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罗山县人民法院灵山法庭通过“司法主导+行政协同+基层组织参与”的联动模式,成功调解一起因火灾引发的涉及军人家属的人格权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日,罗山县人民法院灵山法庭通过“司法主导+行政协同+基层组织参与”的联动模式,成功调解一起因火灾引发的涉及军人家属的人格权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场火灾 祖坟受损牵动军属心
2025年3月某日傍晚,罗山县某乡镇一处山林突发火情。军属周某父母坟头栽植二十余年的柏树及周边草皮被烧毁。经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认定,起火原因为村民闵某田间沤粪蓄热,引燃了村民徐某堆放附近的枯草树叶,火势蔓延致损。
明确责任后,赔偿事宜却陷入僵局。闵某以“沤粪属正常农活”为由不愿赔偿,徐某也推诿责任称火灾与自己无关。想到自己作为军属,自家权益却得不到保障,周某情绪愈发激动,与二人多次争执未果后,遂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五万五千元。
联动破局 多元解纷彰显合力
法庭立案窗口人员在立案期间,第一时间注意并识别到周某军人家属的这一特殊身份,迅速启动涉军维权“绿色通道”,将案件当天流转至承办法官。
承办法官立即着手处理此案,经了解,该案自清明前发生至今已半年之久,相关部门及村委会已组织多次调解,但效果甚微。为切实维护军人军属权益,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罗山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帆、灵山法庭负责人赵保玉决定联合当地镇政府、镇司法所、人民武装部、村委会、当事人亲朋好友等组成专项调解组,前往当地司法所组织专项调解。
调解初期,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面对“剑拔弩张”的局面,调解组果断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分头沟通。法官与工作人员耐心向周某释法析理,分析坟地修复的实际成本,并引导其考虑邻里情谊与实际赔偿能力;同时着重安抚情绪,强调定会维护军属权益。经疏导,周某将赔偿诉求大幅下调至5000元。
然而,被告方闵某和徐某均已年逾七旬,特别是闵某因老伴卧病在床、家庭困难,表示难以承担,徐某亦坚持无责,调解一度陷入困境。法官并未放弃,反复穿梭沟通,如实转达各方困难,引导互谅互让。周某深受触动,再次让步,主动提出由徐某补种并保活柏树,闵某赔偿1000元的方案。
柳暗花明 互谅互让终达和解
本以为该方案能顺利通过,没想到闵某还是摇头:“1000元我也凑不出来,最多只能出600元……” 调解再次陷入停滞。
关键时刻,一直沉默的徐某突然抬头:“法官,我寻思着,火也跟我堆的枯草有关,我除了种树,再添200元吧,帮闵大哥分担点,不为别的,就为你们这么耐心地跑前跑后,也为乡亲们的这份心意。”
闵某也深受感动,同意筹措800元。最终,各方达成和解:徐某于2026年3月前负责购植柏树并确保成活一年;闵某当场支付赔偿款800元,徐某支付200元。签署协议时,当事人均对调解组的耐心与付出表示由衷感谢。
本案的成功化解,是人民法庭践行涉军维权“信阳模式”,落实多元联动调解机制有效典范。由法庭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同发力,以法理明是非,以温情解心结,既捍卫了军人军属尊严与权益,也兼顾了农户实际困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未来,罗山县法院将继续深化涉军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司法专业力、政府统筹力、基层调解力与涉军服务力深度融合,以更耐心、灵活、温暖的服务,为军人军属排忧解难,切实消除官兵后顾之忧,为强军事业筑牢稳固的后方屏障。
来源:罗山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