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央文献出版社2023年出版的《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记录了毛泽东在《关于一九五一年度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及一九五二年度国家预算草案编成的报告(修正草案)》上加写的两句话:“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后
文/骆涌 袁威
中央文献出版社2023年出版的《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记录了毛泽东在《关于一九五一年度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及一九五二年度国家预算草案编成的报告(修正草案)》上加写的两句话:“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后一方面,那是不对的。”这项指示对我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产生了深远影响。笔者注意到,一些文件、文章在引用毛泽东这则指示时,对文字和出处存在一些差异甚至误传,值得探讨。
一、文字:多个版本稍有不同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标注了“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这一版本文字内容应是准确无误。财政部办公厅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3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史料 第二辑 国家预算决算(1950-1981)》收录了《关于一九五一年度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及一九五二年度国家预算草案编成的报告》(以下简称《一九五二年国家预算报告》),在该报告最后一段可以看到毛泽东加写的这两句话原文。
值得注意的是,原劳动部在1952年12月下旬召开了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原劳动部部长李立三在会上作了《三年来劳动保护工作总结与今后的方针任务》的报告。《人民日报》1953年1月30日以头版头条对会议进行报道,提到原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贾拓夫到会作了指示,新闻稿中一段内容如下:
贾拓夫接着指出,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他说,现在这个思想还不很明确,今后必须根据毛主席的指示进行:“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
可以看到,在新闻稿中这则指示的文字出现了第二个版本:第一句末尾增加了“事业”二字,句尾用了分号,第二句在“忘记”一词后增加“或稍加忽视”五字,最后半句“那是不对的”改为“那是错误的”。
第三个版本源自《人民日报》社论。《人民日报》在1953年1月30日发表了题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社论,文中引用毛泽东这则指示时与新闻稿又有两处差异:一是在“忘记”一词后增加 “或忽视”三字,二是最后半句写成“都是错误的”,“那”字换成了“都”字。
◆1952年10月,毛泽东视察新建成的天津塘沽新港。
此后,各类文件、文章引用毛泽东这则指示时形成三个版本。其中,流传最广的是第二个版本。这个问题是否需要纠正呢?笔者认为个别文字的改变是可以接受的,理由如下:
其一,第二个版本在官方报道与文件中引用已久。虽然这则指示的原文收录于《一九五二年国家预算报告》,但是该报告仅限于1952年8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第16次会议,当时未对外公布。此后,众多文件、文章中引用这则指示时普遍以《人民日报》报道劳动部会议的新闻稿为准。例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中发〔1970〕71号)引用了第二个版本的第一句;原国家计委1977年转发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纪要》和原国家建委1977年颁布的《关于加强建筑安装企业安全施工的规定》均完整引用了第二个版本的两句话。
其二,个别修改可能是有意为之。这则指示最显著的改动是将最后半句“那是不对的”改为“那是错误的”。笔者猜测这一变化有两种可能:一是相关人员的误传,但是这种可能性相对较小;二是有意为之,相关人员可能认为“那是不对的”偏口语化,所以在此后的公开报道和文件中改为了更偏书面语的“那是错误的”。在实际工作中,“忘记”劳动保护的可能性较小,而“忽视”劳动保护更具普遍性。相关人员在传达毛泽东这则指示时,为了强调不能忽视劳动保护工作,在“忘记”一词后增加了“或稍加忽视”。如前文所述,修改后的版本写入了中央有关文件,这些修改应当也得到了认可。例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中发〔1970〕71号)是经毛泽东亲自批示“照发”。由于时代久远,笔者对以上猜测未能详尽考证,仅供读者参考。
其三,不同版本从文义角度没有变化。无论是将“福利”改为“福利事业”,还是在“忘记”一词后增加“或忽视”“或稍加忽视”,以及将“那是不对的”改为“那是错误的”“都是错误的”,均未对毛泽东这则指示的精神有任何实质改变。在“忘记”一词后增加“或忽视”“或稍加忽视”以后,将“那”字改为“都”似乎更符合语法。
当然,今后历史研究类文章引用毛泽东这则指示仍应以《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记载的原文为准。笔者认为,第二个版本源于《人民日报》报道劳动部会议的新闻稿,被写入众多官方文件并广泛宣传,非历史研究类文章今后继续引用也未尝不可。
二、出处:给财政部的指示改为给劳动部的指示
多年来,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资料经常引用毛泽东这则指示,但是很多资料将其出处写成毛泽东给劳动部的指示(或称批示)。笔者查询到较早的资料是何光主编,原劳动部领导李伯勇、章萍等人担任顾问,当代中国出版社1992年出版的图书《当代中国的劳动保护》。该书附录《中国劳动保护大事年表》记载了1949年到1988年我国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事件,其中1952年部分有如下记载:
十二月二十三日——三十一日 劳动部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到会代表96人。这次会议传达了毛泽东主席对劳动部《三年来劳动保护工作总结与今后方针任务》报告的批示:“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
近些年,一些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领域的知名杂志原文引用了上述内容。该内容也被很多文章引用,只是在表述上稍有不同,或写为“1952年,毛泽东在劳动部的批示中指出……”,或写为“1952年,毛泽东同志在时任劳动部长李立三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报告上批示……”。
笔者通过查阅资料和咨询相关人士,认为这一内容应属误传。《劳动》杂志1953年第1期发表了题为《三年来劳动保护工作总结与今后的方针任务》的文章,署名为“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劳动保护司”。文章第三部分“今后的方针和做法”中有如下内容:
毛主席看了中央劳动部一九五二年下半年工作计划要点后作了如下的指示:“……在实施增产节约运动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都是错误的。”(注:此版本中多了“运动”一词,不再讨论。)
这一内容足以证明《当代中国的劳动保护》附录中的记载有误。那么,是否存在文中所说“中央劳动部一九五二年下半年工作计划要点”这样一份文件呢?
