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5年9月23日深夜,K4192次列车缓缓驶向永州站。车厢内,一名女乘务员如常进行到站提醒作业,轻轻拍了拍一位卧铺乘客的肩膀,告知他即将到站。这本是再普通不过的服务环节,却意外引发了一场风波。
一次轻轻的拍肩提醒,竟演变成一场要求验伤赔偿的闹剧。官方通报背后,是法律对诚实信用原则的坚守,也是对公共秩序的有力维护。
2025年9月23日深夜,K4192次列车缓缓驶向永州站。车厢内,一名女乘务员如常进行到站提醒作业,轻轻拍了拍一位卧铺乘客的肩膀,告知他即将到站。这本是再普通不过的服务环节,却意外引发了一场风波。
乘客突然情绪激动,在站台上大喊“列车员打人”,要求前往医院验伤并给予赔偿。现场视频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引发广泛关注。
几天后,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客运段发布官方通报,揭开了事件真相:乘务员打人的说法不属实。
01 事件回顾与官方通报
官方通报还原了事件的全貌。9月23日21时许,一名持有桂林北至永州硬卧上铺车票的男性旅客,在桂林北站登上K4192次列车后,要求占用已放置他人行李的中铺,被列车工作人员依规劝阻。
遭到拒绝后,该旅客对列车工作人员进行了辱骂,但工作人员保持了最大程度的克制,未予理睬。
当日23时许,列车即将到达永州站,列车工作人员进行正常的到站提醒作业,轻轻拍了该旅客的肩膀,提示他“列车即将到达永州站、可提前做好下车准备”。
23时20分许,该旅客在永州站正常下车后,在站台上突然情绪激动,大喊“列车员打人”,并要求前往医院验伤、给予赔偿。列车长和车站派出所民警及时到场处理,经调查,未发现该旅客有被打受伤等情况。
02 法律角度分析:扰乱公共秩序的界限与责任
从法律视角看,这一事件涉及多个法律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该法中明确将“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列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本案中,乘客在站台上大喊“列车员打人”并要求验伤赔偿,若查证属实属于虚假指控,则可能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列车工作人员在整个事件过程中表现出了专业和克制。即使在乘客先前辱骂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仍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未与乘客发生进一步冲突。这种专业态度值得肯定,也体现了交通运输行业培训的成效。
类似事件在公共交通领域并非个例。2025年4月,深圳航空某航班上就有乘客纠纷导致空姐被咬伤的事件,涉事乘客随后被移交警方处理。法律专业人士指出,航空器、列车等都属于特殊公共场所,任何扰乱行为都将面临法律严惩。
03 维权边界:正当维权与过度维权的法律区分
这一事件引发了我们对维权边界的思考。在法律框架下,公民享有维权权利,但这一权利不能滥用。
正当维权是指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而过度维权则往往表现为维权方式不当、诉求不合理或虚构事实等。
从官方通报可以看出,本案中乘客的指控缺乏事实基础。经调查,未发现该乘客有被打受伤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其提出的验伤和赔偿要求就可能构成过度维权,甚至可能触犯法律。
过度维权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在严重情况下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能面临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等处罚。
法律鼓励理性维权,即通过合法途径、基于事实提出合理诉求。例如,如果确实认为乘务员的行为不当,乘客可以向铁路部门投诉或提出意见,而非在公共场所夸大其词、虚构事实。
04 公共交通安全与服务人员的权益保障
这一事件也凸显了公共交通安全与服务人员权益保障的重要性。列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是特殊的公共场所,其秩序维护关系到全体乘客的安全。
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得到尊重和保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侮辱、辱骂工作人员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在本事件中,乘客此前已对工作人员进行了辱骂,这本身已经是错误行为。
铁路部门在处理此类事件时有一套完整的流程和规范。如本次事件中,列车长和车站派出所民警及时到场处理,体现了应急处理机制的有效性。相关部门呼吁广大网友切勿信谣传谣,共同净化网络生态、积极倡导文明出行新风尚。
对于公共服务人员来说,面对类似情况,应当像本案中的乘务员一样,保持专业态度,依法依规处理,避免与乘客发生直接冲突,及时报告并等待专业人员处置。
事件最终以官方通报澄清真相画上句点。列车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赢得了尊重,而乘客的无理取闹则提醒我们:公共秩序需要每个人共同维护。
法律既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也坚决制止权力的滥用。当列车驶离永州站,它带走的不仅是一车旅客,还有对法治精神与文明出行的思考与期待。
来源:名侦探柯柯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