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知县、知府可以不等请示而直接斩杀罪犯吗?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9-29 14:27 1

摘要:在电视剧中,经常看到皇帝对着刑部上报的名单,拿起朱笔对着名单上人名打叉打钩,这就是秋后勾决。在勾决前所有死刑犯都是要经过刑部和大理寺复核的,以免其中妄杀无辜。

答案肯定是没有的。

清朝对死刑犯的处决有着严格规定,地方官是无权直接处决死刑犯的。

死刑犯需要经历包括初审、复核和秋审等一系列流程,最后还需要报皇帝批准的。

在电视剧中,经常看到皇帝对着刑部上报的名单,拿起朱笔对着名单上人名打叉打钩,这就是秋后勾决。在勾决前所有死刑犯都是要经过刑部和大理寺复核的,以免其中妄杀无辜。

事实上,在很多紧急的情况下,地方官可以凭皇帝特赐的信物,即王命旗牌,然后有权直接处决重大案犯,当然事后要上报,这些重犯包括杀父弑母、聚众抗官等大逆、谋反重罪。

在太平天国之后的晚期,地方官杀人实在太频繁,动辄以谋反、谋叛、谋大逆之罪,处决人犯,有时往往牵扯到滥杀无辜。

这位广东南海知县,一年要杀掉最少几百人,这里面由朝廷审核的罪犯恐怕是少之又少。日记中记载,在1866年前后,仅南海、番禺两县,一年就处决数千人,这些案件的流程多是采用简易程序。

还有在1880年前后,南海县每月抢劫、拐卖案件中,这种还不算十恶不赦重罪,每月因为这类案件被处死的就有数十人之多,执行起来一般都是从速从快。

这里有从《左宗棠全集》摘抄的一段关于江西地方官汇报处决人犯情况汇报。

左宗棠作出的批示。从中可以反映出,至少在清晚期,地方官可以不用先请示朝廷,就可以直接处决罪犯,甚至事后都未必要详细作汇报。

但这种权力应该没有下放到州县以下,生死之权还是牢牢掌握在有“王命旗牌”的督抚手里。

咸丰十一年(1861年),左宗棠由曾国藩举荐署理浙江巡抚,率大军转战江西、浙江、广东等地。当时江西广信府知府给左宗棠报告他尊令办理周炳辉一案的事由,这是左宗棠回复钟守桢的批札。

周炳辉一犯逋诛已久,此次就获,得伏其辜,殊为痛快。该守及玉山章令购线踩缉,煞费苦心,非志在为民除暴者不能也。明其刑政是救时要策,有似此者执而杀之,乃仁者之勇,慎毋为文法所拘。

周炳辉逃避捕杀已经很久,这次抓获,让他伏诛,真是大快人心。你与玉山知县侦缉抓捕过程中,如此的费尽心力,如果不是有执着于为民除害的信念,是办不到的。

通过刑罚辅助教化,预防犯罪是匡正时弊的重要举措,像类似这种重犯抓捕正法,乃是仁政之举,英勇行为,你们不必受法典束缚。

根据清制,总督和巡抚实行分省管辖制度,各省巡抚仅负责本省行政事务,无权干预其他省份的政务。因此浙江巡抚是不应该管江西广信府的事情。

但在特殊情况下,比如紧急军事行动等,朝廷可能临时调派浙江巡抚参与跨省事务处理。

查了下资料,咸丰十一年江西巡抚为毓科,当年因为应对太平天国战事不利,被革职。接任巡抚是沈葆桢,可能当时沈葆桢未到任,或是左宗棠领导浙江、江西、广东数省军务行动,由他暂时处理江西军政也是可能的。

本文参考资料:

1、《左宗棠全集》

2、《大清会典-卷四-官制》

来源:历史记录大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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