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AI换脸让“虚拟分身”在短视频里模仿名人谈吐,当AI合成声线替主播在直播间吆喝“买它”,数字浪潮下的技术狂欢,正悄然撕开法律风险的裂口。我们沉迷于技术带来的便利与新奇时,往往忽略了:每一次“一键生成”的背后,都可能藏着肖像权、个人信息权、知识产权的“三重陷阱
高鹏律师 首席数据官 | 数字经济团队创作 AI辅助
当AI换脸让“虚拟分身”在短视频里模仿名人谈吐,当AI合成声线替主播在直播间吆喝“买它”,数字浪潮下的技术狂欢,正悄然撕开法律风险的裂口。我们沉迷于技术带来的便利与新奇时,往往忽略了:每一次“一键生成”的背后,都可能藏着肖像权、个人信息权、知识产权的“三重陷阱”,甚至触碰刑事违法的“高压电线”。
一、AI换脸:不止“好玩”,更是肖像权与个人信息的“重灾区”
AI换脸技术通过算法替换图像或视频中的人脸,看似是娱乐工具,实则已多次引发侵权纠纷。2023年,某MCN机构为推广产品,未经艺人L某同意,用AI换脸技术将其“植入”广告视频,模拟其语气推荐商品,最终被诉至法院。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判决该机构停止侵权,并赔偿L某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共计58万元。
这并非个例。实践中,AI换脸的法律风险远不止肖像权侵权:
- 若换脸内容涉及他人隐私(如私密视频),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因未经同意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生物识别信息中的人脸信息),面临网信部门最高5000万元罚款;
- 若用于伪造公章、公文或虚假交易,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
二、AI声音带货:“拟声”不是“免责符”,三重法律风险藏于“声线”
随着直播电商兴起,AI合成声音(“AI声替”)被用于替代主播带货,看似降低成本,实则踩雷风险极高。2024年,某电商平台商家N公司,用AI技术模仿知名主播Z某的声线录制带货音频,标注“Z某同款推荐”,导致消费者误以为是Z某本人推荐,引发大量投诉。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对N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Z某亦以“声音利益受损”起诉,法院参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判决N公司赔偿Z某经济损失12万元。
AI声音带货的法律风险,本质是“声音利益+商业秩序+个人信息”的三重叠加:
- 声音权侵权:自然人的声音具有人身专属性,未经同意合成并用于商业用途,即构成侵权;
- 虚假宣传:若暗示“AI声替”为真人声音,误导消费者,需承担行政责任与民事赔偿;
- 个人信息侵权:若合成声音的素材来自他人公开或私下录制的音频,可能因处理“生物识别信息”(声音特征属于生物识别信息),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一条,面临行政处罚。
三、AI侵权的共性警示:技术无界,法律有边
无论是AI换脸还是AI声音带货,其核心风险都指向“技术越界”——即忽视“数据来源合法性”与“权利主体同意权”。实践中,不少企业或个人认为“从网上下载的素材可以随便用”“AI生成的内容不侵权”,这种认知已多次导致重大损失:某科技公司2023年因使用未经授权的人脸数据训练AI换脸模型,被网信部门责令删除数据,并处罚款1200万元;某自媒体博主因用AI合成他人声音制作“搞笑段子”,被诉后赔偿5万元,账号亦被平台永久封禁。
这些案例印证了一个核心原则:数字经济不是“法外之地”,AI技术的发展必须锚定法律坐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三条明确“维护数据安全,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这意味着:任何AI应用,若涉及数据采集、处理、使用,都需先回答三个问题——“数据从哪来?是否经权利人同意?用途是否合法?”
当AI技术持续重塑商业形态,我们既要拥抱创新,更要敬畏法律。每一行代码的生成,每一次数据的调用,每一次“虚拟内容”的传播,都应守住权利的边界。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从来不是技术的“单兵突进”,而是技术与法治的“同频共振”——唯有明晰风险、恪守底线,才能让AI真正服务于人类福祉,而非沦为侵权的工具。
(本文核心观点基于公开数据与法律法规结合实际专业解读分析而成,部分文字由人工智能辅助生成,不具有普遍指导建议,具体案件需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来源:关注中老年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