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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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9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变更情况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董事人选的函》,提名顾丽萍女士担任公司董事候选人,不再推荐齐贵山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选举董事的议案》,提名顾丽萍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相关简历附后)。顾丽萍女士现任公司监事,待公司监事会取消、其监事职务相应免除后,经股东大会选举就任新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新任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就任后,齐贵山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由新任董事接任。

齐贵山先生原定的离任时间为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6年4月11日),离职后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齐贵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齐贵山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董事应尽的职责,对于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公司董事会深表感谢。

本次董事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备查文件

1、《关于提名董事人选的函》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30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顾丽萍女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烟台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事员、企业发展部部长助理、企业管理部副部长;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烟台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1月至2020年5月,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部长;2020年5月至2022年8月,任合规管理部部长兼审计监督部部长,2022年8月至今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顾丽萍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在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处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顾丽萍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0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10月23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10月23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

7、出席会议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截至2025年10月17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讨论通过,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讨论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详见2025年9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3、第2项议案将以特别决议做出,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4、第1、2、7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5、第7项议案,以第2项议案通过为先决条件。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意欲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25年10月20日下午16:00前利用电话、传真或者信函报名,也可直接到公司报名。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5年10月23日13:50前到场,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

2、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邮编:264006;电话:0535-6394123;传真:0535-6394123;邮箱:securities@tayho.com.cn;联系人:董旭海、于礼玮。

3、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投票注意事项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4

2、投票简称:泰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机构(委托人)现为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机构出席泰和新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注:如同意相关议案,则在该议案下方的“同意”一栏后划“√”;如反对,则在“反对”栏后划“√”;如弃权则在“弃权”后划“√”。某一议题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不影响其他议题表决的有效性)。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1、是 □ 2、否 □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盖章):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深圳股票账户卡号码: 持股数: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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