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打开江苏省2025年的社保缴费通知,一组数据让不少低收入劳动者犯了难: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定格在2490元,可职工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却高达4952元。这意味着,哪怕月薪刚够最低工资线,社保缴费也得按近5000元的基数算,个人每月要掏七八百块,占收入的四分之一还多。
打开江苏省2025年的社保缴费通知,一组数据让不少低收入劳动者犯了难: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定格在2490元,可职工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却高达4952元。这意味着,哪怕月薪刚够最低工资线,社保缴费也得按近5000元的基数算,个人每月要掏七八百块,占收入的四分之一还多。
社保本是“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安全网,可当最低缴费基数与最低工资标准出现近一倍的差距,这张网对低收入群体来说,反而成了“甜蜜的负担”。今天我们就聊聊这组数据背后的真实困境,以及如何让社保政策更贴合低收入劳动者的实际。
要弄明白这事儿的影响,得先把“最低工资”和“社保最低缴费基数”这两个概念理清楚。2025年江苏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2490元/月,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而社保最低缴费基数4952元/月,是参照2024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核定的,这是社保缴费的“下限门槛”。
这两个“最低”的差距,直接转化成了低收入者的缴费压力。我们拿月薪2490元的劳动者举例,按现行缴费比例(养老保险个人8%、医疗保险个人2%、失业保险个人0.5%)计算:
- 养老保险:4952元×8%≈396.16元
- 医疗保险:4952元×2%≈99.04元
- 失业保险:4952元×0.5%≈24.76元
- 每月个人社保总缴费:396.16+99.04+24.76≈519.96元
也就是说,月薪2490元的劳动者,扣除社保个人部分后,实际到手收入仅约1970元。如果再算上房租、水电、吃饭等基本开支,这笔钱在江苏的一二线城市甚至部分县级市,都很难覆盖一个月的生活成本。
对于月薪3000-4000元的群体,压力同样不小。比如月薪3500元的职工,每月社保个人缴费仍需520元左右,扣除后到手约2980元。看似比最低工资群体略好,但面对物价上涨、家庭开支等,这笔钱也只能勉强维持生计,很难有结余。
更关键的是,这种“工资没到基数线,缴费却按基数线算”的情况,让不少劳动者心里犯嘀咕:自己明明拿的是低收入,却要按接近平均工资的标准缴费,总觉得“不太公平”。这种心理落差,再加上实打实的经济压力,让部分人对社保的积极性打了折扣。
可能有人会问,既然最低工资这么低,为啥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不跟着调低?这背后其实是社保制度“可持续性”与“个体负担”之间的平衡考量。
社保基金的运行逻辑,是“现收现付”为主,也就是现在年轻人缴的钱,用来支付当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医疗报销等费用。如果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定得过低,会导致两个问题:一是当期社保基金收入减少,可能影响退休人员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二是低收入者未来领取的养老金也会偏低,无法真正起到保障作用。
按照国家规定,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需与当地平均工资挂钩,下限为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300%。这一规则的初衷,是为了让缴费基数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职工收入水平相匹配,既能保证社保基金的稳定运行,也能让职工未来的待遇有一定保障。
但问题在于,“平均工资”这个数据,容易掩盖收入差距。2024年江苏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约为8253元/月(4952元÷60%≈8253元),可现实中,大量从事餐饮、零售、保洁、家政等行业的劳动者,月薪远低于这个平均数,甚至不少人刚达到最低工资标准。当“平均工资的60%”远超最低工资时,就出现了“工资没到基数,却要按基数缴费”的矛盾。
举个例子,在江苏某地级市的餐饮行业,服务员月薪普遍在2800-3500元之间,远低于8253元的平均工资,更别说4952元的缴费基数了。对这些劳动者来说,社保缴费不是“量力而行”,而是“按线缴纳”,压力自然就来了。
这种基数与工资的脱节,不仅让在职职工有压力,还影响了两类群体的参保决策,反而背离了社保“应保尽保”的目标。
1. 灵活就业者:“缴得起”和“有保障”难兼顾
灵活就业人员(如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个体小商贩等)的社保缴费,通常也是以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基准,且需要个人承担单位和个人的全部缴费比例(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8%-10%)。按4952元的基数计算,灵活就业者每月社保缴费约为:
- 养老保险:4952元×20%≈990.4元
- 医疗保险:4952元×9%≈445.68元
- 每月总缴费:990.4+445.68≈1436.08元
对很多灵活就业者来说,收入本就不稳定,好的时候可能月入五六千,差的时候可能只有两三千。每月固定支出1400多元的社保费,对他们来说是笔不小的负担。有些人为了缓解当下压力,会选择暂时停缴社保,可这样一来,养老、医疗的保障就断了,未来可能面临更大的风险。
在江苏苏州做外卖骑手的张师傅就遇到过这个问题。他平均月收入约4500元,扣除房租1200元、吃饭1500元后,再缴1400多元社保,每月几乎没结余。去年底,他无奈停缴了社保,“不是不想缴,是实在挤不出钱,先顾着眼前生活再说”。