笔者委托朋友在北京相关档案馆查找,并未找到毛泽东给劳动部这则指示的原始材料。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写,中央文献出版社2023年出版的《毛泽东年谱》第四卷详细记载了毛泽东1952年每天的工作情况,其中第580页记载了毛泽东8月3日审阅修改财政部报告,但全书未见毛泽东审阅劳动部相关报告的记载。
从时间点看,如果存在“中央劳动部一九五二年下半年工作计划要点”这样一份文件,其上报时间至少需早于当年7月份。如果毛泽东专门对劳动部作了指示,劳动部理应尽快传达到各地,不会等到年底召开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时进行传达。从内容看,一个部门下半年的工作计划要点似乎也没有必要报告给毛泽东审阅。
笔者与一些学者讨论,均认为毛泽东不可能将几乎同样内容的指示写给两个部门。当时,财政部和劳动部统归原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领导。毛泽东这则指示虽然是写给财政部的报告,但是内容事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人民日报》新闻稿中提到,原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贾拓夫到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作了指示。笔者猜测,可能是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相关领导看到毛泽东这则指示后,转述给了劳动部负责人。在此之前,劳动部已向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汇报过下半年的工作计划要点。
综上,关于毛泽东这则指示是写给劳动部的记载很可能属于误传,需予纠正。笔者建议,未来撰写有关毛泽东的历史研究类文章时,应以《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为准;鉴于财政部报告的名称较长,且这则指示主要事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可以简写为毛泽东对劳动保护工作或者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
三、毛泽东这则指示的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维护工人阶级的利益。新中国成立以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工人劳动条件不断改善,伤亡事故数量比旧社会显著下降。需要注意的是,《三年来劳动保护工作总结与今后的方针任务》文中指出,1951年增产节约运动开展以后,有些同志单纯强调完成生产任务,出现了“工厂就是战场,生产哪能不死人”的观点,将生产与安全对立起来,“只重生产、忽视安全”造成一些产业和地区的工人伤亡事故又有增加趋势。对于“生产第一”还是“安全第一”的争论,毛泽东这则指示可谓一锤定音,明确了要把安全与生产统一起来,必须安全地生产,即“安全生产”。1957年,周恩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指示》中指出:“有的单位片面地强调增产节约,单纯追求数量而引起质量的下降,忽视安全而引起事故的增加,实际上造成更多的浪费。”如《人民日报》社论标题所言,“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成为我国经济建设中重要而长久的话题。
值得一提的是,有学者对“安全生产”一词溯源,认为是原劳动部部长李立三根据毛泽东这则指示在1952年底的劳动保护会议上首先提出来的。笔者查询到1950年山东省政府颁布了《山东省私营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试行简则》,那时已有了“安全生产”一词。关于“安全生产”一词的起源仍待考证。毫无疑问的是,“安全生产”一词是在我国劳动保护工作中衍生出的特有词汇,现行《安全生产法》很多内容源自劳动保护法律。
毛泽东这则指示的一个重要意义在于强调了生产活动中要全面考虑工人的安全、健康和福利。长期以来,存在着重视工人安全,轻视工人健康的现象。为工人提供干净的饮用水以及必要的卫生、休息设施等福利尚未被普遍视为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实际上,工人的安全、健康和福利是密不可分的,都体现了企业保障工人权益的态度。毛泽东这则指示全面、精准地概括了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目标。
1974年,英国颁布的《工作健康与安全法案》(Health and Safety at Work etc.Act 1974)被视为20世纪西方工业化国家劳动安全卫生(即劳动保护)立法的典范。该法案明确首要立法目的是确保工人的健康、安全和福利。有业内人士感叹这一法条与毛泽东22年前的指示何其相似!
这则指示彰显了毛泽东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卓越的把握力,也体现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人对工人阶级的深切关怀。
本文为《党史博采》原创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侵权必究
维权支持:河北冀能律师事务所
来源:党史博采杂志