,也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参考,切实让司法判决成为守护群众生活安宁的坚实后盾。(崔馨元)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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