对小微企业来说,社保缴费是重要的用工成本。按4952元的最低基数,企业每月需为一名职工缴纳的社保费用(养老保险16%、医疗保险8%、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0.2%-1.9%、生育保险0.8%)约为:
- 养老保险:4952元×16%≈792.32元
- 医疗保险:4952元×8%≈396.16元
- 失业保险:4952元×0.5%≈24.76元
- 工伤保险(按0.5%算):4952元×0.5%≈24.76元
- 生育保险:4952元×0.8%≈39.62元
- 企业每月总缴费:792.32+396.16+24.76+24.76+39.62≈1277.62元
如果企业雇佣10名员工,仅社保一项,每月就要支出1.2万多元。对利润微薄的小微企业(如社区便利店、小型餐饮店)来说,这笔成本压力不小。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会选择不按规定为员工参保,或者与员工协商“自愿放弃社保”,反而让员工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江苏无锡一家小型家政公司的老板李女士说,公司有8名员工,每月社保支出近1万元,占公司月利润的三分之一。“我们想合规,但成本实在高,有时候只能跟员工商量,先按最低基数缴,等公司效益好点再调整,可员工也有意见,觉得扣得多拿得少。”
社保制度的核心是“保障”,而保障的前提是“大家缴得起、愿意缴”。要解决最低工资与社保基数脱节的问题,不能简单地调低基数,也不能忽视低收入群体的压力,需要从政策设计上找到“平衡点”,让社保既可持续,又能真正惠及低收入者。
1. 逐步挂钩:让最低基数向最低工资“靠拢”
可以探索“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比如,设定一个过渡期,每年让社保最低基数与最低工资的比值逐步缩小,最终实现“社保最低基数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或“与最低工资标准同步增长”。
以江苏为例,2025年最低工资2490元,社保最低基数4952元,比值约为2:1。如果设定3年过渡期:2026年将比值降至1.8:1(基数约4482元),2027年降至1.6:1(基数约3984元),2028年降至1.5:1(基数约3735元)。这样既能避免社保基金收入大幅波动,也能逐步减轻低收入者的缴费压力。
同时,在调整过程中,可以结合地区差异细化政策。比如,苏南(苏州、无锡等)经济发达地区与苏北(徐州、淮安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可根据当地最低工资和平均工资的实际差距,设定不同的挂钩比例,让政策更贴合地方实际。
2. 增加弹性:为低收入群体设“阶梯缴费档”
当前社保缴费基数大多只有“上下限”两档,对低收入群体不够友好。可以借鉴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为低收入者增设“阶梯缴费档次”,允许他们根据实际收入选择缴费基数。
比如,在最低基数(平均工资60%)以下,再增设两档:
-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2490元),对应未来基础养老金的60%;
-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2988元),对应未来基础养老金的70%;
- 第三档:原最低基数(4952元),对应未来基础养老金的100%。
这样一来,月薪2490元的劳动者,可以选择按2490元的基数缴费,每月个人仅需缴2490元×10.5%≈261.45元,到手收入提升至2228.55元,压力大幅减轻;如果未来收入提高,还能随时调整到更高档次,保障水平也会相应提升。
对灵活就业者,也可以同步增设阶梯档,并适当降低低档次的缴费比例。比如,选择第一档(2490元)缴费的灵活就业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可从20%降至16%,医疗保险比例从9%降至7%,每月总缴费约2490元×(16%+7%)≈572.7元,让他们“缴得起、有保障”。
3. 财政兜底:为低收入者发“社保缴费补贴”
要从根本上解决低收入者的缴费压力,还需要财政力量的介入。可以建立“社保缴费补贴机制”,对按最低档次缴费的低收入劳动者和灵活就业者,给予一定比例的缴费补贴,补贴资金由省级和市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比如,对月薪低于3000元的在职职工,按个人缴费金额的30%给予补贴;对选择最低档缴费的灵活就业者,按个人缴费金额的40%给予补贴。以月薪2490元的职工为例,个人每月缴费261.45元,补贴30%后,实际仅需自付183.02元;灵活就业者每月缴费572.7元,补贴40%后,实际自付343.62元,大大降低了缴费门槛。
这种补贴机制不仅能减轻低收入者的当下压力,还能鼓励他们持续参保,扩大社保覆盖面。同时,补贴资金可以通过“精准识别”发放,比如对接税务部门的工资申报数据和社保部门的缴费数据,自动筛选符合条件的人群,避免补贴发放不到位或出现漏洞。
江苏省2490元最低工资与4952元社保基数的差距,不是个例,而是全国不少地区都存在的共性问题。这个问题的核心,不是政策设计有偏差,而是在“保制度可持续”和“保个体可承受”之间,需要更精细的平衡。
社保制度的初衷是“让所有劳动者都能享受保障”,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就不能只盯着“平均工资”,更要看到那些收入低于平均水平的劳动者。他们可能是每天早出晚归的服务员,可能是风雨无阻的外卖骑手,可能是小店里忙碌的店员,他们的收入不高,但同样需要社保的守护。
未来,随着收入分配制度的完善和经济的发展,希望能看到社保政策更“接地气”:最低缴费基数能跟着最低工资走,低收入者有更多缴费选择,财政补贴能及时到位。只有让每一个劳动者都觉得“社保缴得值、缴得起”,这张安全网才能真正织得更密、更牢,才能真正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目标。
社保不是“冷冰冰”的制度,而是“暖人心”的保障。当政策能贴合低收入者的实际,才能让他们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这才是社保制度最本真的意义。
来源:英英249320189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