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2024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消费报告)》显示,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大约4000万人被猫狗咬伤。
精彩提示:
【字幕】
《2023—2024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消费报告)》显示,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大约4000万人被猫狗咬伤。
【正文】
近日,衡阳一则“狗咬人”案例,引发《人民法院报》关注。陌生女子路边“逗狗”,遭遇意外。
养狗人、遛狗人、逗狗人,责任谁来承担?
狗咬人,谁负责?
【演播室】
大家好,欢迎走进由中共衡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市司法局、市广播电视台承办的大型普法栏目《雁城说法》。今天的节目,我们来聊聊“狗咬人”的法律问题。
【正文】
2021年11月,小颜(化名)与崔某(化名)同在蒸水河风光带遛狗,小颜(化名)见崔某牵着的宠物温顺可爱,便主动靠近,并蹲下来抚摸、搂抱,不料意外发生。
【同期声】小颜 伤者
我在遛狗的时候,看那个小狗挺温顺的,就蹲下来摸了一下,开始还挺好的,后面第3次抱起它的时候,它就突然性情大变,朝着我脸上咬了一下。
【正文】
经鉴定,小颜鼻部、右眼睑部位软组织挫伤。虽然伤势不重,但脸上留下了疤痕,小颜要求遛狗人崔某赔偿其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3万余元。然而崔某却表示,自己也是帮朋友遛狗,想要赔偿得找狗的主人刘某。
【同期声】崔某 遛狗人
虽然这个狗是我带出来的,但狗主人并没有交代我这个狗会咬人,另外我也不是狗的主人,怎么由我来负责呢。
【正文】
协商无果后,小颜一纸诉状将遛狗人崔某、狗主人刘某都告上了法庭。
【现场】
崔某 遛狗人:我只是帮朋友遛狗,并不是狗的主人,不是我的责任。
刘某 养狗人:她自己主动逗狗导致的意外,所以是她自己的责任。
【正文】
谁该承担责任呢?雁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狗主人刘某和伤者小颜各自承担30%的责任,遛狗人崔某承担40%的最大份额赔偿责任。
【同期声】王燕雁峰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遛狗人崔某直接控制支配动物,也是最有可能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发生,然而本案中崔某没有及时有效地控制风险,导致本案事故发生,应当承担相应的(最大份额)侵权责任。
【正文】
作为狗的主人刘某,事发时并不在现场,为何也要承担责任?雁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作为狗的饲养人刘某,明知道朋友崔某对狗的习性不熟悉,还把一个具有潜在危险性的大型犬交给崔某,在选取临时管理人时存在过错。
【嘉宾访谈】
主持人:今天我们请到的嘉宾是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邓琳,邓庭长您好!
邓琳: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好!
主持人:衡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夏勇,夏队您好!
夏勇: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好!
主持人:邓庭长,请问在这一起“遛狗伤人案”中,法院对各方责任进行了划分,它的依据是什么?
邓琳: 我们主要依据的是《民法典》中关于动物饲养责任的三个核心原则。第一个是饲养人的源头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对动物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刘某作为饲养人,她选择将犬只交由不了解其习性的崔某代为管理,存在选人不当的过错,因此被判承担30%的责任。这里要提醒饲养人注意的一点是:如果其饲养的动物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即使是遗弃、逃逸的动物在流浪期间造成损害,原饲养人也要承担责任。
(字幕)《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就是,被侵权人过错自担原则。本案中小颜未经允许对陌生犬只做出搂抱行为,属于“重大过失”情形,依法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所以她自身也要承担部分责任。但有一个重要例外:如果涉及的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那么无论小颜有无过错,饲养人都应承担全部责任。
主持人: 其实最委屈的还是崔某,他就是给朋友帮个忙,为什么要承担最大的份额的责任?
邓琳: 这就涉及到第三个原则:管理人的现场责任。崔某一旦接受刘某的委托去管理犬只,他的法律身份就由“帮忙的朋友”转变为“临时管理人”,必须承接狗主人应负的全部管理责任和安全保障义务。他在现场没有及时制止小颜的搂抱行为,存在直接过失,因此要承担最重的责任。这个案例也提醒大家:一旦接受狗主人的委托去管理犬只,你就是第一责任人。
主持人: 看来养狗确实不再是个人私事,而是一个关乎公共安全的法律问题。请问夏队,衡阳在文明养犬管理方面是怎么做的?
夏勇:的确,城市养犬已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管理难题。去年我市涉及犬只的警情就达2200 余起。为了加强管理,2021年,我们联合七个部门出台了《衡阳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公布了42 类禁养犬名录;养犬要登记,合法养犬,“一犬一牌”,注射疫苗,植入芯片,实现溯源管理。养犬行为要规范,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禁入场所不进入,比如学校、医院、图书馆等。2024年我们就重点查处不办证、不拴绳等违规行为767起。
目前我们衡阳正在进行养犬管理立法,预计《衡阳市城市养犬管理若干规定》将于明年初颁布,有关措施将与新《治安管理处罚法》衔接。新法规定,放纵犬只伤人除了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将面临罚款甚至行政拘留处罚,增加了违法成本。比如本案中,狗主人刘某和遛狗人崔某的行为就符合“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人伤害”的情形,在新法实施后,除了民事赔偿,还可能被处以拘留。从而提升执法力度,增强行为约束,督促市民规范养犬。
主持人: 那市民在养犬过程中,需要重点注意哪些要求?
夏勇: 主要注意“三个一”:“一个登记”“一个规范”“一个防止”。“一个登记”是办理养犬登记,领取智能犬牌、注射电子标识;“一个规范”是指要规范养犬行为,重点是携犬外出时,必须使用 2 米以内的牵引绳,给犬只佩戴嘴套,及时清理犬只粪便;“一个防止”是防止犬吠、惊吓、伤人等扰民行为,避免引发治安纠纷,这些是文明养犬最基本的要求。
【演播室】
文明养犬不再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帮人遛狗也不仅仅是情谊行为,还需承担责任。今天的《雁城说法》到此结束,我们下期再见。
来源:衡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